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 我为什么学外语
最早解读这篇日记时,是七年前,当时我正在学外语,再次解读这日记,我正好又开始学外语。每次学,都像是从头开始。因为我记不住任何英文单词,可以说是过目即忘,跟小时候刚好相反。三十岁以前,我是一目十行,而且好多东西只要背上一次,几十年后都会记得。如果那时我有机会学英语,我的英语一定会非常好。可见,人是需要珍惜和把握每一段时光的。有时,最好的学习时机一旦过去,以后再想补上,就很难了。因为各种因素都不一样了。
像现在,我学不好英语的原因不是别的,就是我没有分别心,不管啥念头,总是自来自去,一会儿都留不住。从智慧的角度看,这当然是对的,但从背诵的角度看,这又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为我不管多努力地背,一离开那背诵资料,脑子里就会一片空白。可见,智慧和知识是两码事。有人说六祖只是不愿造原子弹,否则连原子弹都能造出来,这只能说明他没有进入真正的智慧境界。要是他进入过,他就会知道,智慧是通晓万物运作之理,明白万物的本原,而不是把自己变成杂货铺。
好的一点是,我的学习,成了学生们的榜样。每次我一学外语,身边的很多学生也会开始学外语,他们会下载各种外语学习APP,会买一套又一套各种类型的英语教材,也有人买英文原版书,或通过看电影学英文。这说明,我的学习行为虽然没让我自己精通外语,但引起了学生们学外语的兴趣。这当然也很好,也算是一种意义。另一种意义是,学习英语就像一种脑部运动,你要是经常做类似的运动,大脑退化的速度自然会减慢。很多人没多大年纪,脑子就变得越来越迟钝,这就是不爱学习,只爱消遣的缘故。有时,人要想健康,确实不能让自己太好过。但你如果接受了这样的生活,也就不会觉得不好过了,反而会觉得这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因为它让你清醒,让你上进,让你充满了生命的活力,让你能把晚年过得有声有色。同时,也让你的生命无论在哪个阶段,都有无数的可能性。
不过,我也不完全是外语盲。英语,是我接触过的第二门外语,我学的第一门外语是俄语,有日记为证:
1981年6月16日 星期二 小雨
我昨天开始学俄语,没想到我的记忆力那样好,可以进行简单的对话。我要坚持学下去,争取在两年之内达到基本的翻译水平。我很爱好俄语、文学、武术、唱歌,等等。
有时,我也会显得玩世不恭,不知内情的人或许会认为我不正派。但是,我不管他们怎么看,只要我内心纯洁就行了,这比起那些外表实在而内心肮脏的人总好上几百倍吧。
在我早年的日记中,这是第一次出现学外语的讯息。上高中时,我学的是俄语,那时真的下了功夫,因为当时想考大学。高考时,我的俄语分数不高,四五十分,但在那时,也算是比较好的分数了。因为我们总共只学了两年——说是两年,其实也就是每周两节课而已,学不上什么东西的。
上师范时,我又捡起了俄语,就有了上面的这篇日记。对于俄语,我学了整整六年,当时花了很多时间,但是没有用。闭关写作的二十年,我抛下了一切,其中也包括俄语。待得出关时,我已记不起多少俄语单词了。当初,我的水平,是已经能看原著的,可是今天,除了还记得几篇课文之外,我什么都忘了。这说明,对于俄语,我虽然花了时间,但在我的生命中,却没起大用。那时节,像这类事,我还做了很多,现在想来,我的青少年时期,许多时间还是浪费了。
某一年,我跟《飞天》杂志的李禾老师谈了学俄语的事,他劝我别学了,因为学习语言需要环境,学上多好,一旦不用,也会全忘了。他就学过很多年英语,后来都忘了。他叫我把时间用到创作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那已是几年后的事了。后来,李禾老师去世了。他确实一直没有用上英语。再后来,我才发现,学英语,即使用不上,也是有用的——可以锻炼大脑。因为长期的静修,我的分别心和念头完全消失了,记忆英语单词很是困难。于是,我的学英语,就成了一种对大脑的训练操。
当然,我想学英语,也不只是想训练大脑,我是真的想学好英语。未来,我们是一定会走向世界的。那时,会英语和不会英语,定然会不同。我去北美考察时,亲眼见过许多在国内很牛的人,包括一些大学教授,在北美却过得很憋屈,原因正是不懂英语。在一个英语国家,如果不懂英语,哪怕手上有翻译器,身边有能为你翻译的人,你的沟通,也一定会受限。所以,虽然因为忙碌,我中断英语学习已有七年了,而现在也依然忙碌,但我仍然想学英语。只是,当你已经将无分别智状态打成一片,无比稳固了,却又要走出它,去死记硬背时,效果可想而知。可无论如何,我学英语的心没有死。
