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麦田里的守望者》零星感悟(一)

原文1:除了在教室里,他总是大声嚷嚷。有时候你听了真会起鸡皮疙瘩。

感悟1:此处的起鸡皮疙瘩,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句话,也不由得让我想起SX军那个混蛋——我实在不想骂人,但是对他那等人——哦,不,是猪,提起来我就实在忍不住想骂。他就喜欢走到哪里都大声嚷嚷,让人听了就毛骨悚然,心烦意乱的。

原文2:由于我的词汇少得可怜------这么说有点儿对,可并不完全对。人们总是以为某些事情是完全对的。我压根儿就不理这个茬儿,除非有时候人们说我,要我老成些,我才冒起火来。有时候我的一举一动要比我的年龄老得多﹣﹣确是这样﹣﹣可是人们却视而不见。他们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感悟2:词汇少得可怜,是读书太少的缘故。当然,我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我想,对好词还是需要不断积累,并选择性的对它们进行造句——看哪个顺眼选哪个,不一定按顺序逐个进行。我想,这个功课完成一定量后,也可以作为日更的一个内容。此外,老成一词,用来描述自己的个性特点,或许是比较合适的吧!我坐在哪里,总是安安稳稳的,一言不发,做事也常常有章可循,显得很稳重的样子,其实,在别人眼里,也许有些老气横秋,过于顽固了。我太不喜欢开玩笑了,也常常经不起开玩笑,或许这也是我显得有些衰老的原因吧!

原文3:接着他说:"你爸爸和妈妈几个星期前跟绥摩博士谈话的时候,我有幸跟他们见了面。他们都是再好没有的人。"

再好没有,我打心眼里讨厌这个词儿。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每次听见这个词儿,心里就作呕。

感悟3:一开始,大哥在我心中也是“再好没有”——尤其是想起他工作后的前几年时间,也就是我读小学时,他每次回家或出门都纵情高歌,每次从苏甲回来,似乎也要带一些好吃的,让当时淳朴天真的我,对他羡慕万分,也敬佩不已。后来,他婚姻失败了,又以眼睛高度近视为由,自暴自弃,悲观失望,让我对他的看法渐渐发生了质的改变。不过,话又说回来,师范读书那几年,他用自己的工资为我出了不少学费,于公于私(无论是帮父母出还是他自己出),都让我感激涕零。换做我自己,未必就肯出那么多钱。只是,多年以后,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大哥也不是从前的大哥了。对他一些假模假式的行为,每每想起我还是有些厌恶。或许这才是“真人”——试问,哪个有血有肉的人,身上没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呢?即便是圣人,又有谁能够做到完美无缺呢?我们做人往往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可是,有时候自己难免会搞反了,有意无意中苛责别人,让自己的人生多了不少坎坷。

原文4:他甚至不在听。只要是别人说话,他总不肯好好听。

感悟4:作为内向者,本该少说多听。可有时候,两人谈话时,别人说着话,自己也顾不了好好听。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当然,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听,背后一定有原因,需要觉察,更需要记录,处理好这样的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原文5:他拿起我的试卷来,那样子就像拿着臭屎什么的-----可他照样念了出来。老师想干什么,你很难阻止他。他是非千不可的。

感悟5:读到这些文字,就好像是未来的L楠在写我。从中,我也看到了欠妥的教育方式,这让学生十分接受不了。做老师的,其实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愤怒情绪。如果说通过这种方式教会他们什么,还真不知能够教会什么,相反,这会让学生更加讨厌你,你也更加怨恨你的学生。最终,让彼此的关系更加恶化。

原文6:他不念了,随手把试卷放下。我开始有点恨他了。"你的大作,我们可以这么说,写到这儿就完了,"他用十分讽刺的口吻说。你真想不到像他这样的老家伙说话竟能这么讽刺。"可是,你在试卷底下还写给我一封短信,"他说。

感悟6:用讽刺和挖苦的口吻教训人,只会让学生反感,从讨厌你这个人到讨厌你教的学科,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教育意义,它是导致教育失败的导火索。

原文7:亲爱的斯宾塞先生(他大声念道),我对埃及人只知道这一些了。虽然您讲课讲得极好,我却对他们不怎么感兴趣。您尽管可以不让我及格,反正我除了英文一门以外,哪门功课也不可能及格。极敬爱您的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敬上。

感悟7:这个信的内容挺好的呀,没有什么问题,老师看到只会喜欢,认为你学习不好但很尊敬人。问题是,怎么学生会这么不愿意被念出来呢?是被伤害怕了,对老师产生了太多的不满,因心有余悸而害怕被再次伤害?

