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实录》
弘治十八年八月
乙卯 加 太保·瑞安侯 王源、太保·寿宁侯 张鹤龄 俱太傅,建昌侯 张延龄、崇善伯 王清 俱太保,仍各岁加禄米三百石。
弘治十八年九月
癸未 庆云侯 周寿 家人 周洪,寿宁侯 张鹤龄 家人 杜成、朱达 等奏:“买长芦两淮盐引。”户部·尚书 韩文 言:“此辈名为买补残盐,实侵夺正课也。本部先议,欲各□持旧领引目,赴官销缴所纳价,如数给还,未完之数,悉皆停止,不许陆续上纳。虽题请未蒙明示,而诏书则首及之,闻者无不称快。兹有旨欲臣等再议,然圣谕传播,人所共知。臣下敢更张,以速罪戾乎?又得旨:‘已纳价银在部者,照先帝旨仍与引目买补,其未纳价者,悉停。’臣等闻之惊愕无措,惟前项引盐,先帝虽尝准令纳银,随场买补,后因廷臣论奏寻复,罢止。已而鹤龄再三疏乞,乃不得已许之,遂使盐法沮坏,□贾不通。故群工庶职每每持奏,先帝旋已悔悟,特复召臣面谕,欲查旧制,痛革毙端。本部备将宿毙,查奏上闻,不幸仙逝升遐,攀号莫及。然则成先帝欲为之志,复祖宗不易之法,不有在于今日乎?臣等复睹诏书,除已支买外,其未支掣者,悉皆住支还官。今所谓已纳价银者,即系未支应该住支之数,所谓给与引目者,即系未掣应该还官之数也。若未纳价银,则先帝已有成命,停止固不待于今日矣。迩缘登极,例有赏赉,而帑藏空虚,计无所出,姑从众议,遣官分行各处,变卖盐课,以备支用。内外臣工人等,亦皆延颈跂足,计日沾赐。今又听二家买补,则商贾如旧,不行盐课,何从变卖?将赏典终于废格,而付之空言矣。且 寿 等姻联戚畹,禄享万钟,不为不厚,如前引盐失之未足为损,得之未足为益,何独需求无厌?使先朝之志抑郁而未宣,今日之诏废格而不行耶?伏望宸衷独断,不惑群议,仍如臣等初拟,遵依诏旨,将 周洪、杜成、朱达 等节次奏买引盐未支者,即与停支,已支未掣者,悉皆还官,则 陛下继述之孝,可垂裕于无穷矣。”八月十一日奏上,至是始得旨:“仍听 成 等买补。”奏内初无□人 谭景清 等姓名,旨并及之。
弘治十八年冬十月
丁巳 科道交章言:“寿宁候 张鹤龄 恳辞引盐,给与原价,物论稍平,而庆云候 周寿 及商人 谭景清、马亨 等所奏买者,未见裁革停止。揆之事体,似有异同,恐非不偏之法。万一俯恤下情,其买补已完,曾经告验,未得秤掣者,仍给变卖,亦庶乎其可也。”户部覆奏谓:“景清 等假托皇亲声势,缘买补而侵正课,实亏国利,宜酌量科道所拟。各商未曾买补者,给还引目价银,其买补已完,运至秤掣处所者,并给与盐斤价银;或谓上令已行,不可中止,亦当暂停商课,待变卖官盐,足以济给赏之用,然后议之。”上犹念 景清 等艰难,恐其失所,如前旨给之引目,听其以渐买补,但令巡盐御史严加禁约,不许假托皇亲之势,违者罪之。
正德元年二月
乙丑 上祭先农之神,遂躬耕耤田。命太师·英国公 张懋、太傅·瑞安侯 王源、太傅·寿宁侯 张鹤龄,各行五推礼;大学士 刘健、李东阳、谢迁,尚书 马文升、闵圭、张昇、刘大夏、曾鉴、杨守随 各行九推礼。
