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背景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与语音识别技术的成熟,近年来已有不少语音识别辅助庭审的案例。早在2016年,广西省南宁市就已经试点用语音识别来代替书记员让人工记录。以往的庭审案件中,经常能看到书记员忙碌地打字,记录下法官和诉讼参与人说的每一句话,而当日庭审中,书记员却一直未碰过电脑键盘,整个庭审过程都由语音识别系统在整个同步记录和显示。依托这套智能语音识别庭审系统,书记员平均录入速度可达300~350字/分钟。庭后,书记员只需修改和删除少量信息,便可根据系统内置各类案件笔录模板,快速生成标准化庭审笔录,大大提升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平时至少需要开庭一两个小时的案件,当次只用了不到半小时。据了解,该智能语音识别软件只需事先安装在电脑即可“一键启动”,审判人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的发言可自动载明发言人角色,显示转换在文档之中,形成符合规范要求的庭审笔录,准确率为95%以上。
此外福建省龙岩市、湖南省资信市、江苏省苏州市等地的人民法院也曾进行过相关试验。
为此,“识音悦法”调研团队员对各自家乡有关“语音识别辅助法庭审判”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同时,通过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采访,了解相关情况。
实践方式
线上:以问卷星的方式,发布线上调查问卷进行大众调查;线下:在成员各自家乡向大众发送问卷进行调查,对法庭工作人员进行采访,了解司法行业对“语音识别辅助法庭审判”相关情况的了解状况。
调研展示在问卷调研中,我们共设置了5个问题,共有105人参与调研。
问题一(多选):您认为当前书记员庭审记录可能存在什么问题?我们共设置了三个选项,其中约66%的参与者认为书记员工作量较大,约60%的参与者认为书记员并不能逐字逐句记录,可能会遗漏细节信息,约36%的参与者认为大量的书写也会降低庭审效率。
问题二(单选):您认为使用语音识别技术等智能方式辅助庭审笔录利大于弊/弊大于利?约有80%的参与者选择了利大于弊,仅有20%的参与者认为弊大于利。
问题三(单选):您认为语音识别技术能够完全替代书记员的庭审笔录工作吗?约有72%的参与者选择了不能,剩余28%的参与者则认为可以。
问题四(多选):您认为语音识别技术应用于庭审笔录可能出现的最主要的两个问题是?约有60%-70%的参与者选择了“记录缺乏灵活性”以及“无法捕捉情态信息(如演示动作、哭泣声)”这两个选项,约有44%的参与者认为这可能会导致记录准确率较低,约有28%的参与者认为仅使用语音识别技术进行记录会缺乏格式整理,较为混乱,还有18%的参与者认为这会使书记员的地位受到影响。
问题五:对于人工智能辅助庭审笔录工作,您有什么建议或看法?在“词云图”给出的分析中,“辅助”一次词是大多数参与者聚焦的重点,可以得出,语音识别在大众心中的作用仅为“辅助”,并不是“主导”。 分析总结周末法治报有文章指出,语音识别辅助庭审存在以下四个弊端。
首先,司法算法黑箱影响审判程序透明。司法算法黑箱使得法官只知智审辅助系统的输入信息和输出结果,对系统的运行过程和运行效果难以理解和难于解释,而无法实现司法程序的透明度要求。
其次,司法算法偏见影响裁判结果公正。司法数据偏见、数据选择偏见、系统设计者的主观偏见和价值取向会造成和强化智审辅助系统的算法偏见,“偏见进,偏见出”运行模式会影响司法裁判结果的客观公正。
再次,算法权力影响司法权属和责任承担。算法权力嵌入司法权力之中,算法权力开始获得了超越国家力量的“准公权力”,权力边界逐渐模糊,影响了国家权力分配要求并引发了社会结构变迁。一旦技术异化出现裁决错误,就会引发司法责任承担难题,不符合“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要求。
最后,算法依赖影响司法信任。为缓解“案多人少”司法顽疾、保证司法裁判的一致性和可预见性、节约司法资源、应对法官考评工作等压力和背景下,法官可能会越发依赖智审辅助系统的预判结果,陷入技术流的“自嗨”,出现技术盲从和被技术绑架的风险,而引发严重的司法信任危机。 意义展望语音识别系统上线,也意味着法院积累的数据将会越来越多,今后还可开展法官庭审习惯分析、当事人画像、案件预判等大数据利用,来促进法院审判更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