原文8:我不得不再一次起身把它拾起来,放在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两分钟起身给他拾一次东西,实在叫人腻烦。

感悟8:“不得不”“腻烦”,从这些词看出作者十分无奈,想逃离又无法脱身。

原文9:"你要是在我的地位,会怎么做呢?"他说。"老实说吧,孩子。"

呃,你看得出他给了我不及格,心里确实很不安。我于是信口跟他胡扯起来。我告诉他说我真是个窝囊废,诸如此类的话。我跟他说我要是换了他的地位,也不得不那么做,还说大多数人都体会不到当老师的处境有多困难。反正是那一套老话。

感悟9:这家伙还有些狡猾,当学生就学会了糊弄老师,口是心非又身不由己,这又是何苦呢?做人的圆滑,主人翁算是做得很好,而我却远远不及呢!

原文10:我倒是很幸运。我是说我竟能一边跟老斯宾塞胡扯,一边想那些鸭子。奇怪的是,你跟老师聊天的时候,竟用不着动什么脑筋。可我正在胡扯的时候,他突然打断了我的话。他老喜欢打断别人的话

感悟10:学生跟老师聊天,真用不着动脑筋吗?在这里是如此,换一种场合未必就成立了。而老师打断学生的话,自然是想拥有话语的主导权,这个不足为奇。

原文11:"要是我记得不错的话,我相信你在胡敦中学和爱尔敦·希尔斯也遇到过一些困难。"他说这话时不仅带着讽刺意味,而且带着点儿恶意了。

感悟11:会不会是主人翁的错觉呢?当老师的,恐怕没有那么多的恶意吧!不过,这也得看人品。并不是每个人的师德都是很高尚的。

原文12:他倒是的确想给我些帮助。你看得出来。但问题是我们俩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相距太远;就是那么回事。"我知道您是想给我帮助,先生。"我说。"非常感谢。一点不假。我感谢您的好意。我真的感谢。"说着,我就从床边站起身来。嘿,哪怕要了我的命,也不能让我在那儿再坐十分钟了。"

感悟12:上文“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这句完整的话有什么深意,难不成主人翁也把历史老师当成是假仁假义之人了?所以,才那么含蓄的表露自己的想法,而不是直接去戳穿老师的心意。

原文13:你这一辈子大概没见过比我更会撒谎的人。说来真是可怕。

感悟13:毫不隐瞒个人弱点,做人做事光明磊落。不过,别忘了这是小说,是让我们想说啥就说啥的地方,并不用忌讳暴露个人隐私。对吧?

原文14:他的目的只是不让我看书,不让我自得其乐。对于斗剑,他才他妈的不感兴趣呢。

感悟14:妻子的目的好像也是这样:不想让我看书,不让我自得其乐。问题是,在一起坐着,有那么多话可说吗?也或许,她就是希望我花点时间做做家务、教教孩子什么的。不要太沉迷于书籍,就是她最大的愿望。而对读书这事,有时我又太过着迷了,要把握得恰到好处,实在是很困难。

原文15:那个婊子养的哈兹尔以为你的英文好得了不得,他也知道你跟我同住一屋。因此我的意思是你别把标点之类的玩意儿放对位置。"

感悟15:对这种满口飙脏话的人,我是极其讨厌的。在这里,他连老师都随口骂,真的让人有些受不了了,我内心有一种刺痛感。要放弃看这本书,半途而废又不是我的做事风格。那就竭力从糟粕中吸取一点精华吧!

原文16:我也极需要一个观众。我喜欢当着别人卖弄自己。

感悟16:当着别人的面儿卖弄自己,不是我所喜好的,我可不稀罕这样的观众。这会让我紧张,让我很不自在,除非是家人,除非是自己特别高兴时,否则很难让我手舞足蹈的。

原文17:嘿,我心里兴奋着呢。我的确很兴奋。

感悟17:这是什么逻辑,什么情绪?前几秒还说要死要活,这里一下子又变兴奋了。为何会这样呢?让人费解。

原文18:"她是个舞蹈家,"我说。"会跳芭蕾舞什么的。那会儿正是最热的暑天,她每天还要练习两个小时,从不间断。她担心自己的大腿可能变粗变难看。我老跟她在一起下象棋。"------斯特拉德莱塔没言语。这类玩意儿一般人都不感兴趣。

感悟18:这是一个长什么样的美女呢?对象棋,好像也是这样,能够对它产生兴趣的不多。爱玩的往往都会成瘾,或者就是长时间碰都不去碰一碰。

原文19:我进房时,斯特拉德莱塔正在镜前打领带。他这一辈子总有他妈的一半时间是在镜子面前度过的。我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望了他一会儿。

