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五点半下班,挤着周五汹涌的车流往家赶,等踏进家门,窗外已经天黑。
滋滋的油锅声从厨房里传出,估计是爸爸听到门锁转动声后,开始把早已切好得菜料下锅了。
之后便是每天的吃饭、洗漱以及各种收拾日常,等所有的事都被我慢吞吞地完成后,等穿着毛绒绒的家居服坐上床时,已经是十点半了。
毫无困意的我细数了下时间,经常熬夜的我按平时入睡时间算,应该还有一个小时的空闲。
我环顾四周,追的综艺已经看完了,如果要画画还得找画笔,刷手机吧总有种莫明的罪恶感,可能今天玩手机有点多吧。
于是,我将目光锁定到了那一排一两个月未曾触碰过的书本上,十几本书按高低颜色被依次排开,整齐又崭新。
因为时间限制,睡意随时会光临,我抽出了厚厚的半年版《读者》。
杂志前四五篇都有笔记的痕迹,给人一种这人看书真认真的即视感。
当然,也确实比以前认真很多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来,比起以前粗略地阅读,我更喜欢拆解文章了。
现在看书前,我会准备一支蓝笔和一支红笔,如果看出哪段在文中的作用或者表达的主要内容会用蓝笔在旁边简单的记录下,如果遇到写得比较好的句子,则用红笔打个下划线。这样一顿操作下来,作者的写作手法也就略知一二了。
对于我这种记性不太好的人,确实不失为一个快速提高写作的好方法,虽然阅读速度慢了很多,但也算真正读进脑子里了。
像我昨天三四十分钟的时间就读了两篇小文章,但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却给我的一天画上了富有意义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