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当午,锄禾日当午那个当午。我男朋友虽然不叫锄禾,但也没少日我。我们时常相拥在午后的床上,从夕阳渐渐到夜色如水。每次窝在他怀里,我都感叹人生几何,夫复何求。
我们是在一个蛮小众的社交软件上认识的,情人节那天。我冲他是做游戏的,他冲我是个职业修(si)图(zhao)师(pian)。
后来的某个凌晨,一来二去,三撩四拨,我们就约了面。
他穿着白衣服,用了好闻的香水,笑起来有酒窝,简直是一味特效春药,正中我的G点。我一共没吃几口饭,只顾着喜欢他。
喜欢到不介意他有个在一起7年的前女友,也不管他介不介意我有7个加起来都没谈够7年的前男友。毕竟时间不重要,数量可以编,我一点都没怂。于是我们恋爱,并且一路火花带闪电地爱到了床上。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有许多不可描述的故事和甜蜜的dirty talk。我喜欢摸他柔软的体毛,喜欢靠在他平实的肩膀上浅眠,喜欢把他无处安放的手挪到我光滑的大腿内侧。
最爱吻他的酒窝,轻轻地。也最爱他亲我的脸颊,极温柔。
我们从来不吵架,手拉手度过了好多个没羞没躁浑浑噩噩的日日夜夜。吃做睡,玩农药,看虾酱,听安全着陆的小骚歌,偶尔撸撸猫。
直到他收拾行囊,去离我2000公里的地方出差。再回来,要半年之后。
他走的时候,我没哭,却病了。
我没有变怂,也没有觉得时间重要了,更没有觉得距离不会产生美。就是,好像盼了一天的晚餐被坏家伙偷吃了一样,胃里空荡荡的。
前几天他问我“你今天加班吗”,我险些脱口而出“不加班的话晚上去找你?”。咂咂嘴,才记起他已经不在我马路对面了。
我们见面的次数将骤减,从一周三四面,到一个月匆匆一面。他也会愈加忙碌,牺牲自己的睡眠和休息时间,去给花红柳绿的游戏世界搬砖糊墙刷大白。
你走之后,时间好像变老了,总是拖着迟缓的步伐,让每个等待的夜晚变得难捱。我也变得像一缕无形的游魂,终日烂软在思念弥漫的空气里。
这感觉好烦啊喂。妈的,你赔我。
不多,连本带息也就大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