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一颗树的最佳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是现在
前段时间在YouTube上闲逛的时候偶然看到这样的弹出广告,那个瞬间,就像是脑回路突然间串线一样,如梦初醒。想写点什么东西的野心一直都在,只不过中间恰好总是隔着__Procrastination__这座大山。注册了邮箱之后,这个叫做Jeff的家伙每天都会给我发一封群发的邮件,开始简述他是如何找到自己内心写作的诉求并付诸实践最终成为出版作家的故事。故事本身,嚼而无味,但道理却摆在那里:”It’s Never to Late to Start Writing.” 种下一颗树的最佳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现在。当下的这一分这一秒,就是去实践梦想的最佳时间。
键盘侠的双刀流——写作的两层终极目的
就在昨天,根据网站里面提示预约的长达一个小时的鸡汤写作课里面,无外乎也就讲了一件事情,如何转变“一个为自己写作”到“与他人分享”的想法。仔细想来,写作在我看来,有两个目的:一是发现自己内心深处不曾被表以文字的犄角旮旯。诚如弗洛伊德所说:“潜意识里藏着整个人性。”诸多在无意识中潜藏着的想法,往往在无形之中操控个体思维和行为。如何发掘和表述这些无意识,也是现代人类迫切需要做到的。
你看啊,从早到晚我们都被这个信息时代所夹杂的无谓甚至是不健康的信息轰炸着,要想成功要想要开心,你就得拥有这个,消费这个......
Our culture today is obsessively focused on unrealistically positive expectations: Be happier. Be healthier. Be the best, better than the rest. Be smarter, faster, richer, sexier, more popular, more productive, more envied, and more admired. Be perfect and amazing and crap out twelve-karat-gold nuggets before breakfast each morning while kissing your selfie-ready spouse and two and a half kids goodbye. Then fly your helicopter to your wonderfully fulfilling job, where you spend your days doing incredibly meaningful work that’s likely to save the planet one day. ——— The Subtle Art Of Not Giving a Fuck by Mark Manson.
当我们发现并把这些潜伏在思维盲区的想法通过文字表述出来之后,就像是树立了一层隔膜,那些外界强加给我们的想法就会一点一点地被我们的意识剥离出去,与此同时我们找到了自己的观点,并融入到我们的世界观中去。简而言之,写作能够帮助我们找到自己。
写作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分享自我。归根结底,人类赖以生存的技能,是向外的沟通_Outward Connection_。在现代的人类文明中社交活动是不可或缺的,以便满足个体分享沟通的迫切渴求。而对于我这样的introvert来说,日常交际中的,描述外在事实的交流方式无法满足我天生偏向,即关注内心深处的想法。我需要一个契机或是平台去分享那些不曾被关注过的_inner thought_。顺理成章,把自己的想法写下来能够帮助满足我的需求。
所以,“为自己写作”和“与他人分享”这两个mindset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体的。
作家只是披着人皮的程序猿
Jeff的这堂课里,充斥其中的另外一个要点是如何找到自己的audience观众,理由也很简单:只有获得了读者的支持,你才能够称自己为作家。那么,读者的定义是什么呢?是愿意在把你的书摆在自己一尘不染的书房里的人?还是为你的想法买单的人?都不是,读者是需要从作家的文字中获得帮助的人。作家是超脱与那些只能被动阅读的人,你的想法能够被提炼出来,被他人所读。在许多人看来,成为出版作家是也一件颇为风光的事情:不用朝九晚五(起早贪黑)地忍受上下班高峰地铁车厢里煎饼果子和腋臭的味道,截稿日过后潇洒地度个假,开豪车住豪宅不再只是想想而已,在朋友的party上,因为作家这个身份还更可能受到陌生女子的青睐。集这么多好处与一身,也难怪现在阿毛阿狗都自称作家哩。
