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文为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加书香澜梦第三届爱情主题积分赛活动。
二十五年前,我和一个男孩一起走上了红地毯。我穿着白纱礼服裙,香槟色的珠光皮鞋,头戴皇冠;他穿着黑色燕尾服,黑色皮鞋,红色领结。我们的手里各自提着一只花篮,盛满了玫瑰花瓣,花瓣丛里安放着一枚戒指。我们从红毯的尾巴走向舞台,为舞台上的新郎新娘送上他们的信物。新郎从我的花篮里取出戒指戴在新娘的一根手指上,新娘从那男孩的花篮里取出不太一样的一枚戒指,套上新郎的手指,然后他们拥抱在一起。我扭头和那男孩对视了几眼,我不知道接下去要怎么做,他拉起了我的手,带我走下舞台。大家都笑了,不知道在笑谁?
那时候我五岁,那男孩可能和我差不多大吧。我不认识他。原本说好是我一个人做花童送戒指的,他临时出现了,甚至我们都没有来得及彩排。幸亏他没拖我的后腿。
后来我在幼儿园里找我喜欢的那个男孩“结婚”。他叫铭铭,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我一直都想嫁给他。我们的“婚礼”不需要花童,我从草丛里拔出两根狗尾巴草,一根绕在铭铭的手指上,另一根让他绕在我的手指上。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说:“毛毛草的戒指,你一个,我一个,我们结婚了,你不可以摘下来。”他点点头。
我把戒指偷偷地藏了好几天,不让妈妈发现,否则她肯定会把它扔掉的。每次妈妈给我洗手,我就把戒指藏在裤兜里,等她看不见时,又套回我的手指上,戒指松开了,我就再绕紧一些。于是我的手指上出现了一条痕迹,有点疼,有点痒。最后妈妈还是发现了,把已经软烂的草给扔了,还给我的手指涂了药膏。
我哭着告诉铭铭,“我的戒指被我妈丢了。”铭铭说:“我的早就不见了。”那次我伤心了,我生铭铭的气,好几天不理他。
我问妈妈:“新郎新娘的戒指会被扔掉吗?他们的手指会发炎会疼吗?”
妈妈摸着我的脑袋:“他们的戒指不一样,他们的戒指不会伤人。”
我的初恋是铭铭。这好像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从小学到高中,我们始终在一个班级,放学后经常一起做作业,连补习班都在一起。于是大二时,铭铭提出让我做他女朋友,我一点也不惊讶,我们在幼儿园就交换“戒指”了,不是女朋友,难道还做兄妹啊?
作为我们恋爱的见证,在第一个情人节那天,铭铭买了一对银戒指,才不到三百元。我把这枚戒指戴在右手中指上,那细细的金属圈包裹住的手指,瞬间觉得好奇妙的感觉,有些神秘,有些束缚,有些安全感。
夏天时,手指会发胀,戒指犹如嵌入了右手中指的指根,挪开便看到一条痕迹;冬天时,手指似乎变细了,戒指会在手指上不经意地滑动。
还没读完大四,铭铭说家里人安排他出国留学去了。我当然舍不得他离开我身边,可我也没法挽留。
“读完书我应该就会回来了。”他搂着我说。
“回来干嘛呢?”我在不舍中撒着娇。
“娶你。”他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们十指紧扣,两枚戒指叠在一起。
“一定要保持联系,要时常发信息,发邮件,发msn。”
“好的好的,你等我!”
就这样,我的初恋铭铭飞去了和我日夜颠倒的美国。
春去秋来,我的戒指变形了。他们说因为银很软,很容易被挤压到。我的戒指还发黑了,他们说因为银很容易被氧化。我心疼我的戒指,它不再是最初闪亮平滑的样子了。
铭铭的主动联络和回复都越来越少,我们的时差好像是按天计算的似的。有时候等到我自己都忘了我在等他的回复。我会把戒指取下来,用牙膏擦,用开水加铁片泡,用尽办法,洗去那层黑色的氧化层。指根的印记像另一枚戒指,苍白凹陷着。
最后一次收到铭铭主动发来的邮件,他告诉我他不回来了,他在美国找到了工作,爸爸妈妈也办了移民。他附了毕业照,他还是那么好看,双手捧着毕业证书,十指空空。
我失恋了。没哭没闹,终于不用等时差了。
我取下了右手中指上那只几度变形的细软的金属圈。长久揉搓着那道痕迹,它像长在了我的手指上,我想把它擦去,可此刻,它是一条伤痕,无药可涂。
后来的三四年,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到工作上。我妈着急,给我安排了无数次相亲,我偶尔配合,去应付两场。可不得不承认,那些带着极强目的性的见面,极度磨砺我的耐心和素养。
“亲,我做了一条粉水晶的手串,送你啊。招桃花很灵验的哦。”同事递来了小礼物,我不好意思拒绝。
