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网上发布一则消息,说的是云南多家旅行社发布一个消息,禁止从事记者或者律师之类的职业参加有关旅行团的活动,看到后会明确拒绝其参与旅行团组织的活动。
广大网友看到后,纷纷吐槽,这不是“明知故犯,掩耳盗铃”吗?确实,你要是自身行动做扎实了,比什么都重要,而拒绝特定范围之内的职业人群,明显是带有主观色彩的。
其实,云南省的旅游,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不少人所诟病,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变相要价,景区门票收费标准不统一,强迫购物,低买高卖,甚至于导游胁迫旅客不买东西不交钱就要把旅客扔下去”的事情。甚至于到后面愈演愈烈,然而想要解决此问题,似乎也不是一朝一夕的。这才因此有了旅行社“拒绝此类人员”参团旅游的说法。而旅行社这样做的目的也十分明显,就是害怕躲避这类人群的曝光。
很多人在看到这类帖子后的反应,第一是觉得旅行社的做法不合理,第二是这样做,明显就是侵害了作为消费者的限度。比如说正常的,类似于人家想要带家人出去玩旅游,就因为自己这个职业,你旅行社也要拒绝吗?
随着这件事情的扩大,许多人也不断对“消费者权益”以及“不合理的职业歧视”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比如,此次事件中曝光的是旅行社拒绝记者等职业参加旅行团,而现实中,还有一些职业的消费者,也曾爆料受到过不少歧视。
例如在某工地干活的王先生,想给九岁的儿子在买一件新衣服,因为当时刚刚下班就没有来得及换便装,而当他带着孩子走到商场时,便遭到了营业员的驱赶,理由是他是“工地干活的”,穿的衣服这么脏兮兮的没权利逛这种场合。而王先生的儿子当时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为此,王先生觉得受到了莫名的伤害,要求商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这是几年前发生过的事情了。当时也曾经引起不少人的讨论。确实,后来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请求,认为商场的做法不合情理,不过,在现实中,敢于追求向真理迈步的,确实只是少数。
在现实生活中,不仅仅是王先生这样的劳动者,还有送餐员,清洁工,等等,他们都为我们的城市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却又或多或少的受到一些不平等的歧视,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职业有贵贱,人格无高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