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过一首歌的MV,片中的女主角是一个热爱弹吉他的阳光女孩,希望自己能跟自己爱的人在海边买一栋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来,女主大学毕业,进入社会的大染缸,每天,奔波在租的房子和公司之间,生活的压力让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最爱的吉他。一开始暗恋女主的男主,在几年以后再次遇见女主时,女主站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昏昏欲睡,看着女主憔悴的面容,男主对女主心疼不已。
这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俗套的剧情,这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故事,甚至可以说它连一个故事都不是,只不过是两个老同学毕业以后的偶然相聚。
或许是刚刚毕业的我也在一座城市中奔波着,或许看到女主的被生活压得面目全非是的样子有些心疼,或许是有一些同感,一向不爱记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的我竟然对这个故事记忆犹新。
几天前,一位大学期间在书法社认识的朋友发消息跟我说:“你最近还在练习书法吗?我感觉我现在毛笔都不会动了,早几天拿起笔,还没写,手就开始发抖。还记得咱刚刚进入书法社的时候,不也是这样,为了不抖,一横都练了咱两个月。”
其实我是惭愧的,我何尝不是一样,毕业的时候,因为毛笔比较占地方,放在密码箱不小心便会被压弯,于是我把砚台、毛笔,还有一些上好的田字格纸都放在柜子里,本来想的是拿毕业证的时候回去取。可是实习离学校较远的我,毕业证都是班主任直接寄到家里的。还记得大一那一年,我跟闺蜜辗转几次车,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跑到“中国笔都”文港,就为了能买上一只正宗的狼毫。可没想到的是舍弃的时候竟然这么的随意。
我也跟我的朋友说过,我觉得很舍不得我那些毛笔,觉得自己当初就应该回去一趟,不管在任何一个地方。我的朋友安慰我:那只是当时毕业之际没有办法的办法,后来没回去不也是因为工作太忙,咱可以再买过新的。可是我的内心却还是那般的介意,更多的是懊恼跟惋惜。我不想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确实是我把他们丢弃了。
从小,我便喜欢书法。小时候,那时候还不懂那么多的字体,看到爷爷他们写的毛笔字不管是真好还是假好,只是觉得那用墨水写在纸上的字,比任何水性笔写的都细腻生动。当自己拿起毛笔的时候,虽然只学皮毛,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可以拿的出手的字,但是我依旧热爱那种墨香味。
还记得MV中有过这样一段对白:
“最近怎么样?还在玩吉他吗?”
“啊,没,吉他都很久没有碰了。”
“我学了一首新的曲子,我教你?”
“不用,这个也没什么用,我最近工作挺忙的。”
“没关系,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我们一起。”
“不用了,我吉他送给我表弟了。”
是呀,我们好像都挺忙的,朝九晚五,为生活奔波忙碌,为在一座城市有一亩三分地不断地低头苦干,当抬起头、回过身,看看自己及身边的人,有几个还在坚持着当初的爱好?对于每天疲于生活的我们来说,爱好,那些开始慢慢变得只是会让生活更累的事物。于是,每天下班回家的你,便只想安安静静的做着每天都要做的事,每天拿着手机打发你所谓的忙的没有时间顾及爱好的时间。
作为一个跟这种状态一样的人,我想我是没有资格去评论些什么,也不能对谁评头论足。但是我想如果你若是真的喜欢,必然不会轻易放弃,你若真的喜欢,必然不会觉得它是你生活更重的负担,你若真喜欢,必然就算一点时间荒废也会抓紧一切时间捡起。
不为自己找借口才有可能改变现状,你若真喜欢。
便如我,现在依旧觉得,写字才是最好的解压方式。
愿你不忘初心,静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