“你也该谈谈恋爱啦。别只搞事业,马上你又要被派去做新项目,必须革命生产两不误啊。”她冲着我一顿挤眉弄眼。
我伸出右手接过手串,却暼见空荡荡的手指和中指指根处那道痕纹——已经看不出来了,却只有我知道它在。
那天下班经过地铁站的小商品市场,我顺手买了一枚三十块钱的尾戒,戴在右手小指上,卡紧开口。
第二天,我飞去了上海,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新项目。
合作方的项目负责人是一位和我年龄相仿的男生,叫崧。相貌平平,身姿挺拔,彬彬有礼,初次见面,印象不坏。
一起工作半个月后,我看到了崧的能力。他思路清晰,决策果断,记忆力也超级好,数据看一遍基本都会进入脑子里去;他沉着稳重,即便产生分歧或指出问题,也都是口吻谦逊,丝毫不会咄咄逼人,同时还会给出自己的想法或改进建议。他的工作效率很高,完全不会有半点拖拉推辞。所以我在上海的工作,还算愉快,朝九晚六,不常加班。
公司为我在工作地附近租了酒店公寓,上下班都步行搞定。我的行动轨迹基本上只有工作和公寓两点一线,没有工作餐时,我一个人回到公寓里解决晚饭,一个人看书或追剧,不怎么外出闲逛。我妈打来的电话大部分是探听我什么有假期回去,她好给我安排相亲。于是我一口咬定我没有假期,连周末都没有。
这样的日子,很清静,也很孤寂。
春暖花开的时候,崧的公司组织赏樱花,邀请我也参加。我想着经过三个多月的相处,和大家也都很熟络了,于是没有拒绝。
大巴上,崧坐在我的旁边。车辆启动时,这排双人座上空的空气里还是很清冷的,远不像后排同事们那么热闹。我在内心纠结,要不要主动聊点什么,或者索性假装睡觉。
“你来上海这么久,还习惯吗?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一定要和我们说。”邻座的崧客套地开场。
“还好,必要的东西我都有准备的,谢谢。”我礼貌地回复。
“上海的气候和昆明那里不一样,春天比较阴冷。过段时间要黄梅天了,又会很闷热,你可能需要适应一下。”
我从余光里看到他脸上淡淡的笑容。
“嗯,听说了,据说会一直下雨,很潮湿。”我应和。
我和崧在工作时还算默契,可没想到工作之外的聊天居然显得如此生分和生硬,幸好车程不远,半个小时就到了。
顾村公园的樱花很壮丽,白的粉的成片绽放,远看像雪景一般,春风拂面,空中也都是纷飞的樱花花瓣,沉落在地上,便铺成了一条花路。不知道怎么了,我忽然想起小时候走过的那条红地毯,还有盛满玫瑰花瓣的花篮。
这是我来上海的第一次出游,不知我在这片树下发呆了多久,我沉醉在这美景里,甚至顾不上拿起手机拍照。只觉得好像有镜头在对着我。
回到大巴上,我给我妈发去消息,让她把我小时候做花童的照片翻拍给我。我妈开心地回复:“哟,是不是想通啦,想结婚啦?”
收到我妈发来的相片同时,来自崧的对话框也弹了出来,是三张照片,都是在樱花树下发呆的我。
“谢谢。”我侧头看向他。
他一边摇头示意不客气,一边从我的手机上挪开了目光,带着不易被察觉的笑。
我看到五岁穿着白纱裙的自己,又看到漫天白粉色花瓣包围中的我,忽然想起同事送的那串手链,粉色正适合春天,管它什么桃花不桃花,我把它戴在左手腕上。右手小指的开口尾戒已经磨花了,到底只是个不可久留的便宜货。
自从那次赏樱花后,上海同事们约我参加的活动渐渐多起来,有时候是女孩们约我逛街,有时候是项目组一起玩剧本杀,有时候是周末近郊游。我不再一味缩在那个一室一厅的公寓里了。
而我更喜欢崧安排的活动,看脱口秀或是看话剧,前者让人放松大笑,后者让人沉浸和回味。可他提出这些活动建议时,总是没其他人响应,我倒是不想错过机会,于是我们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了起来。
我发现他虽在工作中严谨果断,生活中还挺幽默风趣的。和他相处很轻松,渐渐地,我在这陌生城市的孤寂和疏离感都消失了,我不介意他送我回公寓,有时还会邀请他喝一杯咖啡。
黄梅天来了,当我正被全世界超过90%的湿度折磨地苦不堪言时,他给我送来了除湿机和小型烘干机。这真是救了我的命,也拯救了那些干不了的衣服,尤其是贴身衣服。
“太感谢了,崧!我终于不用拿吹风机吹衣服了,也不用睡在湿漉漉的被子里。”我发信息给他。
他回过来一个表情“抱抱”。
我内心划过一丝暖流,我习惯性转了转右手小指上的戒指。可左手腕那串粉水晶手链更明晃晃地映入眼帘。
项目进展还算顺利。我妈死命催我回去相亲,我一想也有大半年没见他们了,好歹回去一次吧。
我妈神秘地说:“这次这个男孩你见过,小时候你们一起做的花童,喏,就是上次我给你发的照片上那个小男孩。”
我的天哪!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这也能凑到一起去?