感悟19:这样的描写,纯属夸张手法。事实上,谁会拿半辈子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呢?这只是为了突出一个人特别爱打扮,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

原文20:斯特拉德莱塔就是这一点好。在一些小事情上,他跟阿克菜不一样,你用不着跟他仔细解释。这多半是因为,我揣摩,他对一切都不怎么感兴趣。这是真正的原因。阿克莱就不一样。阿克莱是个极好管闲事的杂种。

感悟20:通过对比,写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这样的写作手法值得学习。就像杨R吉和张Y局,前一个心直口快,十分热情。后一个呢,为人处事非常圆滑,就更会察言观色、随机应变了。

原文21:我突然把我那顶猎人帽的鸭舌转到前面,算是换个花样。我忽然精神紧张起来。我是个精神很容易紧张的人。"听我说,你约了你的女朋友打算上哪儿呢?"我问他。"你决定了吗?"

感悟21:不得不承认,有时候自己也是这样,精神特别紧张,特别是人多的场合,或者脑力劳动过度以后——之前某段时间,神经绷得紧紧的,想放松都放松不下来。还好,之后就没再出现那种状况了,要不然真的是要人的命了。

原文22:"一点不错,"斯特拉德莱塔说。你很难一下子惹他生气。他太自高自大了。"别再开玩笑了。替我写那篇作文吧,"他说。他已经穿上了大衣,马上准备走了。"别费太大劲儿,只要写篇描写的文章就成。可以吗?"

感悟22:聊了半天,胡吹海侃,看似漫无目的,却又回到了正题上——帮忙写文章。这让我看到了我的思维与他人思维的不同,一个太过聚焦,另一个也太发散了。我喜欢直奔主题,外向者们则不一样,什么都聊,什么都不嫌无趣。而我呢,更多地把他们的聊天内容看成了废话——不着边际,有的没的想着聊,简直没意思。其实,我是对信息的深度更感兴趣,外向者们对信息的广度尤为着迷。

原文23:一霎时,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常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混账的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他给我打了岔,让我想到别的事情上去。

感悟23:我的一生中,那个讨厌的杂种——S祥军,也有几次让我见了他从心底里觉得高兴。一次是面对面和他打两人麻将的时候,这个美好的时光让我忘不了。另一次,是晚上十点过还骑着摩托车进城吃烧烤、喝酒,半夜两三点,才在他的引领下,和S学周等人又坐着摩托回学校。又一次,是他在上课时间带着全校学生和学校两三个老师——也是所有的老师到山上逮兔子,回来后又在学校教学楼门口架起柴火,趁着放学把兔子慢慢烤熟后,用手撕了和少数学生以及老师们一起分享。此外,在他家里吃饭喝酒,我也去过几次,喝酒时自己喝了少量就装醉了,然后溜出去和那些村姑会面。或许,他给我带来的美好的事情还有许多,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正因为如此,他其实也没有很多时候想象的那么讨厌。

原文24:他们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为我用拳头把汽车间里的窗玻璃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们,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车房里,用拳头把那些混账窗玻璃全都打碎了,光是为了出气。我甚至还想把那年夏天买的那辆旅行汽车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经鲜血淋漓,使不出劲儿了。

感悟24:作者用拳头砸窗玻璃的这个举动,让人看了有一些费解,为什么非要这样自残呢?是因为弟弟死了,还是有别的原因呢?

原文25:雪已经住了,可是每隔一会儿,你就可以听见一辆抛锚的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

感悟25:汽车抛锚是一个什么概念,就是在某个地方一直打滑,让人失去了掌控吗?结合后边的“发动引擎”来看,又不像是汽车打滑,更应该是汽车熄火了重新发电。

原文26:"这房间臭极了,"我说。"我在这儿都闻得出你袜子的味儿。你的袜子是不是从来不洗?"

原文26:作者为什么要和斯特拉德莱塔打架,这也是我关心的,但我仍然弄不明白原因。而且一打,他竟然被打得满身鲜血,这让人有一些不可思议。

感悟27:我不愿早回家,我要等他们得到通知、对这事完全消化以后才回去。我不愿在他们刚接到通知时就在他们身边。我母亲非常歇斯底里。可是不管什么事她只要完全消化之后,倒也不难对付。再说,我也需要有个小小的假期。我的神经过于紧张了。确实过于紧张。

