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也是人,遇到太不好的学生也会真心生厌的。
按理说,做为老师,站的角度要高一些,学生有问题,我们要耐心的教育。
多年来,无论学生怎么差,我都没有从心里讨厌过,转变差生,是我们的责任。
当我遇到了这个学生,我无论如何也喜欢不起来。
这个学生叫李明(化名),在班级是个别生。
在一天晚自习,班级大多数学生都用心的学习,他一直在和别的同学嬉笑打闹,负责晚自习的张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他,可是他还不听。
没办法,张老师点名批评了他,他不服,老师说的话有点重,他把张老师骂了。
恰好被查自习的王主任看到了,把他找到办公室谈了话,在主任的教育下,他勉强承认了错误。
第二天,班主任赵老师知道了这件事,中午放学时找李明谈话,没想到李明的态度不太好,赵老师打了他一拳,打得比较重。
这个学生气急了,一拳头把办公室的门的玻璃怼碎,把手腕伸到玻璃的尖锐处,然后一转,那个学生手腕一根大筋就断了,鲜血流了出来。
赵老师连忙找车,把他送到了医院。
李明住院了,李明没有起诉,因为不是老师伤的他,但是李明的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赵老师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近万元。
赵老师怕把事情弄大,就按照李明的要求进行了赔偿。
我不教赵老师班的课,做为旁观者,我对李明的行为特别反感,到讨厌他那种层度。
我觉得他破坏同学的学习环境,在老师提醒下,还不改,是损害同学的利益。
李明骂了老师,是没有教养。
赵老师打了他是不对,他没打老师,也可以躲一躲或挡一下,都可以,他的自残行为令人不可理解,我至今也没弄懂他的动机。
李明是自残,我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了老师赔他医药费。
这件事我始终不理解,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老师该不该赔给他钱,他该要这个钱吗?
而且这个学生治好了手腕,又回到赵老师那个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