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强势推进 民族教育成绩斐然
——党的十四大以来牡市民族教育回顾
牡丹江市教育委员会少数民族教育科 张奎勇
(1997年8月)
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市民族教育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教委、市民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和关心、支持民族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本着“深化改革,强势推进、缩小差距,同步发展”的原则,强化了与我市整个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提高了质量和效益,整体工作上了水平,登上了台阶,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升位争先”的宏伟目标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我市民族教育长足发展,自成体系。目前,全市民族教育从学前教育到中小学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从教育行政管理到教研指导和师资培训已形成了网络和体系。全市朝鲜族中小学94所,其中完全中学6所(含1所职业高中附设初中班的学校),独立初中6所,十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80所;全市有朝鲜族学生15688人,其中小学生10283人,初中生4368人,高中生1037人,(含职高生72人);全市有朝鲜族教职工1724人,其中小学教师1112人,初中教师446人,高中教师166人。
全市已建立健全了民族教育机构。机构改革中牡市教委仍保留民族教育科,各县(市)教委(除社市城区有关区教委之外)都设了民族教育视导室或配备专职民族教育视导员。牡市、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东宁县等教委还配备了朝鲜族主任或副主任。同时,努力配齐、配强各级民族教研部门的教研员队伍,强化了教研员队伍建设,从而使我市民族教育从行政管理到教研和教学业务指导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管理体系,保证了民族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在全省实现四个率先。一是于1996年率先实现了两基”,完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阶段性历史任务;二是率先完成了学制改革任务(实行小学六年,初中四年学制),宁安市朝中、朝小的朝鲜族十年义务教育学制改革、课程、教材实验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在全国产生影响;三是率先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到目前为止中小学规范化比例分别达到72.1%和9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民族教育中唯一我市有三所省级标准化小学和一所示范初中(宁安市城东朝中);四是率先加强“双全学校”建设,巩固“两基成果”,到1997年全市共有16所朝鲜族中小学命名为省、市级双全学校”,占学校总数的17%其中2所为省级“双全学校”,居全省首位。
第三,六项工作有所显著突破。一是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加强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方面有所突破。现有58所小学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小学管理,占小学总数的73%,入学前班的儿童1111人,入班率达99.82%二是调整学校网点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方面有所突破。本着“超前规划,分步实施,成熟一个,撤并一个”的原则,五年内共撤并近25所朝鲜族中小学,工作中努力做到三满意,即干部群众满意,学生家长满意,社会各界满意,充分发挥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学校的办学规模效应,目前,办学效益逐渐提高;三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所突破。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集体主义教育为抓手,民族团结教育为重点,礼仪教育和养成教育为载体的学校德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了自身特色,涌现出以宁安市城东朝中为代表的德育工作典型群体。城东朝中的德育工作经验得到了国家教委的肯定;四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面有所突破。全市朝鲜族小学和初中毕业生及格率分别为91%和60%,高中会考通过率达84%,五年间有1132名朝鲜族初、高中毕业生升入大中专院校。朝鲜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也取得突出成绩。五年间共举办4届朝鲜族中小学生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和1届文艺汇演。海林市朝中等5所学校体育代表队,多次代表省、市参加全国及省中小学生足球比赛,并获得好成绩;市朝鲜族少儿艺术代表团代表省参加了两届全国朝鲜族少儿艺术节,参赛节目全部获奖。这些有力地推动了朝鲜族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培养了大批的体育、艺术人才,为学生发挥特长,展示才华提供了舞台;五是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上有所突破。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以乡(镇)为重点,实行“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推动了少数民族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市涌现出穆棱市普兴小学、宁安市城东朝中、江南朝小、海林市新安朝中等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典型,为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活力;六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中等教育模式等方面有所突破。主要采取普通高中改办职业高中在普通高中办职业班,在汉族职业教育中心设朝鲜族班,汉族职业高中录取朝鲜族学生等措施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现在全市有朝鲜族职业高中1所(宁安市渤海朝鲜族职业高中是全省唯一的朝鲜族职业高中),在普通中学设职高班的2所,在汉族职业教育中心设朝鲜族班的1所。全市朝鲜族职业高中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比例已达30%左右。牡丹江市朝中、宁安市朝中、海林市朝中、穆棱市朝中等学校努力探索办学模式的改革,坚持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并举,在普通中学办职业高中班和特长班,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四,民族教育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教师法》,广大民族教师的社会地位、文化业务素质和生活待遇都有明显提高。全面启动民族中小学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教师进行了学历进修,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目前,全市朝鲜族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6%、70%、67%,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2.3%。五年来有159名教师被评为市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和学科带头人,占教师总数的8.16%,其中10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全市最佳教师,8名教师被评为省级教学能手和新秀。全市110多名中小学校长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过省、市培训,有21名中小学校长被评为市优秀校长,有5名视导员和11名教研员被评为市级优秀视导员和教研员。
第五,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我市各县(市)、区逐步完善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落实了各县(市)、乡(镇)政府办学的责任,充分调动了村集体办学的积极性。1993年以来,全市新(翻、扩)建民族中小学校13所,其中小学7所、初中1所,完全中学5所。用于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的资金达1367万元,其中农民投资500余万元。同时,加快了教学手段现代化的步伐,加大了投资力度,多数学校配齐配全了教学仪器设备,开始普及使用幻灯机、录音机等电化辅助教学手段。电脑走进了课堂,目前,全市民族中小学有300多台电脑,规格高的有586多媒体型,并且,注重了培训。办公自动化使教师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改善了办公条件。
第六,强化了政府行为,保证民族教育事业顺利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1997年7月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我市建国以来首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和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民族教育经验和教训;研究和探讨了当前困扰民族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要求;布署了“九五”期间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要求各县(市)区把发展民族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会议还研究制定了《牡丹江市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到本世纪末的奋斗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为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证
总之,我市民族教育是在党的十四大正确路线的指引下,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党的民族政策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落实,为迎接二十一世纪,面向世界,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注明:此篇文章发表于《中国朝鲜族教育》1998年第1期(总第71期)第17-18页和《牡丹江教育报》1997年总第56期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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