但更重要的是,成为作家,也代表这他的文字,不管用何种方式(也包括玄幻小说的网络小说和小黄书),用文字这样一个载体去服务了特定的读者。只有当读者们感觉到心满意足或者欲求不满(相信我,这在很多时候是一码事),读者才会掏腰包买书。一个普普通通的码字的人,才有可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写出更多的文字之上,成为专职的作家。于是乎,他的责任和江湖道义,就在于如何码出更多的字去服务读者。从这一点看来,作家和码农或许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作者外出取材本周休刊」
当然,作家与码农不同的是:不管题材是fiction还是non-fiction,又或者是实体书店收银台前面摆放鸡汤文学,这些都要求作家有特殊的人生经历或思维方式。夸张点来说,成为作家的一个前提就是你得玩得起,得会玩,得玩疯咯。那些用着稿费和出版费大肆挥霍的作家,其实都只是在做着一件事情,积累素材(但我想这还是无法解释马丁爷爷为何终日出没于各大动漫节迟迟不写书)。普通人玩就是为了开心,但作家的玩,就往往还有积累素材这样一层意思。
从纸张到网路——知识的载体革命
那么应当如何去找到读者群呢?无外乎就是打造一个平台,去分享记录自己的文字。这可以是微博,也可以是一个微信公众号,当然也可以是知乎。只要是能偶永久储存文字并且能够被看到的地方,都可以(不包括贴在电线杆上的牛皮广告)。
出于习惯,作家与书有着仿佛不可割裂的联系一样,有些时候我们甚至会把作家叫做写书的人。但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这其中的联系显得不那么必要。作家赖以成名的东西,不是摆在书店里装帧精美的书,而是用书作为载体的知识和技能。作为过去最为重要的知识的存储方式,书本因为受限于纸张这个载体,里面的内容在很多时候都只能够自圆其说,但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过去,能够把自己的思维记录在书本里的人,可能都是在某些领域有着杰出成就的人。但这就像是一个过滤器,书里有的东西,都是经过层层审查的刻意而为之,大多数普通人的所想所说,都没有办法登上金字塔的顶端——书。就连是被但做二手书摆在书店里的破旧的书,在旧时代的知识体系里面,那也都是精英,是书中的八旗子弟啊。从这个层面来说,书,是被简化过的知识。但这样的简化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既然能够写书的人都是某个领域的专家,这就像是加了一个门槛,我们把在这个门槛以下的东西都剔除了出去,难免地,偏见和谬误也就接踵而来。但因为我们过于习惯这个门槛,一些反对的声音也就被人类文明的巨大遥控器按了消音键。
伟大的著作比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其论证的结构虽然纳入了达尔文自己认为可能会出现的反对的声音并一一具以反驳。但近200年来,提出疑问的声音之多,书中的辩证也就显得 而这也是书的一个弊端,因为纸张的原因,它只能容纳像是《物种起源》这样的长论证,蕴含其中的思考方式都是线性的。就像是戴维•温伯格在《知识的边界》中提到的那样:
书的物理特性,鼓励并且使得长形式思考成为可能。说“鼓励并使其可能”是因为,书的物理特性本身并不足以完全地解释长形式思考的产生: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思考路径,对于某些文化而言,这种一页页装订好的书,反而像是怂恿了思想的分裂,就像PPT一样,将思想分割成一块一块的。
而在网络时代,我们能够轻易打破这层知识的屏障。网络不会因为载体的限制去约束关于某个话题的广度。谷歌搜索下产生的成百上千个链接,就像是通往一个个独立观点的门一样,只要移动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找到关于同一件事情截然不同的观点。没一个观点都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反作用力,这个作用力,甚至这对相反的作用力都可可错得离谱,但这种持续的疑问和矛盾,改变了知识的存在形式。知识的网络话大大促进了知识的交互和文本的对话。事实就在那里,但解释起来却说法各异。
同样的革命也发生在写作上,拥有网络接口,还有一个能够处理文字的机器,每个人都可以是作家。你可以在网络上发现数以万计的博客,就连你现在在浏览的这篇文章,也都仅仅只是一个无名小卒的碎碎念罢了。But yeah, you’re damn right, I can call myself a writer.
但这并不代表成为作家是间轻而易举的事......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