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至渝
我逃离家乡的时候身无分文,只带了一把剑,甚至连口干粮都没有。我想起了当年那个落魄的侠客和他最后的三文钱。虽然我并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务实的人,倘若换作我,身上最后的三文钱应该是拿来买酒喝的,当然,如果我有三文钱的话。
而现在天色已暗,我离家不过十几里路,倘若害怕夜里突兀的树枝和悲伤的鸟鸣,倘若想念家中摇曳的桐油灯和温暖的被窝,我大可立马掉头。但倘若我熬过了今夜的恐惧和孤独,我必将十年不回头。
所以我下定决心,摸黑前行。
后来我在黑夜里失了方向,也不知是在往哪儿走,就在溪边一块大石头下歇了脚,听到林子里一声杜鹃叫,声音好悲凉。我承认在这一刻我也动摇过,我想过放弃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回到老家,趁耕牛还健壮,爹娘还年轻。但我没来得及后悔,就从林子里窜出几个强盗,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个壮汉击倒在地,夺了剑。
当我被五花大绑之后,周围就亮起了火把,我瞅了一眼,有七八个强盗。
然后从黑暗里走出一个女人,看起来像是强盗头子。
她从一个强盗手中接过火把,举到我跟前,把潦倒的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同时凑在我耳边发出一声杜鹃的鸣叫。
我这才搞明白,原来刚才林子里的杜鹃叫,是强盗在通暗号。
她开口说话了,她自称爷。
她说:“原来是个穷鬼,你小子让爷和兄弟们都白忙活了一趟,要么你死在这儿,免得走漏了消息,要么跟着爷混,也不枉你是个剑客。”
我当时出生牛犊,很有骨气。我说,我要做个名扬天下的侠客,死也不做强盗。
一听这话,强盗们都笑了。
有强盗就说:“血杜鹃,这愣小子挺逗啊。”
原来这个女强盗叫“血杜鹃”。血杜鹃对我的话不屑一顾,她说:“这世道,行走江湖的人都说自己是侠客,而我,只想做个光明磊落的强盗。你不想与我等卑贱之人为伍,那就只好把你卖个好价钱。”
我就这样被他们绑走了。
在路上的时候,有个强盗问我:“小子,你的战号是什么?”
“战号?”
“对呀,每个侠客都有一个战号,用来表明自己的理想或者是价值观,人们根据战号就能知道这个侠客是个什么样的人。比如,大漠里有一个威名赫赫的侠客,他因为爱情断了一只手臂,江湖人称独臂刀客,他的名字叫林汉三,战号是:断臂那种痛无人了解,但我知道我终究会熬过苦难,残缺不全的活下去,这就是生命。”
“林汉三”是我初入江湖以来听说的第一个侠客的名字,他人虽远在漠北,声名却传遍江湖。他的战号体现出一种经受苦难、艰难求存的精神,这些强盗们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或许正因如此,林汉三才能触及到这些底层人物的内心,成为他们所敬仰的侠客。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一种侠客精神,却又似懂非懂,只是对人们口中的江湖又多了一分神往。我明白要成为一个侠客我便需要一个战号,可我不像柳永那般才华横溢,实在想不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战号来。我反倒想起了路过村子的那个无名侠客和他身上最后的三文钱,我很好奇他的战号会是什么。
我突然灵机一动,对强盗们说:“我身上只有最后的三文钱,可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就是我的战号。
强盗们一听,都发出讽刺的笑声。我以为我为自己想了一个很深沉的战号,但只换来了一阵嘲笑,强盗们嘲笑我说:“分明是身无分文嘛。”
只有血杜鹃,在听到我的战号后突然停下脚步,回头望着我,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一种东西,当时的我不懂那是什么,后来才明白,那种感觉叫作似曾相识。
血杜鹃说:“他们嘲笑你,你不必理会,你正在实现伟大的梦想。终有一天,他们会从说书匠的口中听闻你的战号,如果他们能活到那一天的话,他们会很自豪,这个名扬四海的侠客曾经被他们俘虏过。”