正德十年冬十月
丙寅 初,浙民 曹祖 有子 鼎,投国戚寿宁侯 张鹤龄 为仆。刘瑾 用事时,祖 上书数 鼎 恶,且自言:“其生,兆应天曹之祖。”语多幻妄。瑾 欲罪之,寻止乃械还浙。至是,复来依 鼎,讐之。祖 遂并恨 鹤龄 兄弟,诣登闻鼓诬,以阴图不轨事。上震恕,下多官廷鞠,且令司礼监及东厂监之,遂罢 鹤龄 兄弟朝参。会 祖 自尽于狱中,上益疑,降旨诘责刑部·尚书 张子麟 等,执巡风、提牢、原问主事三人皆系诏狱。穷诘,祖 死状实惧而状毒,所告事亦无左验,乃寝不治,子麟 等夺俸有差。上于外氏素疏,及 祖 上变,阖门惶惧罪且,不且不测。仁寿宫居间往来,传语 鹤龄 兄弟,亦厚有所献。久之,始得释,竟罢其朝参云。
正德十四年六月
庚寅 孝穆皇太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寿宁侯 张鹤龄 祭茂陵。
正德十五年九月
戊午 孝恭章皇后 忌辰,寿宁候 张鹤龄 谒祭景陵,如常仪。
丁丑 以明日万寿圣节,建昌候 张延龄、恭顺候 吴世兴、安仁伯 王桓 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仪宾 周钺 祭景皇帝陵寝,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俱如常仪。
正德十五年十二月
癸丑 以明日正旦节,遣寿宁侯 张鹤龄、安昌伯 钱承宗、安仁伯 王桓 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秦陵。
《明世宗实录》
正德十六年四月
乙巳 以大行皇帝玄宫兴工,遣寿宁侯 张鹤龄,建昌侯 张延龄,驸马·都尉 崔元 祭六陵,武定侯 郭勋 祭告天寿山之神,工部尚书 李鐩 祭告后土司工之神。
正德十六年七月
癸丑 仁孝文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建昌侯 张延龄 祭长陵。
己巳 以万寿圣节,遣建昌侯 张延龄、安仁伯 王桓、安昌伯 钱承宗 分祀诸陵。
正德十六年八月
乙酉 工科·右·给事中 田赋,劾奏寿宁候 张鹤龄 受献庄田及庆阳伯 夏臣 占据僧寺之罪。上以二臣系戚晼,俱切责而祐之,惟逮治其党,仍命都察院榜禁中外。
嘉靖三年七月
辛巳 太宗 文皇帝 忌辰,遣建昌侯 张延龄 祭长陵。上谕礼部:“汝辈职掌礼仪,凡事须详慎。今日为 太宗 文皇帝 忌辰,何前所奏仪注,乃请命妇朝贺,其以状对。”于是,礼部·右·侍郎 朱希周 上伏罪乃宥之。
嘉靖十二年十月
丙子 诏:“逮建昌侯 张延龄 下刑部狱,论死。革昌国公 张鹤龄 爵,降南京·锦衣卫·指挥·同知,带俸闲住。”鹤龄、延龄,皆 慈寿皇太后 弟也,以恩泽侯。自先朝,凭藉宠灵,颇肆骄横。正德中,日者 曹祖 有子 曹鼎,为延龄奴,祖 因以星命得幸。鼎 尝语同辈 马景 等谓:其父传六甲六丁人术,能役鬼兵。景 等初信之,而 祖 益神其言。后 祖 父子不相能,每私忿,而 景 等亦厌 祖,谮于 延龄 逐之。