感悟27:这个小杂种,混不走都被退学了,又被人揍成熊样了,还悠哉乐哉,不早早死回去,还要在外面鬼混。

原文28:我戴上我那顶红色猎人帽,照我喜欢的样子将鸭舌转到脑后,然后使出了我的全身力气大声喊道:"好好睡吧,你们这些窝囊废!"我敢打赌我把这一层楼的所有杂种全都喊醒了。随后我就离开了那地方,不知哪个混蛋在楼梯上扔了一地花生壳,我他妈的差点儿摔断了我的混账脖子。

感悟28:还以为有人从楼上丢酒瓶来砸你,像你这样,让世界都不得安宁的家伙,没摔断你的脖子真算你走运了。不过,我真怀疑你,有这样的胆量高喊吗?恐怕这只是你内心的一种声音而已。

原文29:时间太晚,已叫不到出租汽车,所以我就一直步行到车站。路并不远,可是天冷得要命,一路上的积雪很不好走,那两只手提箱还他妈的不住磕碰着我的大腿。不过我倒很欣赏外面的新鲜空气。

感悟29:都被开除学校了,还那么乐观,没忘了爱生活,从心里还是佩服你。

原文30:我晚上乘火车,甚至都能把这类混账故事看完一个。可这一次情况不同了。我没那心情。我光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我光是脱下我那顶猎人帽,放在我的衣袋里。

感悟30:静坐在哪里,什么都不干,有时候,自己也会有这种心情。那一刻,似乎对什么东西都厌倦了,怎么也提不起劲来。不过,通常情况下看看书,弄弄花草,还是让我挺享受的。

原文31:她年纪约在四十到四十五左右,我揣摩,可她长得十分漂亮。女人能要我的命。她们的确能。我并不是说我这人有色情狂之类的毛病﹣﹣虽然我倒是十分好色。我只是喜欢女人,我是说。

感悟31:不必否认,这点和自己还是有几分相似的。看到有几分姿色,又穿着得体的女人,瞬间都会让人精神许多。光是看上两眼,在心里脑补一下,有时就已经知足了。

原文32:她的声音十分好听,很像电话里的好听声音。

感悟32:有些女人,声音确实十分有磁性,即便不看她的样貌,也同样能让人神魂颠倒。

原文33:"哦,多好啊!"那太太说。并不粗俗,而是和蔼可亲。"我一定要告诉欧纳斯特我遇见了你,"她说。"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亲爱的?"

感悟33:2026年4月11日这天,去黑泥巴地小学附近的小河参加锁钒岳父的葬礼,遇到了一位60岁的老妇人。看不出她是本地的还是远客,她给我们一桌的人一一盛了饭。吃饭期间,还不时让我夹菜给儿子。她是多么和蔼可亲的一个人老女人。除了她,还有一位年轻些的妇人,也是把盘子里的干炸牛肉抬了让我们一个一个扒点进碗里,这样的行动还进行了两次。本来大家都素昧谋面,对比之下,其他人和我就冷漠了许多。这让我感受到了世间人情冷暖,从心里十分感谢她们。当然,我也在内心里思考:为什么别人能“给”,自己却只能“拿”?高尔基不是说过,‘给永远比拿愉快’吗?为什么自己就偏偏做不到呢?他人热情似火,我总是冷若冰霜,这是什么所导致的结果呢?

原文34:这孩子十分敏感。他真的不会跟别的孩子相处。也许他看问题太严肃,不适于他的年龄。

感悟34:初中写作文时,语文老师就说我的作文太理智。而这个“理智”,也就等同于“严肃”吧?初中之前记不起了,自打上了初中后,感觉自己就是一个严肃的人。当然了,它也是不适于我年龄特征的“好词”。如今,我更多时候依然保持着这样的风格——不苟言笑,不喜欢与他人开玩笑,除非是特别特别熟悉的人。

原文35:"没关系。我们可以抽到他们开始向咱们嚷起来,"我说。她就从我手里拿了支香烟,我给她点了火。

感悟35:10多岁的孩子给40多岁的女人发烟,这样的事在中国人看来有点新奇,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西方国家就真有那么开放吗?青少年吸烟,是被学校和家长允许的事情吗?

原文36:只是他的个性很特别,你得跟他相处一段时间才能了解他。

感悟36:我似乎也是这样的人,需要多相处,才能更好的走进我的内心。

原文37:不管是谁家母亲,她们想要知道的,总是自己的儿子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

感悟37:这是全书中,我第一次遇到的最有哲理的一句话。其他的话,似乎谈不上用“有哲理”三个字来形容。

原文38:他就是有这么个缺点﹣﹣他太腼腆,也太谦虚了。你真应该让他随便点儿才是。

感悟38:我也有一个“腼腆”的缺点,也需要随便点才是。可“腼腆”的背后还有一个“敏感”,这让我想随便都难。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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