从四十年前的学俄语,到今天的学英语,说明了一点:我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人,我总是在挑战自己,最怕死于安乐。每次觉得有些安逸了,或是形成固定模式了,我就想打碎自己,从头来过!所以,虽然我不一定能做成每一件想做的事,但我一直在超越当下的自己。
这,也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一个基因。
许多时候,我的学习,不是功利地学,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或达到什么目的,而纯粹是为了打碎自己,实现新的成长和超越。当然,这也是因为我天性就爱学习。当你天生就爱做某事时,你不会在乎能不能做成,因为做的过程就很快乐,做就是你的目的。我能一直写作,即使决定以后不当作家,也没有停止写作,就是这个原因。
任何人都是这样,面对任何事都是这样,爱就是最大的理由。没有爱,就需要坚持,有了爱,就谈不上坚持,而是享受、沉迷。因为你在乎的是过程,是有没有玩得尽兴,而不是能玩出个什么结果。
进入五十岁后,我还迷上了绘画。我最喜欢画的动物有两种,一是鹰,二是骆驼。我喜欢鹰的势,也喜欢骆驼的韧性。这两种东西,我都有。
因为有势,我做事时很有魄力,一旦决定,就会勇往直前,不会退缩,更不会给自己的失败寻找理由。所以,我的一生中,很少有萎靡的时候,我一直处于一种乘风破浪的状态,哪怕有时乘的是逆风,我也毫不畏惧。
因为有韧性,我做事就能坚持,我会像骆驼那样,就算扛了很重的东西,就算在糟糕的环境里跋涉很久,也还是能咬着牙坚持下去,直到我见到生命中的绿洲。当然,我跟骆驼不一样的是,骆驼会停下来,但我不会。我会一直走。即使走穿了千万双铁鞋,即使见到了灯火阑珊处的伊人,我也仍然会继续走。因为那走,已经变成我的一种生命习惯了。不同的,仅仅是走的目的。
关于鹰,我常给朋友们讲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那故事,我也不知道合理性有多少,但我非常喜欢它。
据说,鹰可以活一百二十岁,但一般的鹰只活四五十岁,它们多是饿死的。因为,当鹰活到四五十岁时,它的嘴头和爪子就变钝了,再也抓不到东西吃了,要是不想办法,它们就会饿死。所以,好鹰们会在生命的关键时刻,做出一种选择,要么饿死,要么重生。
选择重生的鹰,会在石头上磕去嘴头和爪子,饿上十多天,长出新的嘴头和爪子。这个过程,血肉模糊,异常惨烈,但重生的鹰会焕发出新的活力,再活上五六十年。
这个故事非常好。但我想,这样的鹰,也许不是鹰群中的大多数,好些怕疼的鹰,也许,都选择了饿死。
五十多岁开始学英语的我,就有点像那毁去旧武器的鹰了。
这同样体现在我四十年前的基因里。
我一直想走出去,去看看另一片更大的天空,这是我的梦想。
四十年前开始,学了六年俄语之后,我虽然没能达到翻译水平,但能阅读俄语原版书了。当时,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同学叶柏生——就是在《一个人的西部》中死于车祸的那位青年科学家——也给我买了很多资料,我利用闲暇时间,把俄语学习坚持了下来。但岁月并没有因为我的梦想,而放弃它无常的规律。当我选择了闭关,拒绝了世间法的许多东西时,我的世间梦想似乎也被屏蔽了。但是,那梦想之火一直没有熄灭。
所以,后来的定居岭南,然后到山东,然后再回到岭南,在我的生命里,是很自然的事。当然,更也许,它们都仅仅是中转站,我总是愿意看到更大的世界。我已经实现了读万卷书,接下来,我真想走万里路。
当然,我的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走,更有着一种自以为的所谓使命。
不过,我眼中的使命,其实也是命运或宿命的另一种说法。
我不信命,但我信造命。当然,有时候,我眼中的“命”,也许仅仅是一个梦想。
作家雪漠: xuemockh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