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庾举进士,元和十三年,居长安升道里南街。十一月八日夜,仆夫他宿,独庾在月下,忽闻异香满院。方惊之,俄闻履声渐近。庾屣履听之,数青衣年十八九,艳美无敌,推门而入,曰:“步月逐胜,不必乐游原,只此院小台藤架可矣。”遂引少女七八人,容色皆艳绝,服饰华丽,宛若豪贵家人。庾走避堂中,垂帘望之。诸女徐行,直诣藤下。须臾,陈设床榻,雕盘玉樽杯杓,皆奇物。八人环坐,青衣执乐者十人,执拍板立者二人,左右侍立者十人。丝管方动,坐上一人曰:“不告主人,遂欲张乐,得无慢乎?既是衣冠,邀来同欢可也。”因命一青衣传语曰:“娣妹步月,偶入贵院,酒食丝竹,辄以自乐,秀才能暂出为主否?夜深,计已脱冠,纱巾而来,可称疏野。”庾闻青衣受命,畏其来也,乃闭门拒之。
青衣扣门,庾不应,推不可开,遽走复命。一女曰:“吾辈同欢,人不敢预。既入其门,不召亦合来谒。闭门塞户,羞见吾徒,呼既不来,何须更召。”于是一人执樽,一人纠司。酒既巡行,丝竹合奏,肴馔芳珍,音曲清亮。庾度此坊南街,尽是墟墓,绝无人住。谓从坊中出,则坊门已闭。若非妖狐,乃是鬼物。今吾尚未惑,可以逐之,少顷见迷,保能自悟?于是潜取支床石,徐开门突出,望席而击,正中台盘,纷然而散。庾逐之,夺得一盏,以衣系之。及明视之,乃一白角盏,奇不可名。院中香气,数日不歇。盏锁于柜中,亲朋来者,莫不传视,竟不能辨其所自。后十余日,转观数次,忽堕地,遂不复见。庾明年,进士上第。
元和十三年,张庾去考进士,住在长安升道里南街。十一月八日晚上,仆人睡在其它房中,只有张庾一人,在月下闲步庭院,忽然闻到异香满院。正在吃惊,就听到有脚步声渐渐走近。张庾拖着鞋细听,有几个十八九岁的婢女,都极为美艳,推开院门走了进来,说:“在月下游赏美景,也不必一定要去乐游原。就这个院子的花台藤架就很好。”于是又带进来七八个少女,个个都姿色绝伦,服饰也十分华丽,似乎是权贵豪门的女眷家属。张庾急忙躲到堂屋中,放下门帘,从帘后观望。只见美女们慢慢走来,直到藤架下才停了下来。
很快,美女们就陈放好了坐榻酒席,摆上精美的餐具和酒器,都是十分罕见的器物。八位少女坐成一圈,周边散着十个拿着乐器的婢女,站着两个拿着拍板的人(表示节拍的打击乐器),四周还有十个服侍的人。
刚要开始奏乐,一个坐着的少女说:“我们不告诉主人一声,就要弹琴奏乐,是不是太不礼貌了?这主人也是个读书作官之人,可以邀请他来,一起同乐。”于是叫来一个婢女,令她去传话说:“我们几个妯娌姊妹在月下散步,偶然进入您的庭院。备有薄酒音乐,聊以自娱自乐。秀才愿来暂为酒令之主么?夜色已深,想来秀才已经脱去帽冠,何妨就戴着纱帽来,暂做个不拘小节的旷达之士。”张庾听到了少女对婢女说的话,怕她过来,就关上门要拒绝她。
婢女敲门,张庾不理睬。婢女推门也推不动,就走回去复命。一个少女说:“我们几个游乐,别人不敢参加。不过已经进了他院子,就算我们不叫他,他也当前来见见我们。如今关门闭户,怕见我们这些人。打过招呼了还不来,也不需要再请他了。”于是一个人执酒壶,一个人任酒令官,开始挨个喝酒,一时间乐曲叮咚,美酒佳肴,歌声清亮。
张庾思忖这升道里南街(升道坊在长安东南,再向南就是曲江),全是乱坟地,根本没人居住。如果说这些人是从升道坊出来的,这时坊门早就关了。这些人如果不是妖怪狐精,就一定是鬼。现在我还没被她们迷惑,可以趁着清醒时还能驱逐她们,等会儿被迷惑了,如何能自我清醒过来?于是悄悄取了块支床脚的石头,慢慢打开门,突然冲出去,对着酒席就将石头扔出去,正好打中台盘,众女一哄而散。
张庾追打她们,夺得了一个酒盏,就用衣带绑住它。等天亮一看,原来是一个白犀牛角的酒杯,奇异地无法描述。院中香气绕梁,数日不散。张庾把酒杯锁藏在柜中,有亲朋好友来,就一一传看,谁也说不出这东西产自何处。十来天后,酒杯也被传看了多次,忽然杯子就掉在地上,从此再也没见过酒杯了。第二年,张庾在进士科考中名列前茅。
《张庾》出自《续玄怪录》,载于《太平广记》卷三百四十五,“鬼”类。此文写一群女鬼(抑或女仙)借人家庭院饮酒作乐,却被主人惊散的故事。穷酸措大,月下唐突佳人,颇有戏剧效果。文章从张庾视角来写,张庾与众女始终无交集,故最终也不清楚众女是鬼是仙,是善是恶,从最后张庾冲撞佳人后却在明年“进士上第”,看来众女们也没有报复,似乎并非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