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杀人档案
死者:回忆
死亡地点:楼顶
被杀方式:大火烧灼,现场烟灰有明显被人用铁钩划乱的痕迹
被杀原因:尚不明确
2. 万恶的灵魂
雷夜、雨夜。
我猛地从梦里抽离出来,可我仍旧分不清梦魇和现实。
豆大的雨点打在窗台上,水珠穿过纱窗溅进屋子。我起身关窗后又平躺在床上,但是却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我像是走在一条细细的水埂上,水埂的一边是现实,而另一边是梦境。脚步忽轻忽悠重,身子向左右摇摆不定。梦境的云雾……现实的泥潭……我想我快分不清了。
它如晦暗中的烛火,有着饮冰卧雪的寒冷亦散发光热。这是回忆。
我坐在床上,双手紧紧抱着头。睁开眼闭上眼,眼前都是一片漆黑。我是被扔进了没有星星的宇宙,还是被关进了小黑盒子。但同样有的是无边吓人的黑暗,是无数密密匝匝的万恶的灵魂。
它抓住我的手,它在向我哭,手里还握着匕首。
回忆总让我想起美好的事,可有时候它会紧箍着我,像是要狠狠地掐住我的脖子。
3. 初逢、相识
我和回忆很早就认识。早到我牙牙学语时,叫苹果为“popo”的时候;早到我吃饭还得用勺子的时候;早到生命的开端……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回忆,更为准确的说是我没有时间去回忆。我爱的是那闪闪发光的玻璃球,是各种动画片里的卡通人物的卡片,是3角钱的冰棍和5角的辣条,是和小伙伴们逃课去后山睡大觉的惬意。我想,我一直都是认识回忆的,只是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它。它一直是静静地站在角落,看着我哭、我笑、我跳、我闹,却从不曾说话。有时我慢慢走进它,可很多时候我又会被新事物拖走。
我真正认识回忆是在高中的时候。
我是我们村唯一一个考上市高中的孩子,家里人都很高兴,在入学前一天老妈还做了一桌子美味为我践行。其实那时候的老妈还不老,鱼尾纹、抬头纹都还不是那么明显,就连家里的大肥猫也还能在星光闪烁的夜空下和小母猫互唱情歌。一切都是美好的模样。
我有着农村女孩的谦逊、胆怯和自卑,到了高中我才发现自己没有交朋友的能力。想想曾经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可以活得那么开心。这时候回忆来了。它认识的人我都认识,有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忘记了,可它还记得,但只要我认真想想就能记起。我叮嘱你的,你不会遗忘,你告诉我的,我也全部珍藏。
回忆始终很奇妙的东西,它生活在过去,存在于现在,却能影响未来。
我舔噬着回忆的甜蜜,我觉得我上瘾了。
人越是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对过往种种就越眷恋,越是喜欢去看看那物是人非、时光蹉跎。
在同学眼里我是个怪人。我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沉默少语,走路很快。就像那细小的尘埃。
和回忆的初逢并不是那么令人愉快的经历。
那是我来到A城的第十一天。
那是一个喧嚣的城市,让沉默的人显得有点傻。
空气中的氧氮都被水果和街边的小吃特有的香气所代替,刚开笼的包子蒸出的水汽给这干燥的空气增加了一点湿润。车轱辘与路的摩擦声湮没了街头的音乐和小孩子的哭闹,绿化树被厚厚的灰尘包裹成单调的灰。橱窗里陈列的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向往,但小小的纸片上的数字却让人不敢再多看一眼。
我和几个同学坐21路去电影城看电影。
我是随着人流被挤上车的,我觉得我的双脚都是离地的。汗味、香水味、糖醋里脊味形成的混合气体冲的我鼻子疼。隔着一个个脑袋的缝隙里是单调的车景,车内的人都低着头,车外的人也低着头。
