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解
小时候觉得开口谈钱是件俗不可耐的事,某人一提到钱心中立马万分鄙夷。随着年龄增长,谈钱不在是件羞于启齿的事情,反而觉得是一种价值的体现。在知识付费的年代,一个人的价值简单直接用”钱“体现出来,既高效又有说服力。国家对于个人付出时间、脑力、体力等的所得的”钱“开征个人所得税,个税关乎到每个个体,大家都有必要了解一下。
个税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水平、也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在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新提请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这一次将迎来根本性的变革:
为什么说是根本性的变革呢?
第一,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第二,两个“首次”。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力度空前,优化税率结构。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第四,增加反避税条款。
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至于具体如何操作,什么时候执行,我们都有待具体细则的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