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德说人类有三种快乐。他说那些话跟读《红楼梦》无关。估计他也没读过《红楼梦》——就算是读了,也不见得能读懂。正如木心先生所言:《红楼梦》是艺术家写给艺术家看的,亿万读者只不过是偷窥了一下。
不过有趣的是,木心用艺术家的眼光去读《红楼梦》,所得到的,恰恰是康德定义的第三种快乐。
康德是德国哲学家,他在《判断力批判》中区分了人类的三种快乐,书面语:三种愉悦。
第一种,愉悦于快适。这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快乐。好比这几天上海桂花盛开,哇——,好香!鼻子快乐,心情大好。打一场篮球,浑身臭汗,洗个痛快澡,再找个盲人师傅推拿一番,哇——好爽!全身快乐,心情大好。
你也许要说了,这不是胡扯吗,读《红楼梦》能闻到花香,能感受按摩?当然能。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读《红楼梦》,经常忘了自己是谁,动不动就把自己想象成宝玉,整天跟小姐丫鬟们厮混,偎香倚翠,其乐融融。现实生活当中,爱上林妹妹的男生,倘若统计一下,那数据得吓你一跳。不是有这么一句老话吗,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看三国不一定有人掉眼泪,看红楼,哭得稀里哗啦的少男少女则一定有,大大的有。
第二种,愉悦于善。这个快乐比前面那个高级,属于道德范畴。老太太摔倒了,你把她扶起来,送到医院,人家不但不讹你,还千恩万谢,你呢,顿时感觉自己的形象高大起来。路见歹徒行凶,你奋不顾身冲上去将其制服,等警察赶到,你立即消失在人群中。见义勇为,而且是“事了拂衣去”,这种感觉,简单不要太侠客。
道德,究其实质,也带着一定功利,通过行善或者除恶换来对自我的赞许。有的人,行善之后还需要回报,不然便没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不然便没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余庆”,就是“报”,回报。
读《红楼梦》,贾母跌倒了,不需要你去扶;刘姥姥没钱了,不用你给银子,但是你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嫉恶如仇”,可以对贾琏、贾瑞等书中人物进行道德评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很多人对此可谓驾轻就熟,《红楼梦》揭露了什么,暴露了什么,封建统治者如何腐朽没落,张口就来。那些年搞大批判,没看过《红楼梦》,照样张口就来,显得大义凛然。包括那些内心十分羡慕统治阶级腐朽生活的人,因为得不到,通过批判出一口恶气,也很快乐。
曹雪芹写《红楼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如果是为了揭露什么,一定是吃饭了撑的。
鲁迅先生谈《红楼梦》,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一针见血,前两种“愉悦”,尽在其中。
第三种来了。
真正的快乐是无目的的快乐——纯粹的审美。木心说《红楼梦》是艺术家写给艺术家看的,康德肯定会表示赞同。
陶渊明东篱采菊,不会想到用菊花去换银子。
听一场交响乐,门票很贵,不会想用这笔钱去买别的什么,也不会想听完之后有什么好处。
月色皎洁,星空浩渺,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看了也就看了,看不出什么中心思想,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唯一的好处就是愉悦,就是满足了我们的审美需求。哇——好美!有的美,你甚至说不出怎么个美法,那叫难言之美。
许子东曾经说过一番“大逆不道”的话:艺术给我们带来美,带来无目的的快乐。我们的文学艺术,如果要承载某种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利益的话,就不是艺术。
那么,艺术家木心在《红楼梦》里看到的是什么呢?
当然是艺术——
塑造人物的艺术;
音乐艺术;
绘画艺术;
戏曲艺术;
建筑艺术;
园林艺术;
诗词艺术;
服饰艺术;
......
曹雪芹从来没想到过要揭露什么、批判什么,他只是“无目的”地塑造了一系列审美意象和人物,构建了一个纯粹的美学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美的体验才是终极目的。
康德如果认识曹雪芹,肯定会夸他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