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王阳明全集-赴任谢恩遂陈肤见疏(2)(嘉靖六年十二月初一日)

臣愚以为且宜释此二酋者之罪,开其自新之路。而彼犹顽梗自如,然后从而杀之,我亦可以无憾。苟可曲全,则且姑务息兵罢饷,以休养疮痍之民,以绝觊觎之奸,以弭不测之变。迨于区处既定,德威既洽,蛮夷悦服之后,此二酋者遂能改恶自新,则我亦岂必固求其罪。若其尚不知悛,执而杀之,不过一狱吏之事,何至兵甲之烦哉?

或者以为征之不克,而遽释之,则纪纲疑于不振。臣窃以为不然。夫天子于天下之民物,如天覆地载,无不欲爱养而生全之,宁有蕞尔小丑,乃与之争愤求胜,而谓之振纪纲者?惟后世贪暴诸侯,强凌弱,众吞寡,则必务于求胜而后已,斯固五霸之罪人也。昔苗顽不即工,舜使禹、益徂征,三旬,苗民逆命,禹乃班师振旅。夫以三圣人者为之君帅,以征一顽苗,谓宜终朝而克捷。顾历三旬之久,而复至于班师以归,自今言之,其不振甚矣;然终致有苗之格,而万世称圣;古之所谓振纪纲者,固若是耳。

臣以匪才,缪膺重命,得总制四省军务,以从事于偏隅之小丑,非不知乘此机会,可以侥幸成功,苟免于怯懦退避。然此必多调军兵,多伤士卒,多杀无罪,多费粮饷,又不足以振扬威武,信服诸夷,仅能取快于二酋之愤,而忘其遗患于两省之民,但知徼功于目前,而不知投艰于日后。此人臣喜事者之利,非国家之福,生民之庇,臣所不忍也。

臣又闻两广主计之吏,谓自用兵以来,所费银两已不下数十万,梧州库藏所遗,不满五万之数矣;所食粮米已不下数十万,梧州仓廪所存,不满一万之数矣。由是言之,尚可用兵不息,而不思所以善后之图乎?

臣又闻诸两省士民之言,皆谓流官之设,亦徒有虚名而反受实祸,诘其所以,皆云思恩未设流官之前,土人岁出土兵三千以听官府之调遣;既设流官之后,官府岁发民兵数千以防土人之反覆。即此一事,利害可知。且思恩自设流官以来,十八九年之间,反者五六起,前后征剿,曾无休息,不知调集军兵若干,费用粮饷若干,杀伤良民若干。朝廷曾不能得其分寸之益,而反为之忧劳征发。浚良民之膏血而涂诸无用之地,此流官之无益,亦断然可睹矣。但论者皆以为既设流官而复去之,则有更改之嫌,恐启人言而招物议,是以宁使一方之民久罹涂炭,而不敢明为朝廷一言,宁负朝廷而不敢犯众议。甚哉!人臣之不忠也。苟利于国而庇于民,死且为之矣,而何人言物议之足计乎!

臣始至,地方虽未能周知备历,然形势大略亦可概见。田州切邻交趾,其间深山绝谷,皆瑶、僮之所盘踞,动以千百。必须仍存士官,则可藉其兵力,以为中土屏蔽。若尽杀其人,改土为流,则边鄙之患,我自当之,自撤藩篱,非久安之计,后必有悔。思恩、田州处置事宜,俟事平之日,遵照敕旨,公同各官另行议奏。但臣既有所闻见,不敢不先为陛下一言,使朝廷之上早有定处,臣等得一意奉行,不致往复查议,失误事机,可以速安反侧,实地方之幸,臣等之幸。臣不胜受恩感激,竭忠愿效之至!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