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习近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植根千年文化,拥抱数字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利用迎来了更大的机遇。要不断加强相关题材纪录片创作,推出系列特色节目,鼓励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有关传播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产品的推广和展示,不断增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需要专业人才,没有专业人才就无法做到科学保护传承。一方面,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实施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和代表性传承人,采取培训、进修、研修等方式,提高文化素养、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吸引更多有热情、有潜力、有特长的年轻人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中来,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参加职称评审,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相应表彰奖励。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发利用。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可以不断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服务和旅游项目,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打造出一批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文化旅游景区景点。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项目的带动作用,利用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设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展示和演出场所,丰富文化旅游内涵,推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