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在自己的作品《丑陋的中国人》说过,中国人很怕丢面子,很少有愿意承认自己错误的,宁愿强词夺理地去争辩,也不会说自己错了。
尽管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做错事情,要勇敢承认。特意强调勇敢,说明承认错误需要很大的勇气。古代也有这样的诗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赞扬了出现错误能够改正是个很好的品质。
其实错了改正,就像橡皮擦擦掉错字般自然的行为 但是对于犯错的人来说却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因为这不仅仅是错误的本身,而且还额外参杂了受害者的面子在里面。有的人宁愿承受错误带来的损失,也不愿承认自己犯错,如果承认自己犯错就是承认自己的认知有限,如果严重点可能会失去目前的职位。
报业老板戴纳能够承认错误的大度避免了一次“无知”的报道。
《纽约太阳报》的老板戴纳有一种习惯,喜欢在那些他认为重要而必须刊登的重要文章上面批一个“必”字,意思就是要刊登重要的文章,凡事批有“必”字的文章,排版的人都不敢删掉。有一天晚上,有一个年轻编辑米歇尔看见一篇批有“必”字的文章,它讲述的是苹果上面有清楚的白字,来惊讶于人工培植的神奇。而米歇尔在以前阅读过的自然界魔术的儿童书籍,就有告知儿童们,如何通过剪纸贴在苹果皮上,就能达到这种效果。米歇尔不愿看到上司在公众面前把这种小把戏称为惊奇而不可理解的奇观。于是他主动扣下了这篇文章,没有刊登上去。
第二天早上,戴纳老板一到办公室就问 苹果的这篇文章为什么没有刊登?米歇尔战栗的解释了。戴纳先生的回答非常大气“如果有一个这么好的理由,就尽可大胆的把的“必”字枪毙了。戴纳老板大度的认可了员工的行为,勇敢的承认自己的选择和决策,作为一个报业负责人来说,确实很难得。
罗斯福是一个勇于“丢面子”的伟人。
1912年美国总统初选时,罗斯福在演讲过程中提及了子女选举权的好处。这时,听众有一个粗大的声音从后面喊出“上校先生,5年前你可不是持这种主张的啊?” 罗斯福的答复就足以表现出他这个人的人格出来 ,他说,“是的,朋友,因为那时我的学识还不够,现在我进步了” 他没有反驳,而且勇敢当着选民的面前承认自己以前的学识有限,说过不正当的话,但是现在愿意为之前的话修正。
这个社会总是在改变,我们的认知是很难跟上社会的脚步,如果发现你之前的决定有错,你会及时改正,还是继续坚持之前的决定呢?
格里是商场的货物经济人,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商场货物的采购和更新,采购有一条至关重要的规则是“不可以超支你所开帐户上的存款数额” 如果你的账户上不再有钱,你就不能采购新的商品,直到你的账户填满,而这通常要等到下一个采购季节。
那次正常采购完毕后,一位日本商贩向他展示了一款极其漂亮的手提包,可账户已经告急。这个时候,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这笔交易,虽然一定笔交易对于公司来说有礼可图,要么就是向公司主管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并请求追加拨款,他在办公室左思右想,最后还是对主管坦白自己的错误和想法。
公司对于格里的坦诚深受感动,追加一笔款项,果然,手提包一上市,深受客户的喜爱,为公司带来了一大笔收入。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何有讲究的去道歉,也是很重要的。
1 时机的选择,如果认识到错误,道歉的时间越快越好。
2 认错道歉要堂堂正正,不必奴颜婢膝
3 态度诚恳,坦率
4 敢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