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伴随物业管理拟调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公示事情,一批热心业主为了维护本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些工作,总结如下:
一.热心业主建立微信群,就近期的一些事情主张权益
众所周知,物业公司组织的管理费涨价入户调查结果公示后,小区业主态度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其中疑问主要集中在:
公示的结果是不是准确反映了业主的真实意愿?
一些业主表示没有收到物业公司上门的签名书,或者没有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问询,就直接当弃权;一些业主表示电话中明确表示反对调价,公示的结果却变成了弃权;更有甚者,不管是已经签名表示反对,还是电话中明确表态不同意涨价,公示出来的是赞成。调查结果没有真实反映业主意愿。
居委会是否经过调查核实,就同意了物业公司对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有鉴于此,一些热心业主发动自发维权,要说法。
二.与物业公司、居委会接触,反映业主心声
综合热心业主的意见,大家反映物业公示出的业主意见不完全真实,一些表示反对的业主被改成了弃权,甚至于赞成调价;调查期间没有向业主明示是建筑面积,按常理就是继续按以往的套内实用面积计算,公示出来的是建筑面积(尽管物业说还是按原来的计算面积方法,但留下了隐患);物业没有就小区的管理、运营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小区不少设施疏于保养造成荒废......
截至目前,热心业主们先后同小区物业管理团队、居委会不止一次进行沟通,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目前,这个进程仍然没有结束。
三.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小区所有物业及权益归属全体业主。小区成立业主业委会,有专长的热心业主可以发挥特长,搜集业主们的意见、建议,让小区真正成为大家居家生活的港湾,而不是任由其破落、衰败下去造成业主们资产贬值。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的反馈或诉求,充其量只能代表业主个人,对小区景观、绿化的建议,只能说是个人意见,对物业公司的决策起到多大作用就很难说。
针对日常物业的一些做法惯例,及在本次物业费调整的表现,一些热心业主已经行动起来了,并在同最近层次的主管部门——居委会接洽,接受他们的指导。
热心业主们已在推进:
在热心业主中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小组。拟初步设立召集人,协调小组(主要是负责小区业主、居委会、物业公司方面的各种协调,收集业主各种签名和意见建议),文案起草小组(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起草成立业委会的各种文案,包括公示文档),资料小组(负责各种资料的汇总、存档,小组成员会议的记录等等)......经过几位热心业主商议,结合前些年筹备业委会成立事情的实际经历,先期建议小区业主彭中华先生担任小组召集人,一旦主管部门核准后,按相关流程、要求再确立各方面人选。欢迎各位有专长、热心的业主继续加入筹备组。
接受居委会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按照流程在进行业委会成立筹备组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当务之急是征求小区内超过20%的业主同意成立业委会的签名。
根据业主的需要,继续做好物业费用调整的业主反馈意见登记,汇总后报送给主管部门。
基于全体业主方便交流,汇聚大家共识,大家的事情大家一起办的原则,拟建立新的业主议事微信群,最终由后面成立的业委会负责管理。动员全体业主一户一代表实名进入微信群。该群专门用于小区管理事务商议,群里不发无关痛痒的“鸡汤”类文章,道听途说的异闻野料,各种推销、生活求助等等。现有的各微信群是业主个人建立,就当是业主生活群。
全体业主在主管部门的物业决策管理平台注册获得投票权是主张自己权利,事关业委会能否成立的决断性事情,因此,资料小组在整理前期已经收集到的业主注册情况、摸清底细之后,拟在微信群推开接龙工作,收集业主联系资料,号召未注册的业主注册。
四.几个可以探讨的问题
1.现在忙碌的这些业主都是谁指定的吗?我可不可以参加?
特别说明,当前在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忙于筹备业委会成立各种工作的人士,都是小区热心业主,都是自愿加入的。
您如果有某方面的专长,愿意为大家发声,热衷于为广大业主服务,都可以加入。
2.这些人是不是喜欢折腾?当前各种费用上涨,物业费用提高一些无可厚非。成不成立业委会我无所谓。
小区内任何业主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任何其他业主也有主张自己权利的资格。针对本次物业费用调整,很多业主认为当前物业的表现还没到进一步提高物业费的时候,当前的公示也不是全体业主的真实意见(居委会和业主代表仍在沟通中,最终以主管部门的认可为准),要求一个说法。简单就说,这不是增加一点费用的事。
至于业委会的成立,不同意的可以不参与,但不要阻碍,国家允许成立,少数服从多数,大部分业主认为有必要就有必要。
业主们都希望物业能做到更好,为小区环境建设锦上添花,业主们缴的物业费花得值。
愿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建设、维护好自己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