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是结婚纪念日。
就算是吧。
是当年办婚礼的那个,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
官宣。
相当于跟八竿子打得着的亲戚和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说,
这畅销货,不用惦记了。
or
这滞销品,不用惦记了。
登记和婚礼在两天,
好处是错过了一个,还有第二次机会。
坏处就是,两次可能都错过,错上加错。
上次结婚纪念日男同志带我去买了礼物,
投桃报李,有恩必报!
正好他两天前问过我家里有没有比较小的伞,能放在随身小包里的那种。
正好家里没有。
所以他前脚上班,我后脚就上网买了一把。
不过算着时间,其实有点紧,估计得变成“迟到的礼物”。
结果竟然在昨天晚上到了!
我正好又回来得晚,赶紧连夜去拿了,给男同志个“惊喜”!
男同志拆开后,说,
我就前两天说了那么一嘴。。。
呦呵,感动了!对呀,要是我顺口说了那么一句,他就放心上了,我也会感动哦。。。
然后他又说,
那你还记不记得,我还说过一句,我抱怨过:家里的伞太多了!
我,。。。。。。。。。。。。
。。。。。。。。。。。。。。
。。。。。。。。。。。。。。
男同志缓了一会儿又说,我这么说好像不太好哈。
我说,没事儿。反正我这礼物的寓意也不太好。
其实不应该送伞,伞是“散”的意思。
我说,这说明至少咱俩努力的目标还是一致的,也算志同道合。
男同志说,你是原来就有这目标了?。。。还是我说完那句话你才有的?
。。。刚有的,也不晚。
本来,这个“结婚纪念日”过得很日常。
没想到,临了临了,还是出现了这么值得记录的高光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