坐到站后,几个同学说先去吃饭。当她们领着我在一栋庞然大物前停下步子后,我就预感自己又该啃一个月的馒头了。人总要做些违心的事。
我的手不知道是怎么了,它在抖,抖得我连电梯都会按错。透明的电梯缓缓上升,隔着厚厚的玻璃可以看到这个城市繁华的一角。这是个极为豪华的餐厅。火锅底料在沸水中不停地翻落,精致的菜肴在水晶灯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诱人,硕大的落地窗演绎着这个城市夜景的妩媚,我站在角落,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可能是因为食物的诱人,也可能是太饿,或是古人的“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干净整洁的长桌被映射到褐色的有机玻璃上。只看见一双筷子在不停地夹菜。我真想不通她们为什么要到这么高端天气上档次的地方来吃火锅,结果还每人说减肥吃黄瓜。一大盆火锅就我一个人吃,其他的人就看着我吃,然后默默地啃着手里的黄瓜,这画面可真诡异。
电影开始的时候已经十点四十五,空旷的放映室里可以听见心跳的声音。电影开始,工作人员关了灯,只剩下荧幕上惨淡的白光和孤寂的画面。电影结束已经十二点,大街上除了偶尔驶过的车辆就是一排排树木和路灯,它们是城市的守夜人。昏黄的路灯被树枝揉碎在地上,没有星星,只有万家灯火。书上说孤独的人走路很快。我不知道,也许它是对的。越是在人多的地方孤独感越强,加快脚步会是个好方法。但我现在走得很慢很慢,像微风吹动的流云。茕茕孑立于天地,像一个乞丐,一个没人要的乞丐。
“过来吧,过来让我抱抱你。”回忆带着笑,望着我。我想我与回忆的相识是迫于无奈。
4.折磨
晚自习后在操场上,我跑得很快很快。空气猛地窜入口腔,冲得我喉管刀割一般的疼。我慢慢停下来,头顶上压着很黑的云,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它们像是吸满了墨汁,拖着很沉很沉的步子,我想我厌倦了。
如果说回忆会让人变老,那我一定一到了耄耋之年,病痛缠身,药石无医。
回忆才是个杀人犯。
它把我吞噬,而我却浑然不知,乐此不疲。它就像是一种慢性毒药,把死亡拉得很长,那伤痛好像也是忍忍就能过了。回忆上瘾的人,早晚会被它慢慢耗死。
曾听人说,回忆是一座桥,却通向孤独的牢笼,而我是注定要在这牢笼中歌唱的鸟儿。
记忆里,张老太的那条大狗是儿时几个小伙伴最讨厌的。有次我们几个一起坐在公园石凳上,那大狗正晃悠悠地从我们面前经过。“这不是那条大臭狗吗?哈哈哈,居然这么老了。”接下来是一片寂静,只看见他们几个对着自己的裤裆傻笑。你不得不承认,你与许多人的关系是靠回忆来维系的,一旦对方选择忘记,那就只剩下像傻子一样的你。这石凳坐着挺不舒服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坐在草地上,即使那绿绿的草汁会染绿我的屁股。
从外面回来,故乡变了许多,并不是我爱的故乡,或者说,我只是爱回忆里的故乡,我还想在那儿吹会儿风。也许故乡也在学着忘了过去吧。
我紧紧抓着过去不放手,我像一个拾荒者,把生活的点点写入日记,写入随笔。一张纸条,一片树叶我也如数家珍。
一个人就像是一盆水。你再往里面装新的水,原有的水便会溢出来,那就是你遗忘的,如果你不注入新水,原有的水便会生出渣子、污垢。
要向前走就得忘了过去,但忘了过去就是背叛,没有人可以背叛自己。可我相信人是可以自己删除回忆的,不再去提,不再去想,就可以了,只是我做不到。它烧成了薪灰,但只要用刨子勾一勾就又能死灰复燃。
许久之后的一个下午,我重新翻看了曾经的各种日记、手录、随笔、小说、作文。我惊讶于我当时的种种想法,第一反应是撕毁。我双手抓住本子中缝的两端,正要用力时我愣住了。
我当时记录下这些是为了给今后的自己一个美好的回忆,可它却变得可怖了,让我厌恶曾经的自己。我开始反思自己这种“捡破烂”思想的对错。
我们不停地向前走,无论是你自己向前跑,还是被生活拖拽着向前,这都是时间的安排。但我们总不忘时不时回头看看曾经那个狼狈的自己。
