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来本是高山,可我连这浪浪山都翻不过去。
小时候,总想像着山那边是什么样子,这个大坝子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总想去瞧瞧。未知的好奇对少年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他就一直矗立在那里。
少年时的想象力无穷无尽,总幻想着手持金箍棒摇身一变踩着祥云,翻过大山,看见许多稀奇。这边的人儿长得比我家那边好看,小孩儿个个穿着花衣,手里拿着吃不完的东西。他们的房子也好看,一大栋,像电视剧里面的蜜蜂房,路上到处是车子。真的比我家这里好看多,我家这边房子像古代,一个个低矮的佝偻着。所以小时候看着孙悟空时也想学一身本领,像他一样有冲天之志,踏破九霄,看尽繁华。
爸妈说,读书就可以走得很远,就可以翻过这些山。于是读书还算认真些,在同龄之中我算还好,终是上了大学。
在大学里,大家不是忙着谈恋爱就是忙着学习,还有一部分在思考人生意义。而我只是忙着好奇,我好奇的到处跑,四年下来功课勉强毕业,倒是这个城市跑了个遍。那时候兴高采烈,十分得意。
之后顺利进入工作,去了外省的工厂,一个月之中我只看见一次太阳,再后来回到了云南,在隔壁县城。终究是翻过了儿时幻想的山。
可这里没有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也没有到处的花衣裳和吃不完的东西,也和山那边一样。只是现在那边成了我家。
云南的山一层叠着一层,从小学到工作,从班车到高铁再坐飞机,穿了一层又一层,还是走不完。这大山困住了年少的好奇,也困住了我现在的岁月。
我没有如爸妈所说,读了书就走得更远。我还是在家周围打转,我想大概是因为书读的不够多,所以才走不太远。只能被这一层又一层的山困着。
小县城里面三餐四季,没多少风雨,日子也过得缓一些,回家也不用太久,只是在外人看来这没多少出息。毕竟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确实威风。我只是穿了工服,拿了扳手。为此我时常也会觉得辜负了那个手持金箍棒的少年。
一日一日的重复,长了岁月,也磨平了少年的锐气,懂得了谦虚,知道了也有那金箍棒捅不破的地方,七十二变无上神通也逃不过要受一些委屈。毕竟领工资的那一日,日子总是好的,风都是甜的。
我不太喜欢和同事争执,在底线之上,原则之内都不计较。对各领导的竞争,拉拢总是装傻充愣,合理范围内给出建议。对同事的花言巧语,故弄玄虚也只是付之一笑。一直奉行的就是,我不参与就不会受伤。职场的战场能跑就跑。十里春风一杯酒,淡然于外。
偶尔叫上三五好友,一顿烧烤两瓶啤酒,说尽春风。上班做好工作,下班看书睡觉,也是自得。至于那宏大的人生意义,大概是寻不到了。伟大的理想大概也是不存在了。所以自然自得,不算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