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秦梅实应用的考古发现
先秦、两汉即上古时期是梅文化的发轫期。人们首先发现的是梅子的实用价值,早在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先民已开始采用梅实,到了商周时期,梅子成了重要的调味品。正是这漫长的应用历史与重要的经济价值,引起了思想文化上的关注,留下了不少的印迹。但这一时期人们对梅的关注严格局限在梅的果实上,虽然汉代以来有一些零星的梅花记载,涉及的时间甚至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但这一时期梅花远未引起重视,没有鲜花观赏的明确记载,因此我们称这一时期为梅的实用时期。
梅果作为自然野果,人类对它的利用与整个人类历史一样应该是十分遥远的,想必以梅树之分布广泛,人类早在原始的采集和狩猎阶段就一定开始注意到了其果实的食用价值。根据现有的考古发现,我国先民利用梅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六七千年前。近半个世纪来,属于秦汉以前的考古资料重要的有这些:
(一)1958年冬至1959年冬,江苏省文物工作队与苏州市文管会在所发掘的江苏省吴江县梅堰镇东北袁家埭遗址的器皿中,发现“果核8个,似为梅核”,距今大约4000-5000年江苏省文物工作队《江苏吴江梅堰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63年第6期。。
(二)1961年至1976年,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等单位在发掘的上海市青浦县崧泽遗址中发现植物果核碎片,据鉴定为蔷薇科果实的内果皮,认为可能是野生杏梅,距今约5200-5900年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县崧泽遗址的试掘》,《考古学报》1962年第2期。。
(三)20世纪60年代中期,湖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在湖北江陵望山楚墓发掘出土大量梅核湖北省文物局文物工作队《湖北江陵三座楚墓出土大批重要文物》,《文物》1966年第5期。。
(四)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大量梅核、梅干,标牌上称元梅、脯梅等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上集第117、118、119、127、141页。。
(五)1975年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中发现梅、杏、李、枣等纪南城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发掘整理组《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5年第9期。。
(六)1975年河南安阳殷墟铜鼎中发现炭化梅核,经测定距今3200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七)1979年河南裴李岗遗址发现梅核,距今约7000年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一队《1979年裴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1期。。
(八)20世纪80年代初南京博物院等单位在江苏铜山龟山汉墓发掘出土梅、杏等果核南京博物院、铜山县文化馆《铜山龟山二号西汉崖洞墓》,《考古学报》1985年第1期。。
(九)四川省文管会等单位在四川荥经曾家沟战国墓中发掘出土梅核四川省文管会、雅安地区文化馆《四川荥经曾家沟战国墓群第一、二次发掘》,《考古》1984年第12期。。
(一)陕西考古研究所在陕西泾阳戈国墓几座西周早期墓葬的铜鼎中发现梅核与兽骨等,其中一鼎中有梅核34颗陕西考古研究所《高家堡戈国墓》第50、62、102、135页。。
(一一)湖北省荆沙考古队在发掘的包山楚墓12件陶罐中,发现梅、鲫鱼等湖北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第198、199页。。
上述时代最早的当属裴李岗遗址,可以看作是北方新石器时代的一个代表。其次是崧泽遗址,它代表了太湖流域新石器时代的一个重要阶段,史学界称为“崧泽文化”,界于“马家浜文化”与“良渚文化”之间。裴李岗、崧泽遗址中的梅核,可以说是梅之应用最早的考古遗迹了,距今大约有六七千年的历史。
上述考古资料表明,先秦时期梅的分布远较如今广泛。陕西泾阳在陕西渭北地区,河南安阳在黄河以北,它们都远在今天梅花自然分布区的北部边缘之外,可见当时的黄河流域有大量梅的分布。
上述资料还表明,梅的应用价值主要是果实,其中可能有两个阶段:一是采集和食用鲜果;一是梅实作为佐料烹制食物。作为鲜果直接食用应该是梅果最简单、最原始,也是最基本的用途,而用作调味品,则显系高一级的开发利用。商、周以来的铜鼎、陶罐中梅与兽骨、鱼肉同在,说明到这个时期梅果已用作烹制肉食的主要调味品,这一方面反映当时人类社会主要是奴隶主贵族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标志着梅子应用价值的一大开发。这一现象在先秦文献中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