每一滴雨打在青石板路上都是不同的声音。他们从天上掉落,摔碎在地上,碎裂的雨珠又继续摔碎。滴滴答答的,于是,大珠变成了小珠滚到裂缝中不见了。等到来年,它们又会从水蒸汽变成雨滴掉下来,重复着同样的历程。就像是一只表,不厌其烦地从走着相同的路。想必年轻的时候大多是这样,做着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事。而在年长一些的人看来,不过又是一个轮回。
5.楼顶
我抱着我的手记神神秘秘地跑到楼顶,并确定没有人发现我。
屋顶上全是破碎的石板和倒插的钢筋,长满了一种不知名的多肉和臭兰,还有一种有着很长刺的仙人掌。稀稀疏疏的几丛狗尾巴草在风中摇摆。一片衰败景象,不过,这是个好地方。
我将它们撕成一张一张的纸,点燃,把它们一张张的放入火堆。只有一张一张的放,烟灰才不会扬得太高,才不会被人发现。我好几次被风吹门打的声音吓到了,我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张张纸页洒了一地,却晕出血的醉人。
我看着它们一张张的卷曲,被火苗吞噬,在他们的尸体上跳舞,直到它们变为灰烬。我心中竟升起一阵快感,真是魔鬼。风一吹,黑色的烟灰就散了,像回忆穿过重时光留下的碎屑,无法重拾。
火烧的很旺,我看见回忆在哭嚎,它狰狞着死去。火把旁边的野花野草烤得焦黄,但我知道它们不会死。一场雨后它们又可以重生,茂密在回忆的灰烬上。
2012.5.6
如果鱼不是只有七秒钟的记忆,那它是不是早厌倦了陪伴它的鱼缸。
我已经记不得是在哪儿,是哪条鱼引发了我的感慨,它是大是小,是黑是红,又或许只是我一闪而过的想象。我能记得的是那种伤感和酸涩。
2014.12.19
小时候大人们告诉我人与人交往最重要的是真诚,可从来没有人告诉我莽撞的真诚以及过于主动的善意也有可能会惹人生厌,而圆滑世故善于交际的人无需太多真诚反而能结识更多的朋友,我原以为简简单单的交往会让彼此不被繁缛末节所束缚,可是事实人们还是会因疏于来往而淡出你的世界,哪怕是你很在乎的人。
那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但人就是这样。一杯清水,你不容许它有一颗灰尘,而一杯污水,怎么都是那样。越是美好、在乎的人你对他就越苛刻,到最后只有不欢而散。
2015.7.28
我很喜欢外婆的柴火饭。
火花在干柴上尽情的舞蹈,火光照亮了满身裂痕的老墙,也照亮了我们。小猫在灶头探头探脑,玻璃球似得两颗小眼睛充满了疑惑。华光满院。老旧脱漆的大门上的门神还是那吹胡子瞪眼的神情,红纸已经变成白白的粉色。门槛已被岁月打磨得十分光滑、圆润,昔日的棱角被打磨的木屑混入时光的洪流,流入记忆的源头。坝子里的竹影摇曳出一段恋旧的舞,只有清风、明月和米香。
是的,我杀了回忆。但我只是毁掉了它的载体,那些我还记得。
我伸手去捡那纸片,却一下子被大火吞噬了。原来我真的什么都没有留下,却也什么都没有毁去。
如果一个人死了,我却说他还活着,他活在我的记忆里,那我一定会被认为是一个疯子。 想起电影《大鱼海棠》里,湫去鹿神的酒馆里,寻求一种忘记悲伤的解药。
湫∶有些事情我想忘记,但是忘不掉。
鹿神∶那就别忘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鹿神∶我这有一种药,能让人忘掉世间所有痛苦和美好,世人叫它“孟婆汤”。
湫∶那还是给我来壶酒吧。我没喝过酒,那你有解酒的药吗?
孟婆汤什么都能忘记,包括美好的。而酒只会短暂麻痹伤痛,说到底,我们什么也不想忘。
张爱玲说:“回忆这东西若了气味的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悯,像忘却了忧愁。”我想那种感觉像是喝凉白开居然被烫到舌头,哈密瓜有柠檬的酸涩那么奇怪。说不清,道不明。但总有下一个远方要你抛却所有过往去徒手攀援。
我用土灰掩灭了明火,站起身子,拍拍身上的灰尘,朝楼梯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