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做为这个社会有需求,它存在于大多数人的身上,而彩礼在周朝时兴起,过去称为纳征,彩礼不是一笔小钱,不然怎么会有一飧之所费,破毕生之本业,足以证明数额之多,一家人的积蓄娶个媳妇办个酒席就没有了。
自古的习俗也存在很久,虽然我也不赞成婚宴搞的过于复杂,但每个人心里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两个人在恋爱期间愿意组成家庭是美好的,可人是感情动物,两个人有你侬我侬的时侯,再好的感情也有破裂的可能,当感情破裂的以方那曾经娶媳妇的彩礼需要退回吗?
现代社会闪婚闪离,结婚不足月便要分开离婚的也不是不存在,在世人的经历过婚姻的人走到分开那女人的伤害永远大于男人,男方家里自然会想到那些花出去的钞票,吃喝进肚子里的自是不好再,可给出去的彩礼呢?那可是真金白银一家老小凑了多年才有的积蓄,现在两个人感情时间不长就出了问题,那彩礼必是要讨回来的。
而女方家里也会觉得自己的女儿吃了大亏,手上的彩礼钱也算是给女方的一点补偿,如果男方执意要将彩礼讨回女方的亲眷也不会同意,必竟那张离婚证是要给女方再嫁人的难度。
结婚几个月要离婚那彩礼也是着情要退一部份的,必竟一开始的婚姻两个人都是充满着爱意的,感情破裂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折中退一部分是需要的。
第二种情况呢,就是婚姻期间遭遇出轨,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之前福建龙岩的一对小夫妻,女方怀孕遭到男方出轨女同事,事后还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还16万彩礼,用道德眼光去看那男朋是过错方必然没有索回彩礼的资格,但是从法律上的层面和我们想的是有出入的,虽然男方很渣却也依旧被判定女方退回三万元彩礼,但是最为精彩的是男方需要每个月给女方1000元抚养费。
还有第三种,是结婚多年孩子已经有自我能力后提出离婚,到那个时侯非但想不到彩礼钱,还要对夫妻双方多年的财产进行分割,实属于自打嘴巴子的行为。
但,无论如何都希望在婚姻中女方能爱户自己。必竟一个好女人能把男人变在快乐的人,一个坏女人能把男人变成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