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写了一段话。
我尤为喜欢那一类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懂得照顾自己,在事情处理妥帖后能尽情享受生活。他们不常倾诉,因自己的苦难自己有能力消释。他们很少表现出攻击性,因内心强大而生出一种体恤式的温柔。他们不被廉价的言论和情感煽动,坚持自己的判断不后悔。我喜欢这些人,也因为他们并不在乎别人是否喜欢他们。
觉得做个温柔的人是最可爱的,但往往这样的人是最难做到的。更像是不复存在的。
我有时候总在思考如何变得有趣,但事实我就是俗气的要命。俗气到觉得睡觉吃饭为什么都那么无聊,人为什么这么无聊,每个人来问的问题为什么这么无聊,恋爱不就是为了分手吗,活着不就是受罪吗?
爱里无智者,因为在乎的人,所以才把每个问题扩大化。这让我想起了希特勒的一句话,“我建议你还是去打仗别去爱了,因为在战争里不是死便是活,但是在爱里,你既死不了也活不好。”
我一直都在担心自己不够优秀,不解风情,怕未来的女友嫌弃我无聊,怕两个人沉默不说话的那一秒,其实终归喜欢就是连屎都想知道她拉的是条形还是卷的,太过在意了而已。
我不可否认我在恋爱关系里,我都是那个自卑的那个。
后来我真的去翻了翻知乎上面关于有趣是怎么回答的时候,莫名奇妙就吃了波狗粮。
来,大家都吃一点...
其实也不过是恰好两人对上眼,他做什么你都会觉得有趣。说起来更像是生活的调味剂,让生活可以变的有意思点。
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有趣的人,我觉得不仅是他的外壳有多么的光鲜,肚子里的知识有多高深,我所在意的是他的感受力,一个人对生活的感知和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如果能够在这一点对我有所教导,又或者常常给我讲出教训,那这个人一定是散发着光芒的。
恩,就是人格魅力吧。
有趣这词是因人而异的,磁场相吸时,那个人在你眼中就是有意思的。
但前提希望大家不要为了恋爱而恋爱,不要以为做了一件酷酷的事情,就是有趣。这样会过的很没意思的,反而像是在日常打卡。
多爱自己点,才能遇到对的那个人。
我个人所理解的有趣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要想有趣,那就是认认真真的做自己。
你喜欢什么,你就去做什么。热爱生活,才能发现生活的美好,才可以享受生活,之后,才会变的有趣。不要被一些世俗的条条框框限制住,打破你思维里面的墙,你就会变的更加有趣。
我现在还喜欢玩撸猫玩狗,我还喜欢玩投币游戏机,还喜欢各种街头文化,也喜欢来与你们分享我的事情。
我从不掩饰,也从不抑制自己的欲望。我可能吃到我特别想吃的东西,我会从心底的开心。我认为,这才是有趣,有意思的。
一个有趣的人,一定是一个开心的人。一个开心的人,一定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的人。一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人,一定是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的人。
谈恋爱也是,强求不来的。
一段有趣的关系,前提是很轻松自然的,各自不越界,适当保持距离,不着急展现自己,保持神秘。
所以阿,你们前来问问题的,有时候感情也是那么一回事,你喜欢的人为什么没有理你,其实你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你还没足够能吸引他,也许你已经做到百分百的足够好,但你的好可能在别人真的是一文不值的。只能说你们真的不适合。
最可怕的事是生活被爱情填满,但最幸福的事是爱情把生活填满。
这两者是不同的,前者是以爱情为世界中心作为出发点,后者是生活为中心,前者没了爱情,世界性毁灭,后者是慢慢经营一段关系,将爱情变成生活,朴实无华,真实浪漫。但多数人都把控不住度,毕竟喜欢这种小把戏掖着藏着太难了,着急着把自己百分之百展现给喜欢的人看,最终,取悦不了双方,失望了自己,成了第一种人,羡慕着第二种。
你们真的没必要悲观,实在不行就分了,累人累己,你们真的很好,只是他们不理解而已。
没有人能做到百分百让人喜欢,能遇到有人欣赏你就够了。
先爱自己,自然会有人欣赏你。
如果现在觉得太无聊寂寞空虚,可以先喜欢我,借你们喜欢下,收费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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