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而遇
周六,睡了个懒觉,九点半才起。推开窗,睛空万里,建筑、湖水、草木,都镀上了一层晶亮透体的银光,畅快、舒坦。身子还是懒懒的,躺进沙发,顺手拿过一本书,不对,是杂志--《书城》(2007年4月号)。
随手翻开一页,《点燃我的火、让我备受煎熬》(作者:李皖):“有一个流传极广的说法:吉姆.莫里森的墓前每天都有鲜花,他是巴黎贝尔拉雪兹公墓被光顾最多的名人。……大多是年轻人,他们献给他鲜花和泪水、诗歌和舞蹈、酒与大麻,还在墓地周围遍涂他的诗句和只言片语。”文章一开头,就把你深深吸引,读完吉姆.莫里森二十八年的岁月,对生与死有了新的感悟,“幸亏他只活了短短的二十八年,否则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天才有时候并不是人能承受的。”
再翻过去,是赵昌平的《诗佛诗仙诗圣》。“一个洋溢着英特越逸之气的时代,三位不世之才的诗国巨匠---以诗佛王维、诗仙李白、诗圣杜甫为标志的盛唐诗,在后人的心目中似乎总是一片浑光;然而我更愿意把这段诗史看作一代才士交织着希望与失望的心史---而且,不无悲剧的感觉。”时代与诗人,诗人与抱负,抱负与时代纠缠在一起,“不必把悲剧的原因尽归于时代的不公,因为不公,恐怕为任何时代所不免。”
读完两篇不期而遇的跨越时空的述说诗人的文字,虽然吉姆.莫里森最希望死后人们忆起他时说“他是个诗人。”而诗界连一个小角色都不给他,但吉姆.莫里森全身浸淫的分别是诗与歌的血。而在唐朝,诗与歌是一体,不可分割的。四位诗人一起诉说着对人生对世俗对大众的关怀与怜悯,尽管他们自己承受着百般的痛苦与伤悲,烈火燃烧也不悔。
搁下《书城》,打开刚刚申请的互动电视,点播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幽灵战车:白天,约翰尼是个强悍的特技骑士,不断挑战史无前例的飞跃距离,是万千观众欢呼的对象;但到了夜晚,在血之契约的诅咒下,他则被魔鬼附身,被迫化身为恶灵骑士,世上唯一一个自如通行于人间与地狱的异类。一身皮装,身体化为骷髅,布满刺钉的肩头斜披着熊熊燃烧的锁链,约翰尼在黑夜中骑乘着闪耀地狱之火的摩托车横行街头,替恶魔追捕那些溢出地下世界的穷凶极恶之徒。
看来,人类是共通的,时空是没有阻隔的,正义与邪恶,天使与魔鬼,永远相依相伴,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每个星球莫不如此,尽管东方比西方含蓄些,内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