祖 忿怨,挟奏 延龄 与子 鼎 及 景 等阴谋不轨。诏:“逮 祖 下刑部狱,而以 景 等下锦衣卫狱,鼎 等下东厂狱。”时都督 钱宁 掌卫事,太监 张铳 督东厂,皆观望不穷治。会有旨,将集多官廷鞠。祖 闻,恨悔仰药死。当时亦以 祖 暴死为疑,其提狱·主事 陈能、巡风·主事 曹春、司狱 王子明 皆得罪狱,亦以解。时正德十年九月也。延龄、德宁、锐 各馈五百金,寻属天文生 董昶 为草奏辞爵,不允。然骄横如故,尝以婢窃金施僧,遂执婢及僧杖死,焚其尸。嘉靖初,都督 张锐 及太监 佛保、谷大用 等先后伏法,庄田苐宅当没官,延龄 择便羙者,輙抑价买之,为山池台榭,多僣侈踰制。奴畜·指挥 司聦 为之行钱,聦 负 延龄 五百金,索之急,遂谋于 昶 子 至,拾 曹祖 所首事。为将讦 延龄,至 阴以奏草示 延龄邀贿。延龄 遂遣人执聦,发其家椟中得奏状,榜 聪 百置幽室中以死,令 聪 子 昇 焚其尸,乃与 昇 折券捐责,而稍优遇之。昇 噤不敢言,然常愤詈 董至,至 知终为 昇 所讐,又别与百户 胡经 及校尉 阮彪 有隙,是年九月,遂仍拾 聦 前奏,连及 经、彪 等奏之事。下刑部,逮 延龄 并诸奴勘鞫,得其擅买违制田宅,及杖杀僧婢、司聦事,有证。其言阴谋不轨,岁远无左验。于是,尚书 聂贤 等以 延龄 系应议亲臣,具狱词献上。上怒曰:“夫谋逆者,只论谋与不谋,岂论成否耶?”因责 贤 等狥私党比,皆义欺罔令戴罪。会法司及锦衣卫·镇抚司从公究诘,且谓:司聦 非以棰死。其曹祖服毒死,想当时有主使容纵之者,宜并追论其原问。承行法司官吏备列,其名以闻,屡诏輙具狱。贤 等惧,乃勘其奴 甘元、张辅及 马景 等谓:“司聦 以绞死,曹祖 及 鼎 为妖言,与 景 等私相传与,谋为不轨。延龄 逆谋虽无左证,而僣侈多端,凶残成性,罪应论死。其兄 鹤龄 居第相连,坐视不谏,责亦难辞。前任刑部·尚书 张子麟,侍郎 张纶、杨茂元 及该司郎中 祝浚,主事 王言、陈能、曹春 等,迁延疏慢,以致囚死狱中,皆宜追问。马景 等,按律各罪有差。”奏上,上曰:“延龄 罪在十恶,其迹甚明,宜从重典,第告变人亡无凭质证,今但以多杀无辜,僣肆不法之罪,按祖宗法诛之。鹤龄 同恶相济,姑革其爵。其奴 马景 传用妖言,罪死。甘元 等十人,俱免死,发边卫充军。百户 刘经,革职。其僣造台榭山园及强买没官房产,令该部查奉处分。浚 等及 子麟 等,各令巡按御史逮赴京师治罪。聂贤,罪废之。余特蒙起用,乃不奉公秉法,故狥偏私,姑夺俸一年。”该司官下锦衣卫拷讯已,延龄 上自明。上以 延龄 罪重,责通政司不宜与封进,夺通政使俸半年,左、右通政参议各三月。
嘉靖十五年十月
