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人说过:大多数著名的作家必定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当时看了,深以为然,非常有共鸣的感觉。当然,童年不幸不一定就能当作家。
在我看来,不幸的童年并不是就得悲惨的风餐露宿,流落街头,而这种不幸更多的是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在小小年纪就体味了人生百态。与同龄人相比,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可以说,从小就在思想上“早熟”(早慧)。
而小小年纪,无人可沟通,于是心里的一些感受只能自己说给自己听,通过笔,通过文字,记录下来。一旦习惯了这种方式,一旦喜欢上了这种方式,加之天赋、勤勉、学习等一些因素,很有可能就踏上著名作家之路。
看完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觉得很受用,金先生没有大谈特谈有关写作技巧或者告诉大家如何去写作,而是通过简短的自身经历以及他常用的一些写作工具,来跟大家聊聊写作,这回事儿。
对于斯蒂芬·金,你也许听着陌生,但《肖生克的救赎》十有八九都看过,没错,就是金先生写的。他是著名的惊悚小说大师,被称为是“美国当代的狄更斯”,在1979年他32岁时被称为全世界作家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03年被授予“终身成就奖”。
金先生有着文首提到的“不幸的童年”。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童年古怪又跌宕”。父亲不告而别,留下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金先生2岁,哥哥4岁。在他的童年时代,频繁搬家,发生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被肥胖搞笑的保姆虐,生病休学,而且在休学期间看了大概六吨的连环漫画书。与哥哥办《戴维小报》,与哥哥闯过各种各样的祸。
童年的经历,对金先生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有趣的,虽然艰苦但充满乐趣。给他提供了日后很好的写作素材。而虽然家庭困顿,但从未带给他不好的影响,相反,有书看,有人陪着玩,对一个小孩来说,是多么巨大的财富。
而在写作方面走捷径,是行不通的,雄心、欲望、运气,还有一点天赋,都起到了作用。单靠一种,估计是没用的。
写作是什么?心灵感应。
在你有灵感的地方,在你读一本书的时候。
作者给自己建了一座瞭望台—光线明亮的地下室。在那里,接受讯号最强。在那里,想写的欲望最强。而日常出门,等车,等人,间隙之间总是会带一本书阅读,在他看来,书有时候是一根救命稻草。
而对我来说,最有灵感的时候,是在浴室洗澡的时候,在氤氲的雾气中,思绪万千,脑中串串文字纷涌而来。
写作,也属于艺术之外的一种创作,需要灵感,因此,知道自己何时有灵感,抓住灵感,找到激发灵感的场所。
写作,是需要有一些功底的,这些功底跟学历无关,但得具备简单的基础。在这里,作者给了一个工具箱,如同木匠干活一样需要基本的工具。我们在写作之前也需要简单的工具。
在我们写作的工具箱中,第一层:词汇和词汇。要形成一篇文章,少不了运用词汇和语法,而大量积累的词汇可以丰富文章,而我觉得,要积累大量的语法,除了阅读,别无他法。
如果自觉语法有问题的,可参考高中教材,几乎提供了最全面的语法知识。
虽然,网络中有些爆文在语法上没有严格遵循一定标准,但是长期来说,文章的质量离不开依托语法。就像文中作者说的“很久以前人们就认识到,有时候最好的作家会对修辞的规则置之不理,但是除非作者认为自己写的很好,否则最好还是遵守规则。”
尽量避免被动语态和副词。以主动语态为主,语言尽量简洁大方。我觉得无论中文还是英文,主动语态都显得更顺畅一些,不是那么拗口和别扭。对于读者而言,当然是读的越顺,越容易接受,产生共鸣。
第二层:风格要素。即文章的结构安排,段落构造。怎样把最重要的句子放在显眼的位置,怎样对结构设计的更合理。
而每个人的文风是不一样的,根据自己适合的文风,写出文章。
段落是写作的基本单位,在段落中,意思开始连贯起来,词语可以有更多的意义,而不仅仅作为单词存在。
刚开始时,要考虑怎么分段,怎么进行段落开头,写熟练了段落就是顺其自然了。
今年火热的公众号大部分文章中,为了手机阅读方便,基本上都是一两句话就是一个小的段落,而我自己,也开始习惯这种分段了。当然这只是为了读者手机阅读方便。真正的书中,段落还是得合理的安排。
第三层,真正的创造。运用你的词汇,语法和基本风格,从一个一个段落写起,踏踏实实,就像木匠一样,一扇门一扇门刨平,建造出自己的大厦。不要害怕,写就行。
随着自媒体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业余写作行列。希望通过写作有朝一日能名利双收。
但是,写作是一个需要长期积累的过程,看似现在好多订阅量百万的火爆公号,仿佛一夜之间就火起来了,赚的盆满钵满,但仔细研究一下,他们均是有多年的积累,才在这个适合的平台变现。他们中的有些本身就是作家,出过书,有的写专栏多年,有的做高管等等。有的则是在如豆瓣,天涯,新浪等各大平台火了很多年的资深写手。
现在开始写作,也可以,但如果前期积累不够的话,不是那么容易变现的。而如果真的想走写作这条路,有两件事必须做到,多读,多写,除此之外,并无捷径。
无论是知名作家,还是目有名公号运营主,他们在文章中不止一次地提到,从小就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无论小时候还是上学期间,甚至工作以后,均书不离身。
而如果本身没有阅读兴趣,也不想去读书的,要走写作这条路恐怕很难。
金先生在文中提到,自己小时候一次生病期间,几乎读了六吨的书。阅读的意义在于,它能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多写,意味着你从打算写作开始,就不停地写。如果写作是你的兴趣(当然,想写作的人必然是有兴趣),写的时候就像是在玩。这是种境界。就像作者所说的:“只有不写作的时候才感觉是在工作,睡不好,而真正在写作的时候,就像是在逛游乐场,很爽。”
写什么 ? 一篇文章无非由三部分组成,描写,叙事和对话。
故事永远是最重要的,
描写可以让读者参与到故事中来。
关于对话,可以留心观察周围真实的人行为举止,然后把所见如实写出来。
而对于现在决定开始写作的你来说,写什么都行,每天的生活感悟,在工作中的困顿,或者因为一件小事引发的思考,都是写作的素材。只要你动笔。
而在不断写的过程中,你会发现你的长项,有的人可能偏重于描写、对话方面的,并且富于想象力,可以尝试往小说的方向走,而如果不擅长这两项,就先试着写好现有的吧,评论,短篇或者抒情诗等等。
发布渠道?
文中提到报纸,杂志等一些纸媒,因为本书是作者00年初写的,那时候纸媒正是盛行的时候,而今,网络媒体发达,我们可重点考虑网络媒体,比如当下最火的简书,微信公众号,豆瓣等等。
“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写的文章质量高,不怕难以被发现。
写作为了什么?
如作者所说,“图的是沉醉其中的乐趣,为的是纯粹的快乐,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坚持信念的行动,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
我们可以扪心自问,自己选择写作,是为了什么?觉得有天赋?想当作家?因为当下的流行趋势?还是真正地喜欢写?
因为写作的过程,是孤独的,如同一个人在演一场独角戏,没有观众,没有掌声,甚至在一开始连一个读者也没有,那么还坚持么?如果不是兴趣,恐怕很难坚持。
为了约束自己,我加入了写作群,即使只是一周2-3篇的任务,有时候也要拖到最后关头才能完成。甚至,每天的写文时间只有九点以后。
但,因为喜欢,因为乐趣,因为想看看自己到底能写成什么样,能坚持到什么时候。这是我跟自己的一场博弈。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