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观念认为,家暴的实施者一般是家中的丈夫(父亲),被施暴者一般是妻子或未成年子女。很少有母亲施暴的,毕竟那是爱的代名词。
然而,今天一条新闻令我愕然。
11月6日,西安大兴医院接到白鹿塬儿童村工作人员的求助电话,有一名儿童因遭受家庭暴力,身上有多处淤青,面部、背部、腿部都是外伤,特别是胸前,还有一道很深的刀割伤口,急需救治,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往询问和查看情况。原来,今年7岁的小天,在西安一所寄宿制小学读一年级,几年前爸爸与妈妈离婚,小天便跟着妈妈生活,在小天的记忆里,五岁开始,妈妈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用电线、刀具等打自己,小天被打的时候只能默默忍着。
施暴者竟然是孩子的妈妈?被施暴者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我都不敢相信,这竟然会是真的。
不管这个母亲生活中经历了怎样的不幸,孩子都是无辜的,孩子不应该成为母亲负性情绪的发泄对象。虎毒不食子,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下此毒手,我想问问,这个“所谓的母亲”心灵该是怎样的扭曲?当你把刀具划向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时候,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这让我想起了今年热播的电影《何以为家》,它也讲的是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一个12岁男孩赞恩,起诉控告自己的父母:生下了他,却没有能够好好的抚养他。赞恩及其兄弟姐妹们的悲惨遭遇确实令人同情。父母都没有教养孩子的能力,凭什么要去生下孩子?既然选择生下孩子,难道就没想过要为Ta们的未来负责吗?
新闻中这位母亲,生下孩子不好好教养也就算了,还要下此毒手,真是人神共愤!这样的母亲即使生活不如意,谁又会去同情?甚至都不愿意去了解原因,因为任何理由都不是你把魔掌伸向孩子的借口,即使是你自己生的也不行,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孩子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有独立的人权,而不是你的附属品。
这样的母亲压根就不配扶养孩子,建议孩子交由父亲或更为合格的监护人来扶养。至于这个母亲,就等着接受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审判吧!
为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不成熟的建议:
1.父母生育孩子前要严格审查,合格的才给予发放准生证,否则不准生育;
2.为人父母前必须进行法制教育,尤其对于那些本身受教育程度不够的父母更应该加强法制教育;
3.政府定期举办父母培训班,为人父母前必须参加培训,讲清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讲清父母在扶养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讲清一旦发生家暴必须承担的后果;
4.对于未成年子女家暴的父母,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