戊戌 始张延龄之下狱也。刑部·提牢·主事 沈椿 以戚畹故,不令入重狱,置之别所。后代者,遂踵袭其故,脱其桎梏,稍益宽叚之,听其奴出入扶持,因得私通,亲知往来,或置酒狱中,令人谈谐以为乐。至主事 罗虞臣 有乡人 陈邦宪 者,亦坐死系狱。虞臣 因寘之 延龄 所,相得甚欢尝,为 延龄 草奏。时边将 郤永、宋赟、王禄 者,皆以大同事繁狱,亦与 延龄 常燕聚,禄 因称贷 延龄 家人百金。延龄 在狱,尝书圣学心法,一幅而题“君道不明赏罚”六事于其端,或传播于外。有嚚讼憸人 刘东山 以他罪系刖狱,犷肆不受囚拘,虞臣 因执而掠之,东山 恨 虞臣,欲报之,遂摭 延龄 前事谓:“逆恶阴谋贿结边官为外援,昭逆国讐为内党,其妻 崔氏 动引宫闱,为主 延龄。”又自谓:“有先朝恩券,终不至死,又有赐田及别业百余所,令子孙家人多通贿赂,以希脱狱。”并诬 虞臣 等党庇逆恶。状其所连及者,不下数十百人。奏入,诏:“逮捕中有名者,并下镇抚司拷讯,以其状闻。”上怒 延龄 明书“君不明”之词,讪上为逆,责法司非人类,与死囚为党,令备查先今提牢官吏,俱执付镇抚司拷讯,尚书 唐龙 等令从实对状。龙 等,随上章引罪。上乂责其欺公鬻法,既引罪,姑不逮,令戴罪听处。于是,锦衣卫录刑部前后提牢·官吏·主事 沈椿、林允宗、陈钺、周大礼、王梅、侯宁、吴孟祺、施两湖、永成、刘昺、沉宏、芓宰、朱怀翰、朱冕、贺思、赵瀛、舒缨,及已升郎中 蔡克廉,暑员外郎 林华、高世彦,改御史 何其高,调兵部·主事 何城,改光禄寺·寺丞 叶泰,司狱 陈大川,狱典 陈铠,及见监生事 罗虞臣,俱逮下镇抚司狱;公差·主事 陈公升、徐中陶、廉王椿、饶思聦,升山西·佥事 赵迎先,革职 曾孔化,改礼部·主事·公差 赵维恒,改南京·礼部·主事 方舟,考察不及主事 张宪,革职 谢载,给假主事 钟允谦,丁忧主事 禇宝,俱命各巡按御史执赴京师并讯。时有奸人 刘琦 因 延龄 重得罪伤图挟诈,其间又诬构 延龄 谋附权阉,传递宫禁内帑金帑赂遗真人 群元节;暗结边官 王禄 等,酿成大患等事。有旨:“并下诏狱拷讯。”二所呈,累凡百余人,或不识面,事皆无迹。镇抚司以其实闻,诏:“下都察院从重拟罪。”都御史 王廷相 等议:“延龄 先坐重辟,不即加诛,乃敢怨望谤诽,当比骂父者律,仍前候斩。主事 枕椿 等二十四人及 郤、永,俱赎杖;椿 等还职,永 仍系岳内。椿 首纵重囚,置之轻狱,虞臣 不畏国法,私其乡人,皆为干纪,不宜坐以常律,请从重议。司狱 陈大川 及吏卒 张铠 等十八人,以先受 延龄 枉法财,并坐谪戍。陈邦宪、宋赟 皆先谕死,王禄 先坐谪戍。仍如别案 东山、琦 皆奏事诈,不以实。东山 发配冲驿,琦 发遣边卫。余罪有差。”上从其议,以 延龄、邦宪、赟 俱仍原议处决,永 等付廷评。
嘉靖十六年十一月
癸卯 先是,顺天府·生员 陈珵男、陈大绅,刑部·见监·犯人 刘东山 各奏 张鹤龄 等奸恶诸事,词连致仕·大学士 张孚敬。至是,镇抚司上请,应否行提。诏以“延龄 等事,与 孚敬 无预,勿问。”
嘉靖十七年正月
丙申 初,建昌侯 张延龄 既以罪论系狱,其兄昌国公 张鹤龄 调降南京·锦衣卫·指挥,诸子 宗说、宗俭 辈,尚在京师。张氏,自弘治、正德,凭宠肆虗多行不义,久为中外所怨嫉。延龄 等既得罪,而诸子席其故赀富厚擅。都下诸无赖子及家奴,利其所有,类撰造危言,以恐吓之,率协取重贿索,或贿不得,或得得,而意未慊者,则首诸官。去年冬,有 班明、于云鹤 者,上章告变,构及中官戚里。鹤龄 自南京逮赴诏狱,瘦死。