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表示:“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开始征求意见。
值得被关注的是,狗并不在范围内。
有专家表示:狗不在《目录》之列,按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这意味着狗肉或将被禁食。
我们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 先了解一下我国以前的状况。
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在商周时期于北方中原地区兴起后,至战国秦汉时期逐渐走向高峰,整个社会无论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南迁与佛教的兴起,中国的食狗之风开始发生转移,北方中原地区的食狗之风渐渐衰落,而南方广大地区的食狗之风则呈现兴盛局面。
隋唐以后,无论南方还是北方,狗肉的地位都在下降。在正式的宴请场合,狗肉已经上不了桌了。狗都是在民间吃,而且吃起来还不那么正当。
从这个时候开始,狗的命运,和六畜中的其他五畜(马牛羊鸡猪)开始有了比较明显的分野。人们食用狗肉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在一般人的观念中,狗已不是可以用来食用的动物了。
大概在2000年,吃狗肉的问题开始突出了, 是否吃狗肉逐渐涉及到了一个是否文明、是否先进、是否与国际接轨的问题。而这与我国一部分地区的饮食传统出现冲突,冲突的高峰就是“玉林狗肉节”。
2014年6月20日上午,在广西玉林狗肉市场,有狗贩见爱狗人士在场,现场虐狗,大声喊话:“你们买不买?不买我就夹死它!”爱狗人士含泪买下。狗贩拿得钞票,向围观人群挥舞。多位市民与爱狗人士发生争吵:“狗是畜生嘛,自古都在吃,他们哪里是在买狗,是在搅乱市场”。
双方各执一词,
爱狗人士说这是残忍、野蛮、落后……主要观点是:
吃狗肉不安全,有寄生虫、病毒和细菌;
吃狗肉刺激了偷狗,而且是宠物狗;
屠宰场面血腥,不人道;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食狗人士说这是权力、自由……主要观点是:
如果追求安全,应该禁养宠物狗,因为狗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养殖的肉狗是食材的主要来源,偷盗宠物狗的成本太高;
屠宰场面必然是血腥的,方式方法可以改进;
吃狗肉有助健康,抵制吃狗只是源于私人癖好。
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甚至从开始的语言抵制,恶劣到人身攻击。
当晚在一家狗肉餐馆,几名爱狗人士与当地食客发生冲突,导致一名食客嘴巴处流血。事件引发附近民众聚集,而冲突双方被警方迅速带离。
警方和政府的协调仍然没有使双方达成一致。
而我养过狗狗,也吃过狗肉。
我从小到大养过三条狗:毛毛、豆豆和毛豆。三小只虽然早已离开这个世界,但那份真实的感情我仍然记得,因为它们陪伴了我整个童年。
我同样吃过狗肉,家里人还开过以狗肉为主的饭馆。狗肉特别好吃,但是我很少吃,并不是提倡禁食狗肉,而是所有肉我都很少吃。太贵了……
在这里表明一下我对此事的态度:
在我看来这两者是同类人,双方的价值观都是人权是大于狗权,我对此同样表示认同。只不过爱狗人士是享受狗作为宠物的快乐,而食狗人士是享受狗作为食物的快乐。双方在这段关系上都是完全主导地位。
我曾分别站在这件事的对立面上,完全理解双方的心情。若一位爱狗人士跟我分享他与狗的趣事,我会为之开心并同样分享我和三小只之间的趣事;若一位食狗人士跟我分享狗肉的美味,我会表示认可并推荐他来我家吃,并为这段有缘的分享多给他夹两块肉。
目前人们都承认动物有高度价值,虐待动物不可接受,但对能否吃狗肉仍然存在分歧。我们可以去呼吁倡导自己所崇尚的价值观,但对其他不同意见和行为采取法律之外的强制干涉或激烈行动,就不太恰当了。毕竟我们没资格去定义人类文明。
对此,你的观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