8月28日开始阅读,9月20日读完,花了20多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长达500多页的人物传记。这可能是我第一次这般认真地去阅读个人传记,因为在读之前我已经知道乔布斯是个天才,而他的人生就是一个传奇,所以读的过程中,我是带着顶礼膜拜和无限崇敬的心情去读的。每次阅读,我都是正襟危坐地坐在书桌旁,边看边做着笔记,而不是像平时一样,躺在床上或是坐在地铁里看,那让我感觉是对天才的亵渎和不尊重。
看完这本书,感觉作者艾萨克森的文笔真是了得,居然驾驭得了这样一个矛盾而复杂的个体。整本书客观详实,内容丰富,对于这位人人争相膜拜的天才,作者并没有一味的夸奖或是慨叹,而是客观冷静地经过走访大量人物,多方搜寻资料,最终给我们展示了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的性格,以及他所成就的传奇经历。特别是相比起我前段时间读的另外一本人物传记,白落梅写的关于林徽因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真真是有天壤之别。《你若安好,便是晴天》通篇充斥着作者大段大段辞藻华美的臆想文字,文艺腔太过厉害,让人避之不及,可见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出来写人物传记的。
史蒂夫﹒乔布斯,作为创造力与想象力的终极偶像,独树一帜,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使他在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六大产业方面进了颠覆性变革,乔布斯用苹果创造了一个传奇,而他自己,也不能不说是一个传奇,甚至连我以前崇拜的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在乔布斯极具个人魅力的传奇经历面前,都要甘拜下风。乔布斯有很多方面很是让人震惊,比如他的完美主义,他的禅修和追求素食甚至禁食,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念:非黑即白,是非分明,他的现实扭曲立场,他全力追求的人文与科技的统一,极致的简约,无比的专注,追求端到端一体化的产品,也只有乔布斯,只有他这种专制决不妥协的个性,对完美和简洁的极致追求,才能将苹果公司打造成独立统一的乌托邦,在这个神奇的围墙花园里,将硬件、软件和外围设备完美结合,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使苹果成为了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乔布斯的确是个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的甚至是充满魔力的。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是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对前路先知先觉。乔布斯有几点很是让人印象深刻:
1.专注
专注使他能够说不,只保留几个核心业务,砍掉一切其他业务,让苹果回到正轨。为了做好决定做的事情,必须拒绝所有不重要的机会。
2.追求完美和简洁
“即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父亲的做事准则让童年的乔布斯知道了追求完美的内涵,关心隐藏部分的美观,并在一生中将完美发挥到极致。他对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苹果对每一款产品都要端到端的控制。
简洁,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大道至简,Real artists simplify。乔布斯总是要求他的员工,让我们做的再简单一些,真正的简单,做到干净而简洁,简约到极致。比如他剔除键盘让电子设备简单化,剔除功能让软件简单化,剔除选项让界面简单化。努力做到简约、通透、有趣、时髦、有创意和充满魅力,在时尚与令人生畏之间拿捏得刚刚好。
他这种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禅修增强了他对直觉的信赖,教他如何过滤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养出了一种基于至简主义的审美观。
3.现实扭曲立场
陷入乔布斯的现实扭曲立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也正是这种现实扭曲立场让他所向披靡,可以真正地改变世界,改变现实。这种现实扭曲立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了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于自己意图的热烈渴望。这是多么强大的意念啊,可以让人备受蛊惑,可以迫使他的员工更加努力,超负荷的工作,甚至是每周工作90个小时,从而最终做的比预期的要好得多,总能使创意和杰出的设计变成现实。他的员工曾经说过,如果不是乔布斯在这里催促着我们,和我们一起工作,并且排除万难把我们的想法变成产品,我和我的团队想出来的点子早就灰飞烟灭了。
4.追求人文与科技的统一
乔布斯一直致力于追求人文与科学的交集,在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乔布斯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而真正的艺术家总能完成作品,所以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灵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有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的最茁壮的公司。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创造出来产品。乔布斯还曾抨击过微软,说微软的基因里从来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没有品位,做的都是三流产品,不知道身为天才的比尔盖茨听到这些话作何感想。
5.追求一体化的模式
由于我本人没有用过任何苹果产品,所以初初对这种模式很不能理解,同所有其他的软件都不兼容,只能用苹果自家出品的软件。而且在国内使用苹果电脑的人好像不是很多,不过用Iphone和Ipad的不少,感觉用苹果电脑来工作总是有很多不方便。不过见到苹果电脑和界面,不禁感叹,电脑外观很漂亮,设计的很流畅舒服,让人一见倾心,界面很人性化,使用起来很方便。
看了这本书之后才了解了乔布斯为什么要致力于这种一体化端到端的模式,因为他强烈的控制欲,对完美的追求,使他不能容忍那些他认为没有品位、丑陋的垃圾应用在他创造的艺术品上面,所以他要自己打造一切,打造出所有他认为完美的东西。把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成统一系统,使他可以贯彻自己简洁的理念。他认为真正的创意和简洁来自产品的一体化——硬件、软件以及内容、销售——而不是让这些部分都开放和各自为政。乔布斯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很多人不看好这种一体化、垂直的模式,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一体化的模式之所以会成功,是因为有乔布斯在掌舵,但并不意味着他将在未来的多个回合中获胜,但乔布斯认为比尔盖茨的分散模式可行,但不能制造出真正伟大的产品。到底乔布斯追求的这种一体化的模式在未来没有乔布斯掌舵的情况下能否顺畅的走下去,让我们拭目以待,如果不能,那只能证明这种模式是乔布斯创造出来的传奇。