我答应了见面,原因是我好奇,当时的那个燕尾服小男孩如今是啥模样了,居然也沦落到相亲这般田地。
可是我在咖啡馆里见到的是崧,更奇怪的是他见到我并不意外。
“你好,小花童。”崧伸出右手,面露含蓄的笑容。
“你……好。”我礼貌地握了握他的半个手掌。小指上的戒指刮到了他的手指。“不好意思。”
“没事。”他索性盯着我的戒指,“这个戒指,不打算摘了吗?”
“为什么?”
“因为你今天来和我见面了。”
“不不,我只是好奇……”我忽然发现我不能被他套出实话,“你肯定也是被家人烦透了,才来见面的吧?”
“我不是被迫的。我是认真的。”
“你是真的想通过相亲交女朋友?”
“也不算。”
“那你……?”
“我发现了我喜欢的人,和我在同一张照片上。”他见我一脸不解,接着说:“顾村公园的大巴上,我无意中瞄到小花童的照片,我也有那张照片,原来你就是那天那个骄傲的小女孩。”
我还是不太敢相信,崧就是另一个小花童!
“你怎么知道照片上的小女孩是我?”我还是嘴硬。
“看到照片后,我让家人帮忙打听到这个小女孩的现状。他们告诉我,她正被外派在上海……”他诚恳解释着。
“那你怎么在上海没提过照片的事呢?”
“我看你戴着尾戒,不确定你的想法和心意,所以又让家人联系了你的家人,约你在这里见面。对不起,可能唐突了。”他接着说,脸上真的露出一丝的歉意。
“你真是那个小男孩?”
“是我,我看到照片的那刻也非常惊讶。世界太小了。”
“你刚才说,你喜欢的人?我……”
“对,我喜欢你!”崧看着我,我惊讶他如此直截了当。
我内心混乱,不由地开始转着戒指,默不作声。三十元的戒指已经遍体鳞伤,它已经不是戒指,只是个有缺口的破圈。
那天我没有答复崧,他也并未索求我的答案。
我们再见面是在上海的项目组里。我尽量忘记昆明的那一面,只顾项目。工作中他一如既往地专业投入,私下里他更细微地照顾我。为我采购食材和日用品;台风天里会开车到公寓楼下来接送我。而我似乎并不抗拒他的靠近和关照。
有一天他问我:“你既戴着代表单身主义的尾戒,又戴着招桃花的粉水晶,这不是矛盾吗?我捉摸不透。”
我把两只手同时藏到背后,脑海里盘旋着解释的言辞。
“我是来上海出差的,我不想发生什么情感纠葛,更不想有什么异地恋,尾戒能替我表达我的拒绝。手链……只是因为它很好看,才没拿下来。”
他偷笑了一下。“知道我为什么不在上海向你表白,而是约你在昆明见面吗?”
我摇摇头。
“我是想告诉你,我的家也在昆明,和你的家在一起。其实这几年我也只是上海的客人,并没有归属感。而且我一直觉得,我爱的人在哪里,我就在哪里。”他坚定地看着我。
我内心柔软,他张开的怀抱,我无力挣脱,我也不想挣脱。
“这个项目结束后,我会申请调岗回昆明,如果不行,我就回去重新找工作。”他在我耳边说,“我回到昆明,你就把尾戒摘掉,行吗?”
我早就想脱了这枚戒指了。时常卡得我手指疼痛,印着一道开着口的圈痕,让细小的手指觉得沉重僵直。
我伏在他的肩头,点了点。
冬天来临时,项目结束,我先回了昆明。崧送我到机场,拉着我的手,摸着那个破圈,笑着说:“戴着它,让它替我保护你。你等我。”
这句久远的三字誓言,我又一次相信了。回到昆明后,我便收起了那条粉水晶手链。
半年后,我迎来了升职,而崧成功内调到昆明分公司。在昆明见到他的第一晚,我便拿下了尾戒。他替我揉着那道印子:“辛苦你了。”
“嗯?”
“我是对你的小拇指说的。”他笑了,我竟觉得他长得也挺好看的。
我问他:“你是粉水晶招来的那朵桃花吗?”
他说:“我是藏在戒指里的巫师。”
一年后,我们在小时候遇见的酒店里举行了婚礼。我和小男孩崧又要走一次红毯了。
我穿着白色婚纱,香槟色高跟鞋,头戴皇冠,他穿着黑色衣服,黑皮鞋,红色领带。他在红毯上等着我,亲自拿着我们的戒指;我缓慢走到他身边,他拉起我的手,一起走向红毯尽头的舞台。
我们把戒指套在彼此的左手无名指上,开始共同养育一道长久又深刻的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