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虫
本来不想谈娱乐圈的事情,但是,吴柳芳事件涉及到道德、法律、生存、权利、人性、公平等诸多问题,因此,本人不得不冒昧谈谈,以飨读者。
吴柳芳何许人也?前体操世界冠军,农家孩子,因伤退役,辗转社会,工作坎坷,为了谋生活,涉足网络,跳舞直播,引发“擦边”争议。此时,账号粉丝4.4万,被以违反社区规定禁止关注,然而,账号解放后粉丝竟然猛增到631.8万。
有人说,这是网民对吴柳芳的无声支持和肯定,是民意,更是关爱!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吴柳芳自账号解放后,再没有跳那种“擦边”舞蹈,可谓中规中矩,然而,在圣诞节这天,吴柳芳的账号再次被封禁,而且账号粉丝量从631.8万,直接回到4.4万。
为此,本人提出三个问题:
第一,吴柳芳有权利跳“擦边”舞蹈吗?擦边舞蹈和低俗之间有什么标准和界限?
据网民反映,吴柳芳的舞蹈没有特别庸俗之处,比许多网红要干净和文雅许多,那么,为什么别人没有遭封禁和打粉处罚,偏偏要从严从重处罚吴柳芳呢?
据说,有不少矮锅大V说她是世界体操冠军,是中国体操人才,跳擦边舞丢了国家的脸。言外之意是,别人能跳你就不能跳。因为你曾经是国家队队员啊!
那么,我们禁不住要问: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可以擦边吗?公务员和前公务员可以擦边吗?人民教师和前人民教师可以擦边吗?伟大的农民伯伯可以擦边吗?青春美少女可以擦边吗?祖国的花骨朵可以擦边吗?为人父母可以擦边吗?哪不都涉嫌给国家丢脸吗?
问题是何谓擦边?擦边和低俗之间有没有界线和标准?谁来执行这个标准?执行错了怎么来纠正?
第二,网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关注对象吗?谁有权力剥夺600万网民的合法权利?
平台可以依法依规禁言、封号,但是,你有权利决定普通网民关注谁和不关注谁吗?关注谁和不关注谁是不是公民权利?是不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600万粉丝全部都违法违规了吗?
如果普通网民没有违法违规,为什么不许大家关注前体操冠军的账号?平台通过这种方式,是想告诉600万网民什么道理,是在给他们传递什么信息?
这样下去会动摇了什么?是在挖谁的墙角?是在拆谁的台?是在把谁置于人民的对立面?请问,这个是不是高级黑?
第三,执法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选择性执法?有没有违反执法的基本原则?
如果真是别人可以,吴柳芳不可以。那么,别人比吴柳芳是高一个等级,还是低一个等级呢?这让我想起阿Q。阿Q想摸尼姑的脸蛋,尼姑不同意,阿Q愤愤不平说,和尚摸得,我咋摸不得呢?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同一个事件不做两次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禁止即允许,法不授权不可为。对照这些基本原则,请问对吴柳芳的两次处罚合法合规吗?这是对有贡献人员的尊重,还是不尊重呢?
请问:谁给了有关人员选择性执法的权利和执法任性的自由?2024.12.28.
附:吴柳芳成绩单:
2009年体操世界杯捷克站高低杠冠军,2010年体操世界杯多哈站平衡木冠军,
2010年体操世界杯法国站平衡木冠军,
2011年体操世界杯根特站平衡木冠军,
2012年亚洲体操锦标赛女子团体冠军,
2012年亚洲体操锦标塞女高低杠冠军。
2012年全国体操锦标赛暨奥运会选拔赛上,吴柳芳受伤,并于次年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