明、云鹤 以诬奏充戍,而言者且接踵。未已,其 刘东山 者,以射父坐死在逃,巡视·东城·御史 陈让 檄,兵马 钱珊 捕获之。东山 故刁狡,尝马□匡赚 宗俭 金□辈银物无筭。至是,乃上耆言:“延龄 夫妻、父子、亲戚,魇镇上事,皆实。班明 等奏不诬,冀脱己罪,并 让、珊 构致之。”仍取张氏奴 陈大绅 所构奏词,一纸连封以进。诸奸滑小人 庞永洪、于良臣、刘琦、郭文振、王文正 等,又群起而和之,言:“张氏咒咀魇魁,事有迹。”连遂安伯 陈鏸,西宁侯 宋良臣,京山侯 崔元,太监 麦福、赵稷、贺恩、李勋 等,诸所蔓引无虑数十人。章俱下锦衣卫拷讯,独令 鏸、良臣 及 福 俟讯,竟曰奏:“请锦衣卫推鞫 东山 等所言事,皆无实,不可听。”奏上,诏:“释 元 等,放 稷 等三人,于南京闲住;余,俱付法司会鞫。”法司拟:“东山 等,枷号三月,满日发极边充军;让、珊 赎杖还职;鏸、良臣 免究;福 等请自圣裁。”因言:“延龄 罪状多端,久留禁狱。其子侄骄溢敛怨,以致奸人垂涎财物,纷纷告讦,动輙指斥乘舆干犯宫禁,其于国体所伤匪小。乞将 延龄 早赐处决,宗说、宗俭 等调发南京,产业查夺。”奏上,诏:“延龄 仍禁锢候决;宗说 调南京·锦衣卫·带俸并 宗俭,家口俱随,诸所有田住宅,户、工二部查旧以奏;讨得者,悉藉还官,鉄券追夺;鏸、良臣 如旧管事;福 等免究;余如拟。”
嘉靖二十年九月
乙未 翊国公 郭勋 有罪,下诏狱。先是四月,中给事 戚贤 勘 勋:“呈肆凶狂,假擅威福,督理营工,占役卖放,恣为贪横,田园甲第吞并偏子,京师水运陆输,捂克及于天下。”勋 辩乞罢,上优诏,报曰:“卿勋阀重臣,国典家法,已自慎守。朕方以团营重务委卿,其勿以人言辞。”已而,六科·给事 李凤来 等以庙灾陈言,内一款称:“迩来,勋戚权豪家,广置店房,滥收无籍,索取地钱,擅科私税,折男女稍有违抗,即挟以官刑,幽系私狱下。”都察院·都御史 王廷相,复参当禁。得旨:“令指实陈奏。”于是,都察院下巡城御史核勘。未覆,给事中 张允贤 复言:“皇上侧行事天,特咨民隐。一闻臣等豪强擅利,小民受害之奏,即令都察院指实奏闻。命下四十余日,而该院乃迁延不举,是畏豪势而慢朝廷也。其如国典何?”得旨:“勋戚私开大店,横索民财,白昼大都,敢于公行,作奸犯法。该院既已参论,必是廉得其真如何,逡巡畏势,久不回奏,其亟以实上。”于是,院以五城·御史 车邦祐 所核,京城内外诸勋戚店舍详例以闻:“内惟 郭勋 事迹为多,余则英国公 张溶,惠安伯 张镧,皇亲·指挥 钱惟垣、夏勋,方士 叚朝用 等,因参劾骄恣贪纵,民之怨恨,深入骨髓,足以干天和致灾变。请敕锦衣卫逮其党奸恶少 孙澐、孙淮、李福、邓钦 等。”上曰:“国家权货之法,有宣课等司,系祖宗旧制。先朝权奸,假讫朝廷,开立皇店,罔利害人。朕即位之初,也经除革治罪。郭勋 等乃敢藐视国法,广置店舍几千余区,滥收无籍,擅用官刑,阻绝经商,暗损国课。既经御史查参明白,奏内 孙澐 等悉逮送镇抚司拷讯,张溶 等俟问明一并参究,令 勋 从实陈状。”既而副都御史 胡守中 复讦 勋:“以族叔 郭宪 理东厂刑,而以后府监狱侵匿无辜甚重。”