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壮志:初相遇,一眼定终生

他叫凌志,27岁,有着比女子还美丽的大眼睛,天生欧式双眼皮,是人群中一眼能望到的存在。

她叫凌云,23岁,大学毕业不久,刚参加工作,身材娇小,满脑子浪漫主义情怀。

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办公室,凌志是广告公司业务员,凌云的单位要做广告,老大让凌云落实细节。初相遇的两人,四目相视,竟似平静的湖面荡起深层涟漪,似六月的艳阳天突然下起暴雨,似平地忽有人策马而过,凌云的心像手绢样被捏成了一团,她知道凌志也一样。

凌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可凌志的眼睛里好像有星空,她想去追寻那片璀璨。

凌志等凌云下班后,带着她去吃自己最爱的锅盔和猪肝面,像情侣般,双手交握,四目相缠,无需多言,他们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自己的今生,似乎还有前世。

凌志天天来接凌云,逛遍了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条河,每一座山。

白天,下班后的所有时间都属于彼此;夜晚,他们是身心交融的午夜精灵,深拥彼此仍觉不够填补那点距离。

有一天,凌云见了凌志的姐姐,最开始他们单位的业务就是凌志的姐姐和凌云老大接洽的。凌云怀着见未来大姑姐的忐忑、热情和凌志姐姐闲聊,女人的话题大概都围绕着身材展开。

凌云夸姐姐身材真好,姐姐说她兄弟媳妇身材才好,生了两个孩子腰还是那么细。

凌云觉得恍惚,问姐姐你有几个兄弟。姐姐说就一个,你应该见过的啊。

凌云似乎看到自己的心瞬间布满了无数裂缝,慢慢剥离成一片一片,痛彻心扉。

凌云的世界瞬间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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