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直惦记着下午的事,晚上忙完以后,我给朱妈妈打电话,她说孩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工工整整做了抄写,还认认真真写了一份检查。我听了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睡前看到微信里冯同学发的古诗语音,我仔细听了,给出指导,纠正“青枫叶赤天雨霜”的雨应该读四声,并且语音讲解了字意。
第二天晨读时,冯思羽表现很好。上课和课间的时候,我都装作不对朱同学特别注意,眼角的余光瞥见她表情落寞,眼皮低垂,好像也不想与我的目光相遇。
下午前两节作文课,孩子们写作文的时候,我也在手机上打字。两节课下来,我写了两千多字,把前一天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从朱妈妈打电话开始,以倒叙的形式讲了事情的前前后后。最后延时课时,我没有讲评孩子们的习作,先把我的文章读了一遍。孩子们边听边窃笑,许多人回头看朱同学。朱同学低着头,红着脸。
读完文章,我又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便给孩子们讲起来。我说,不要笑朱晓雅,对你们这样一个个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来说,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足为奇,认识到错误,改了就好。我小时候就做过这样的蠢事,几乎跟朱晓雅一样样的。现在想起了,只感到自己懵懂无知还自高自大自以为了不起,真是后悔极了。
那个年代,物质匮,生活条件不好,学校的设施简陋。几间土坯房就是学校的教室。院子里一棵大槐树上挂着一块又大又厚的铁板,用铁路上的道钉照着铁板敲击,钟声就响起来,“当——当——”一声一下表示上课铃,两声一下“当当——当当——”表示下课铃,连续不断地敲击“当当当当……”表示集合。
每个班有固定的打铃人,一般都是学习好受老师器重的孩子。轮到哪个班,这个班的打铃人就打一周。教室里是没有挂钟的,老师也不戴手表,孩子们更别说了,那时候都穷。只在老师办公室的正中墙上悬着一个圆圆的挂钟,不管谁看时间都在这儿看。打铃的人有绝对的自由,她(他)可以在上课时任意离开教室,不用和正在讲课的老师打招呼,出去到隔壁的办公室,掀开门帘看时间,到了就去敲钟,不到的话就再回去上课。我那时大概五六年级,十二三岁吧,老师很喜欢我,一是长得漂亮可爱,更重要的是聪明好学。所以打铃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自然而然落到我的肩上。刚开始的时候我也颇感骄傲和自豪,当仁自古有不让,喜滋滋乐颠颠接了,每天雄赳赳气昂昂进进出出,扬起手臂,挥动铁钉,像吹冲锋号角似的,敲响代表着行动指南的大铁块,看全校的师生跟着我的号令上课下课整队集合。可是时间长了,不知道小孩子的小心思怎么回事,无端地生出许多委屈,有一次又轮到我值班,老师给我铁钉时,我竟然半天不接,还丝毫不知天高地厚地说不想打了,因为打铃影响我学习。那时教我语文的赵老师是个好脾气的人,但仍然被我的话气得面红耳赤,暴跳如雷。记得他一只手有力地往外面一指,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以为离了你都不能过了?滚出去!年少倔强桀骜不驯的我竟然昂首挺胸地站着滚出去。现在想起来到底滚出去做了啥,是在外面的秋千上荡秋千,还是在操场上玩侧手翻,还是在角落里抓石子,还是忐忑不安手足无措呆呆地站着,还是委屈得哭鼻子……都不得而知。不过从我记忆深刻的这件事之前的印象来看,大抵不会是后面两种情况。
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应该,那时的自以为是其实恰恰是自己的无知愚蠢不懂事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