我从她的话里开始延伸,想象着未来的自己。那天的酒馆酒客满座,说书匠展开折扇,拍案而谈,他说他听到马蹄溅起落花的声音,一个叫宋至渝的侠客裹着风雪路过他的生活,他从远方而来,途经很多人的生活,他对爱情和苦难视若无睹,只爱南方的梅子酒,他行走世间,把很多人的困扰活成了自由。然后说书匠收起折扇,平庸的众人借酒离席,酒馆外的街道上满是踌躇的醉鬼。
我就这样渴望着,活成每个人都想成为的自在侠客的样子。
我在村子里生活了十几年,从来没有人明白过这样的我,反倒是一个相识几天的强盗,相信我的稚嫩和苍白的未来。
后来我们路过一个山岗,那里躺着一个侠客的尸体,他腰间的皮包里有一封未寄出的信,信中如此写道:
“苏三:
我受了很重的伤,这次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否活下去,听说你把写给我的诗刻在了酒馆的桌子上,你可能不知道,现在这些诗已经传遍江湖了。你在诗中说,当你死了去转生的时候,一定要喝下孟婆汤,因为那是你唯一可以放下我的机会。可是苏三,我知道自己漂泊无依,绝非你的归宿,我着马先行,不能把空话说在骏马之前,所以我只能隐藏起自己炙热的感情,骑上白马离开那个温暖的小镇。你送给我的铃铛我一直寄在马脖子上,希望它会带给你我的消息。当我死了去转生的时候,那碗孟婆汤,其实也是我唯一可以放下你的机会。
我深爱过你,但我没有告诉你。”
血杜鹃读完这封信,把信递给了我,我小心把它揣进了兜里,似乎明白这就是侠客的爱情。血杜鹃说,行走江湖的人看似洒脱,可这条路上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人人都羡慕侠客的生活,可其实,侠客,也不过是生活所迫。只是当时的我不知道,那信中名叫苏三的姑娘会成为我余生的执着。
强盗们埋葬了那个无名侠客,他们把侠客的剑插在坟头,做成墓碑,然后他们拿出酒壶,齐声说:“敬这个无名无姓的年代。”
血杜鹃说,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活下去,哪怕是做一个强盗也要无耻的活着,等待逆笔回锋的时刻。
她要拉我入伙。
这起经历瞬间淹没了我的美好憧憬,或许直至我死去,也不会有说书匠听闻我的故事,这不过是个无名无姓的年代而已,而那满大街踌躇的醉鬼听完江湖侠客的故事,依然过着自己平凡的生活。
所以,我很没骨气地放弃了自己的理想。
我要做强盗了。
用来老柴的话讲,这叫:大丈夫,能屈能伸。
这群强盗个个是老江湖,根本不把我这个愣头青放在眼里,丝毫不担心地把剑还给了我。
他们说,剑客丢命不可丢剑,得还。
他们还说,跟着他们混,保证我比其他初入江湖的人活得长久。
他们就带着我往回走,离我的村子越来越近。
终于有个强盗发现了它。
他们流窜半个来月,一笔也没捞着,想冒险劫个村子,就等血杜鹃发话。我当时就后悔入伙了,那村子里有我珍爱的一切,虽然我自以为不在乎他们。
血杜鹃紧握着腰间的匕首,盯着前面静悄悄的村子,很久很久。
然后她说,盗亦有道。
说完才松开紧握的匕首。握紧匕首这动作说明她有认真考虑过劫村子这件事情,而盗亦有道这句话又几分真几分假,我并不知道。她也许是真的盗亦有道,也许只是忌惮村里的几十号男人。
但当时的我年少无知,只是感觉到了她的凛然正气,突然觉得这个强盗好身上有种独特的魅力。
他们带着我往深山里走,午夜时分在林子里扎了营。走了一天的路太累,我蜷缩在树下沉沉睡去,一根绳子绑着我的手和脚,半梦半醒间感觉血杜鹃给我盖了一张兽皮。
血杜鹃俯下身子,对我说:“我行走江湖多年,见过很多奇怪的人。比如,后妈养大的孩子成长为恶霸,却在一个姑娘面前变回好人;矫揉造作的诗人吹嘘自己空虚的灵魂,落魄的流浪汉反倒在流落的屋檐下写下美丽的诗文;自诩光明磊落的侠客已辜负过很多人,每日自我责备的强盗却只钟爱一人。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已经很难得见到你这般纯粹的人。”
这番话让我很疑惑。
以前我的世界里,侠客是好人,强盗是坏人,是与非就如同棋盘上的棋子一般黑白分明。但现在我分不清了,眼前这群强盗,似乎并非丧尽天良之辈,而他们的语气,又似乎对道貌岸然的侠客们嗤之以鼻。
我突然有点害怕,这并非是害怕危险,而是因为我突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侠客。至少目前,我做了一个名义上的强盗,与理想背道而驰。
是夜的天空星子很稀,远处有杜鹃鸣啼。
阿宋作为侠客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