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拐角有一家洗衣店,蔚蓝的招牌上多妮妮三个圆体字甚为敦厚,仿若抱着奶瓶的胖娃娃。
这家店已有些年头了,在如今开张撑不过三两个月又关张的商业街上,多妮妮的招牌旧了换新,年复一年,依旧蓝底白字,清清爽爽。
天渐回暖,整理出几件羽绒服送去干洗。
店里两位上了年纪的阿姨,一个戴了老花眼镜,正仔细检收客人的衣服,另一个则在电脑前忙着。
略等了一会,就到我了。将袋子放上检收台,一件一件取出来。
“哟,这件小衣服又来了!”
那个戴眼镜的阿姨笑起来,双手一抖,就把豆丁的羽绒服整顺了。
宝蓝色的面料在灯光下折射出幽暗的光弧,那是一种类似于重磅真丝才有的华美。帽子一圈镶配了狐狸皮草,抖动静止后,那皮草仍是轻颤不止,如风拂过芦苇。
“这衣服老贵了吧?”阿姨推推眼镜,嘴里啧啧有声。
“嗯。”我答。
“15天前才送来洗过呢,现在还算干净,只胸口有些脏,上次送来时才叫一个脏呢。”
我听得有些心虚:“小孩子总归注意不了那么多的。”
“弄个护衣给他穿起来呗!别糟蹋了这么好的衣服呀。”
对于她的好心建议,我只笑了笑。
其实豆丁的这件羽绒服应该是到目前为止,给他买过的最贵的一件衣服。因为有个曾想着丁克的不靠谱老妈,所以他来得比较迟,迟到新来的保姆误以为豆丁是二宝。
当然,这也不怪保姆,家里有整整一柜子的婴儿服,春夏秋冬齐活了。这些散发着奶香的娃娃衣全是早生贵子的亲朋好友们下滑的,随着各位孩子的茁壮成长,旧衣越来越多,不觉竟占据了一整个三开门衣柜。
天好时,老妈会特地打来电话让我晒晒那些娃娃衫。
起初是极不愿意的。
天好是要出门浪的,哪有功夫晒?天不好就更没必要晒了。
偶尔晒了一次,手拂过绵软的衣衫,想到这里面曾经包裹着一个粉嫩又鲜活的小生命,心里莫名轻颤,莫名柔软。
晒的次数多了,丁克的意念渐淡。
没错,这就是老妈的攻心术。而且,她赢了。
于是,还未出生的豆丁便拥有了一整柜的―――二手衣。说是二手衣,也有八成新,尤其贴身衣物,过了数道水,更是柔韧舒适。待豆丁与我们打过照面,衣柜瘦身一大半,女装悉数转赠他人―――嗯,败家女人,果然是从娃娃抓起。
有了娃,生活才算正式拉开了序幕。
首先,是钱不够用了。怎么形容呢?就像是入厕时用草纸一样,不能去考虑,一考虑就会心疼。我指钱,不是草纸。
娃一落地,进口、出口全是人民币。好在豆丁一直是母乳喂养,衣服又是捡现成的,纸尿片用到八个月,省了不少银子。豆丁穿小的衣服,洗净折好,转送其他朋友,循环用起来。
由于旧衣较多,足够豆丁穿到三岁。在他置装上的支出甚微,所以也就由着他穿,最多勤洗勤换。至于护衣是从来不穿的,即便购买了新衣也是直接穿。护衣?NONONO,那会遮挡了我的美。
我的观点是,人穿衣,而不是衣穿人。因为一件衣服的价格而穿得小心翼翼,实在没有必要。
孩子的世界往往单纯,衣着舒适才是王道。
上了幼儿园,成人的思维或多或少开始左右孩子的心灵。豆丁开始自己挑选衣服,并会佐以“这样穿老师才会喜欢”的观点,我不敢苟同却又无可奈何,在晨练中,那些衣着光鲜、每日一套LOOK的孩子确实会吸引更多目光,也会有更多机会站在首排,自信满满地领操。衣物最主要的功用已被具化到迎合别人的喜好,这也正常,但放到几岁的孩子身上就不太正常了。
当然,我还是会将选择权交与他,但会给予一些参考意见。毕竟,不论成人还是孩子,迎合自己才最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