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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有信仰从来都不是过分的事情,不管你是信佛还是信教或者其他,只要它能给你内心正面的指引和安定,都不为过。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信仰是在拥护和怀疑中共同前进的。违背人道主义的信仰,是不具备前瞻性的,它会逐渐被历史被有思想的人所淘汰。
信仰的存在,可以说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或者社会的发展需要。往上了说,是一种人类价值观的体现和更好生活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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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迷信,迷信就不一样了。
迷信是一种没有理论支撑的东西。不仅不能引领人类健康向上,甚至会带来社会现象的混乱,影响人类进步精神,违背原则。
迷信,虽然它不会出现在人类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但在特定的日子,它出现的后果影响恶劣之大,足矣毁灭一个家庭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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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遇上城镇改革动迁之前,我和许多人一样,住在一排排自建房的村里。
村子里有这样一户人家。四口之家,孩子24岁,上面有父母和奶奶。
这户人家的爷爷刚断七没多久。孩子的母亲不知道从哪个道士嘴里说的,这百日祭之前,要是孩子还没结婚,那么三年内不能结婚。说是有忌讳。(我就是不知道忌讳哪个鬼使神差了。)
孩子的母亲在那个年代,以及当时的大部分妇女也只是念过几年书,文化水平仅仅在小学。镇上那些臭道士对他们而言仿若再生佛陀。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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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想:
“还盼着早点儿抱孙子呢。这得等三年啊。三年后儿子都27了。老大不小了。不行不行。得赶紧让他结婚。”
当时他24的儿子确实有一个正在接触的对象,但是两个人认识还不超过2个月,还仅仅停留在互生好感阶段,按理说,是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
她母亲就对儿子说了:
“我和你老爹结婚也是经人介绍,见个面觉得差不多没几天就结婚了,认识的时间比你还短!到现在还不是几十年过去了照样好好地,还把你养这么大。都没事儿。结了婚,你们再好好处着,日子一样长着呢!”
结果,儿子也没什么主见,就从了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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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女方家里提亲,然后也同意了。急急忙忙又去请“仙人”看日子选日子。定在了百日祭前的某一天。非常匆忙。
那会儿喝喜酒流水席的场地不像现在这样,一应难求,可能会排期排到明年。就在自家院子里,场地大。然后办了十几二十桌左右的样子。
婚礼热热闹闹的。
婚后很快,也就有了小孩。但是这个24岁的大男孩好像并没有做好为人父的准备。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匆忙完成的二次角色转换意味着什么。
准确来说,还不知道组成自己的小家庭之后身负的责任和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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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媳妇儿还在孕期,就跑出去流连花丛。继续和外面别的女孩子勾勾搭搭,经常到半夜回来。有时还是醉醺醺的。
纸包不住火,人女孩子知道了。刚开始还忍着。这个大男孩的父母也“教训”了几句。却完全起到纠正自己的儿子“改邪归正”的作用。
最终女方忍无可忍,做完月子就回娘家去了。女方提出了离婚。而这个大男孩也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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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男孩的父母给女方买了一辆车,说是补偿。
这位母亲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几十年的婚姻走下来了,而儿子的婚姻却才一年便夭折了。把一个还只是个“孩子”的儿子为了那个混了个球的“百日祭咒语”而仓促推上了婚姻台。
这位母亲,这位母亲跟街坊邻居(街坊邻居里有我)说起这件事儿,居然还在责怪人家女孩子。说人家不安分,刚生完孩子就提出离婚。
我不知道她是装不知道还是真的不愿相信不愿去面对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是自己的迷信“毁”了原本可以完全避免的“事故”。
(——事件根据真实情况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