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一个因为卖血而得艾滋的荒村,一群知道自己死期不远的人,一对因为艾滋而被蔑视的两人,都在为自己所谓的爱在死神面前挣扎。就像在地上的鱼一般,越是挣扎越是遍体鳞伤,每一次翻身都是在身上划着伤口,最终翻着翻着,白色的腹部显露出来,不经意间死了。每个人的死,都像一把刀子,割破惨淡的现实。而尚琴琴和得意是两条用体液成全彼此,相互依存的鱼,渺小却不卑微,执着却不狂妄!
爱在电影的描绘下是实际的,不再是说两人多么纯爱,多么美好,多么肆无忌惮。爱情产生在两个被艾滋困扰,也被社会孤立的人之间。开始的爱产生的生理上的欲望,当琴琴一身红棉袄走入禁锢着得艾滋人的学校,也走到了得意一直缺爱的门口。于是屋顶上,撕开的两人之间心理的口子,在爱欲中享受,从生理需要走入心里的需要。爱萌生了,就如悬崖的花,说不定哪天被风吹,撕了。被雨淋了,死了,被晒了,枯了。但爱就如一线生机,即使死期不远,即使路远马亡,在心里了就是最爱!
老疙瘩伯伯的最爱是老婆,他偷了琴琴的红棉袄,最后看着老婆穿着微笑死去。四伦爷爷死了,看着是自己年轻时的照片。每个人追求着或可以企及或只可触摸的爱,但爱的抓地力强得我们无法想象!琴琴和得意结婚了,我不会忘记当光芒打在琴琴肃穆略带忧伤的脸上,“我们结婚吧,趁活着!”爱情神圣得就如他们手上的红本本一样,鲜艳逼人,如琴琴念的结婚证词一样,总有国家的法规带着严肃的味道。如他们不在乎别人看法,执着而相信!但最终尚琴琴用体温延续了得意的生命,相拥,挣扎,流血,惨白死去!但看最爱死去,我的悲伤不免渗出心间,更何苦是得意。
徐志摩曾经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果在万千之人中得到最爱,双方都是幸运,遇到了对方,情归于心,心生出情,所以“得之我幸”。当然我不得不说不能在一起是命,纵然爱得轰轰烈烈,但是人的一生注定要将一些东西交给命运,所以“不得我命”。命来自现实,而爱来自内心,这两者总会相矛盾,冲撞的。所以我记得琴琴所说“我们结婚吧,趁活着”,命运就如因为抽血一样,抽走了她们本该享受的人情味,抽离了这个社关怀,不经意间患上艾滋病,像是不经意间爱上了彼此,也不得不爱一样。因为都是患者,都是爱的患者。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所以去爱!
或许这世上最纯洁的就是没有目的的相爱,最后没有纠葛的分开,过程没有物欲的羁绊。世上唯一比被爱幸福的是勇敢的去爱,在爱情中都得到的爱与被爱的感觉,其实当一个人主动去爱另一个人时,得到的应该比接受爱更多吧。因为人生注定要有一次因为爱情忘记了自己的经历,不求后果,不求回报,一切只归于自己的心。
认真相爱吧,趁活着!只要我们有当爱情患者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