得旨:“勋,朝廷自有处。宪,已辞退。余犯令镇抚司一并拷讯。”已,勋 辩:“所置店房,但赁人居住,未尝擅索地钱,令 孙澐 看守经理,具乘机生事,臣多不知。”上准 勋 辩。初春月,巡视工程科道官,各将工军役奸毙难查,乞敕团营提督文臣,与 勋 同为派拨。上允之命,给以敕。勋 私心不便,敕具久不领。至是,科道官复究其抗肆谓:“其作奸植党,以骫国法。”勋 辩中有:“臣奸何事?臣党何人?又有何必更劳赐敕?”等语,多不逊。上大怒曰:“各工官军,因营中占冒作毙,管工科道奏,朕亲批答,用 勋、文大臣协仝派拨。此于事体,何尝不便?况成命已下,敕书写完,勋 抗拒不受,及被人论劾奏辩,且有‘何必赐敕’等语,岂是对君之言!殊为强悖无礼。陈鏸、王廷相 扶同抗违,不自奏白,其各从实对状。余情,镇抚司一并勘奏。”鏸、廷相 各引罪,且言:“勋 列名敕前,领出即 勋 收奉,非臣等所能强。”上曰:“敕书威重,人孰敢违。郭勋 强悖欺慢,不行遵领。尔等朋党阿附,不行奏白,殊为不道。鏸 夺俸六月,廷相 革职为民。”于是,刑科·都给事中 高时 等遂尽发 勋 奸利事言:“南京、淮扬、临清、徐德,财赋之地,皆置有私店,水陆舟车,皆悬翊国公金字牌,骚扰关津,侵渔民利。太监 萧敬、魏彬、韦霦、甯瑾、温玺 等各庄田宅舍,每一处值银十数万,輙用强占管,各处官护,敕 御制龙牌并所创庵寺,毁废无存,复将银货出贷于运粮军士,就将官船准折拆卖,每年领班各官到京,俱有见礼,将班军行粮赏米,扣除交送,故转徙流离者,今已过半入如京卫操备官军,计日役占者,不知其数,任令办纳月钱,买闲回籍,损坏营务,可胜言哉。至其举动,乖方踪迹,可疑者,又非一事。加重犯 张延龄 包藏祸心,罪在不赦。勋 敢与交通,代管庄店家事。京师旧例,不许堆积粮食。勋 之庄第所贮,各以万计。又令漕运·参将 李节 铸造圆炉、方炉,计百面。令术士 叚朝用,造有金山、银山。建议革去巡关御史,令家人往朵颜边郡,贩隔盐茶市易马匹,恬无忌讳。勋 之捻恶怙终,神人共愤,逐宜究治,以正欺罔,以杜后患。”上曰:“郭勋 受朕眷恩出群臣上,不意交结逆囚,包藏祸心,代管家店,迹此一端,概可知矣。朕承天命,以备序入承天位。张延龄 谋为不轨,人谁不知?勋也,敢复为之。令锦衣卫逮送镇抚司,一并究问来说。科道官,朝廷耳目,何通无一言?俱当追究,姑记之。高时 能于终言,加俸一级。”时十三道·御史 董汉臣 等,亦讦 勋 恶。章下所司,寻有旨谕卫司:“念 勋 曾赞大礼,并刻《太和传》等劳,令释刑具,即问奏处分。”已,镇抚司参鞫具奏,奉旨:“郭勋 位居勋旧,宠眷非常,不思感恩,图报专一。收揽恶棍,苦害军民;科刻商贾,折占庄田;侵夺房店,擅违成命,变乱国法;交结术士,造办龙鼎、金山;篾视敕命,抗违不行尊领,情罪深重。尔等既追问明白,送法司拟罪以闻。孙澐 等亟为问拟,奏请处治。”于是,法司奏:“据 勋 罪,当论死,系应议人犯,请会官廷议。”报:“可。”随镇抚司讯实 孙澐 等赃罪,奏报。