不过在了解了乔布斯的个性之后,就能理解为什么要采用这种模式了,因为这有种创造出苹果帝国的感觉,在这个帝国里,所有你需要的东西,应有尽有,你可以沉迷其中而不想出去,不想再用其他产品,何况这些产品又比其他的完美。对于消费者而言,这确实是个巨大的诱惑。因为自己博士时做的课题有些像乔布斯做的这种端到端的模式,就是从生长晶体、性能表征、缺陷研究一直到探测器制备,老师们都说你做的太杂了,太范了,不深入。但是我自我感觉还不错,因为我把实验室的一套全部学会了,虽然不精,但都会一点,开始工作了,觉得还是蛮有用的。
跟许多有非凡天分的人一样,乔布斯并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同样优秀,比如他没有社交风度,无法容忍自己和他人的不完美,不会设身处地地替别人着想,但是他高度关注如何发挥人性的作用,让人们获得力量,如何使人类进步,并给人类创造正确的工具去追求进步。他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即天才/白痴二分法,不是杰作就是狗屎,他的粗暴会使和他一起工作的人整日惴惴不安。我想如果我是苹果的员工,我肯定会受不了,因为像我这种普通人,在他眼里肯定是白痴,而且他喜欢的是富有创造力、绝顶聪明又略带叛逆的人才,连比尔盖斯这样的天才都被其鄙视,何况其他人呢?他肯定会说你:“你这个蠢货,你从来就没有把事情做对过。”我肯定整天会被他骂哭,然后一走了之,不得不说,苹果员工的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看起来我们算是幸运了的,碰上的老板还没有似他这般粗暴。还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不喜欢别人做幻灯片,他说,“如果你一定要用幻灯片来讲,就说明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碰巧的是以前所在的课题组讲东西喜欢用PPT,一开会就要3小时以上,现在的课题组不用PPT,一律口述,省了不少时间,一般一小时搞定,所以这一点我同意乔布斯的看法,不用PPT为妙。但是有时候还是要用的,不然别人看不到你的实验结果,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乔布斯说他的动力来源于他对事业的热爱和对苹果产品的自豪,他试图用自己的的天分去表达自己深层的感受,去表达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历史长河加点什么。他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的一切都是第二位的。我很钦佩他有这样的想法,因为目前社会上的人大多为名忙,为利忙,谁还在乎为普罗大众去创造伟大的产品。乔布斯说他讨厌一种人,这种人把自己称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然后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费力气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而这正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可惜他讨厌的这种人在目前社会上是大有人在,而且很多。他们不是为了真正的有所贡献,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也不是为了创造传世的公司,只是为了赚钱。不过这些公司起先也着力于创新,等到他们发展壮大之后,产品的质量就变的不那么重要了,公司开始注重销售,不断地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销售人员成了公司的经营者,做产品的人就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可能就失去了创造的热情,而未能做到不断地推动创新,不断地前进,最后就会走向衰落,被别人收购。其实除了商业领域,在科研领域也是如此,现在还有几个人能够潜下心来做科研,大多是以科研的名义在捞钱,评职称。看见什么做的火,就一窝蜂地跑去做,也不管到底有没有意义,对人类对社会到底有多大贡献。做这些可能就为了好发文章,好申请项目,最后名利双收,最终可能什么东西都拿不出来。很少有人会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断坚持,排除万难,最终完成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中南大学黄伯云教授坚持做准晶19年,最终成功了,我的博士生导师亦如此,我佩服这些坚持梦想的人,因为梦想的完成和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靠十年如一日的决心才可以完成。
乔布斯在确诊患有癌症的时候,一度十分暴躁,也有逃避和忽视,最终接受了这个现实,他说记住自己很快就要死了,这是面对人生重大选择时最重要的工具,因为几乎一切——所有对外界的期望、所有骄傲、所有对于困窘和失败的恐惧——这些东西都在死亡之前烟消云散,只留下真正重要的东西。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他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自己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他这段话被人们奉为经典:把每一天当作人生的最后一天度过,因为这样,我们就不会对那些不那么重要的事情耿耿于怀,不会为不那么重要的人暗自神伤,去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珍惜每一天,想到就去做,让人生中的遗憾就会少些。
乔布斯回顾自己的一生,说过:“我有过很幸运的事业,有过很幸运的人生,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一切。”如他所说,他确实做到了。他用自己的实践证明,在数字时代,无论开放还是封闭,只要做到极致,都会获得成功。这位完美主义者有着孩童一样的纯真,对事物敏锐而好奇,固执而执着,专注而投入,极端而自我。他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情绪,也不会假意恭维。他的世界非黑即白,并深信能以一己之力让世界做出改变。
他始终行走在科技与艺术的交界。让苹果不再只是一件商品或消费品,而是一件艺术品。但像乔布斯一样的人太少了。他犹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性格使他成为了一个传奇,一个几乎不可复制的传奇。我们只能顶礼膜拜,只能从中借鉴一二,不能复制。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出现如乔布斯这般传奇的人物,创造出如苹果一般的伟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