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的夜晚,骚气侧露的萨克斯,靡靡的气息在城市的这个角落里铺散开来。现代化更新了人们的思路,同时也麻痹了进取的神经。
于是我们无比怀念从前。
作为一个小酒吧的老板,在年轻的时候得到了几个大佬的垂青,得到了一笔不菲的收入,现在也能怡然自得地在这样一个闹市区找寻一个僻静之所。酒吧只有十几平,一个店长,一个店员。
小岚是这附近大学生的一个学生,每个季度只有一件洗得发白的时令衣服。很轻易地就能联想到,这是个家境不怎么样的女孩子,于是我也没有再过问什么。她平常不是很喜欢说话,平常晚上7点左右过来,带上笔纸来这边工作。她喜欢等到12点,最后几个客人离开,坐在长桌靠向账台的一端,写点什么文章。然后在一个行军床上随便睡下,第二天早上5点起床,帮我再打扫一遍酒吧,下班回学校。
她在大一的时候就过来工作了。记得那个时候还在学高数,好像是叫做“微积分”的课程。一个老主顾随便瞟了一眼,给她浮皮潦草地讲了讲,她似乎也囫囵吞枣地说听懂了。
老主顾其实也是一个学生,也是附近学校里学建筑的。当初这个酒馆刚做起来的时候,还是他帮我做的室内装潢,说是什么作业。我也乐得掏钱,给了他一个展示的机会。
他喜欢在大空间上简约设计,但是在细节上藏了很多值得玩味的地方。冷不丁地来到这个酒馆,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逼仄,不大的空间里,尽是被一个巨大的长桌占据了。坐下来才发现,桌子下、墙壁上,有着数不清的储物柜。或是钥匙链做的心型设计,或是附近周边摄影作品明信片,不一而足。
老主顾也是一个内秀的人,他不喜欢张扬的女生。他曾经带来了一位沾染了太多脂粉气的女生来,一看就知道是平常工作里,要谈点什么东西才来的。
他经常是点一杯RIO,摇摇晃晃地喝。他推进门,总是把电脑上的歌单换成自己喜欢的钢琴曲。他说这样的乐曲搭配这种酒,很有味道。
我笑笑说,这根本不算酒。
她难得地也笑了笑。
他喜欢她,她也喜欢他。
他不喜欢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子,恐怕也不太会喜欢喝酒的女生。
我第一次,在下午6点的时候,看到这个帅帅的男生慌张的样子。
“老大,帮我个忙。”
“咋了公子,有话直接说?”我在收拾柜台,没抬头。
“教我做咖啡呗——”阳刚的语调瞬间变成了软糯得令人作呕的声音。
“老弟,我这是酒馆。你去旁边的咖啡厅多好?”我怔了一下,还是没抬头。
他叩了叩桌子,提示我看看我摆在桌面的酒精灯。
“好吧,我只演示一次。记得凌晨5点来。”
你见过凌晨五点的城市吗?
虹吸壶和酒精灯一字排开;牛奶搭配炼乳,温度正好;搅棒轻轻地搅着,形成了一个漩涡。
“小岚,我想请你喝杯咖啡。”
“好啊。”
“那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小岚浅浅地笑,“好啊——”
年轻人的爱情真简单,一切都是那么顺利成章,让一切不合时宜的物什都无可置喙。
只是我只在凌晨5点营业一个小时的咖啡厅,要彻底关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