得旨:“孙澐 等倚恃凶恶势要,苦害军民,刻剥商贾,刑虐无罪,抢财夺屋,有同投没,殊为欺篾国法,眇视朝廷。尔等既勘究明实,不必送法司拟罪,令锦衣卫挐赴人烟凑集地方,以三百斤大枷,枷号三月,各押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张溶、张镧 等送法司,依律议罪。”顷之,上复谕法司曰:“锦衣卫枷号人犯中,未必无可矜者。朕仰体上天好生德,偶形梦寐,俱加枷号,即行发遣。郭勋 先该言官论列,及经坐城,御史勘报,罪犯多端,累旨令追问明白,乃该问刑衙门全不遵奉,以致情词截略,议拟不明。令三法司即同锦衣卫及科道官,查照言前官,会审明确奏治。”于是,十三道·御史 周亮 等因参:“镇抚司·指挥 孙□□□二山□ 纳贿曲比;刑部·尚书 吴山 昏耄依违;该司·郎中 钱德洪,不谙刑名;本部·主事 冯焕 任意供招,与镇抚司·掌印·指挥 倪旻 扶同推鞫。故将 勋 结党乱政,交结逆囚 张延龄,代管家店,强占 萧敬 等田地,弃毁先朝敕牌,及于山西浑河一带陵寝龙脉所在,取土开窰等项重情,俱隐饰不究。乞将 孙纲 罢斥,吴山 等爵诒,及 孙澐 等所受赃物追严进入官。”得旨:“下 纲、焕 法司逮问,德洪 镇抚司拷讯,夺 山、旻 俸三月,澐 等赃俟会问明白奏治。”已,给事中 刘大直 等复核 勋 未尽奸恶,数起变乱朝政,凡十二事:“若请复太监镇守;改领勋臣折俸;取用失事将官;四途并用吏胥;奏讨外卫军粮;私与侍卫;将军娶妻,许令运军夹带;乞免边军桩朋;擅更军政官员;议革督逈边;即为祖滥乞配享;概令武臣乘轿。皆见诸章奏可徵者,并列其考杀官军多命。”诏:“并下三法司究问。”已,都察院拟 德洪 罪上,有指“刑官不习法律,必致狱情冤枉,为害非细。昨法司初拟 勋 狱,但知置人重典,全不审究狱情,何以献?服罪人之心。”有旨:“令卫司宽刑散收,如何又敢违旨?即与不领敕者,罪仝。钱德洪 仍执下镇抚司,再加拷讯。”于是法司集各官会讯,始尽依科道诸所指 郭勋 罪状:“若交结逆囚 张延龄,代管家店等情,悉从供实,坐交结朋党,紊乱朝政,律论死。孙纲 比依官挟私故禁平人,因而致死者,律绞。余,各拟罪有差。”得旨:“郭勋 今法司详议,孙纲 典司诏狱,乃敢贪受巨赃,卖放国法,非刑杀无辜二命,其处绞如律,家产没官。冯焕,降边方杂职。钱德洪,革职为民。孙澐、孙淮、孙听、李福、陈禄、郭勚、郭敕、郭劝、郭守仁 等,俱发烟瘴地面充军,家产没官。连及韩□□一□□并 杰思恭 等,各追公私赃完,如律发遣。未获 张维 并 夏锦 等百二十余人,行所司严捕治罪。”复命,刑部:“以淹禁人众,亟于问结。公 张溶,伯 张镧,指挥 钱继垣、夏勋 等,输赎还职,余如拟。比法司再会官详议 郭勋 情罪,勋 仍依前律论斩,妻子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并追一应公私侵夺赃银百有余万,追夺封爵銕券诰命,其霸占强夺房舍、庄寺等,俱给还原主。”入,留中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