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真的不特别,特别怕流于普通,
普通到你注意不到,想我不起。
于是违情悖理地做事,特立独行。
只希望,这样,也许
能长一点时间鲜活在你心里。
10年前,终于按捺住如火如荼的冲动。
虽然,那帝陵的后院我们的青春殉葬了努尔哈赤。
当然,记得十年一聚的相约凭吊。
当然记得,在绿茵茵的松间陶醉地听张行,
那个形象绝对庸俗而声音确绝对清越的男子颤抖着说:
“走过春天,走过四季,走过春天,走过我自己”
你我都觉到:在走过走过走过啊,我们确信自己已经走在了时间的前面。
记得当时松叶的轻蔑“傻,傻,傻傻傻,傻,傻傻”
从不舍得忘记:
宿舍 教室 操场
耗牛河边 东陵站台 清帝坟墓 英达小店
和平广场 阿诗玛烟 熏肉大饼 坐回头车
拚力让自己记住更多更多细节,并主观能动地积极完善。
它们终于越来越来清晰也越来越美。
像,天堂——
每个人十分的人生里,青春至少占到三分吧。
我的三分:
一分被丢弃给流行歌曲 卡通图片 金庸古龙温瑞安。
一分被抛洒进鲜衣怒马 少年惛懵 球场影院龙尾湖。
特别的那一分呢
可能就是造作矫揉成一种特别的卑劣,来吸引你吧。
付出十分之一的生命用来意淫,该是何等的任性奢侈。
终于发现,我们永远在时间之后。
命运的悖论是:越是努力不忘记,就越来越不敢肯定记忆。
恰如,我的记忆我作主:
越是喜欢就越是不断地描摹,描摹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或者如,本来想买红铅笔,
于是反复叮嘱自己不要蓝铅笔不要蓝铅笔不要蓝铅笔
结果肯定是买了烙印深刻的蓝铅笔
所以,记忆里有那么多那么多那么美那么美的你,可不能确定哪一个才是真的你。
这根本就是忘记!
记忆是生理能力,我的遗忘却长生不老。
我的几近天命的青春:她,比梦短,比夜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