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把这本书读完了。
感觉就像许三观隔段时间卖次学一样,我是隔一周都一点儿。
就这样读着读着,竟然读完了。
好像只有十万字出头,要说字数也不算多。
可见每天如果读一点,肯定能读完一本又一本。
毕竟我那是每周只读一次,一次大概40分钟。
分摊到每天的话,也就差不多一天10分钟。
这样小的时间单位,看上去很小吧。
可如果真拿来做点啥,假以时日,还是会有点啥。
每天只读10分钟,多吗?估计不多,怎么读一会儿也会超过10分钟吧。
不能立flag了,我是个太容易立,而更容易倒的人。
哦,不对,不能这样说自己。
谁还没有立过flag,没有倒过呢?
就像许三观曾经不认大儿子,几经波折,还是认了,而且差点为了救他送命。
我那个懂精神分析的学生说了,我之所以读不进去书,不是我讨厌读书,恰恰相反,是我太喜欢读书,而又有说不清的相反的情感,所以卡住了。
曾几何时,我是那个上个厕所,手里的厕纸如果是报纸,都要被字看完再用的人。
而今我家里有很多书,我读的却很有限。
且慢慢来吧,正如我慢慢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