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理学出现之后,便有这样一种反对声音:儒学应该是经世致用的,空说玄理没有用。北宋被金国消灭后,儒家内部对理学的批评更甚,事功思想的影响力也增加了不少。
陈亮(1143—1194),字同甫,号龙川,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
陈亮出生于一个家道中落的地主家庭,他少年时就很有才,文思敏捷、下笔千言,擅长写豪放雄劲的文章,又喜欢谈兵,常查阅古人用兵成败的事迹。
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二十四岁的陈亮进入太学学习。第二年,南宋与金国媾和,天下人都认为这是好事,能让国家休养生息。陈亮一直痛恨南宋偏安定命,他写成《中兴五论》,以布衣身分连上五疏力主抗金。因为这五次上疏,陈亮曾两次被诬入狱。
陈亮还几次上书朝廷,指责某些大臣安于偏安、退让求和,批评某些儒生空言性命、脱离实际。他的上书一度让皇帝感动,不过因为得罪人太多,加上官场复杂,他不仅没有受到重任,还受到牢狱、酷刑之灾祸,甚至被诬告指使杀人。幸得丞相王淮、好友辛弃疾等人的营救,才能免死回家。
陈亮回家后的三年间,即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年)至淳熙十三年(1186年),陈亮与朱熹对“王霸义利”进行了反复的辩论,史称“王霸义利之辩论”。王霸义利之辨是继鹅湖之辩后,宋代理学的又一次重要的辩论,主题是汉唐的事功是否合乎天理。朱熹认为,应该从动机去判断王霸义利,人的动机应该合乎天理,故君主应该实行王道。陈亮则认为,应该从结果去判断王霸义利,故君主实行霸道才是现实的。
陈亮追求功利,判断自然以效果为标准;朱熹追求意义,判断自然以动机为标准。看重效果是以事实为第一位,看重意义则是以逻辑为第一位。朱熹对王霸义利的看法无疑与他的学说是一致的。对“天理”的不同理解正是朱、陈两人的分歧所在。在朱熹看来,决定是王还是霸、是义还是利的是道德之理,是大是大非。不过在陈亮看来,建立功业、做事成功就是有理的,就合乎天理。
汉唐的事功的历史作用固然不可否定,合乎历史的法则,陈亮肯定的是这一点。然而,成败与是非不能混熬,事功之成不等于道德上合理,一时的成功更不代表是正确,这是朱熹的观点。朱熹的观点更合符儒家重视道德、追求天理、不计较得失成败的精神。
或者说,王霸义利之辨所讨论的理是“历史发展之理”,朱熹认为历史发展之理也是合乎道德之理的,因而要用“道德是非”去评价历史;陈亮则认为历史发展之理是受自然之理(物质力量)决定的,因而要以“物质成就”去评价历史。
陈亮因为反感理学,不喜欢钻研经书,所以曾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未中得。毕竟陈亮想成就一番功业,他于是作出了妥协,也研究起理学来,还结交了一些名士。终于,他在五十岁时中进士,还是皇帝亲点为第一名。可惜,陈亮于次年就去世了,天意弄人莫过于此。
注:本文节选本人作品《白沙甘泉:宋明理学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