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毛泽东)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 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 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 在矛盾中的地位。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 的。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 性和绝对性。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著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 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他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他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 其是在他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当著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和非 主要的区别;当著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就要犯错误。如果我们经过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这些要 点,我们就能够击破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不利于我们的革命事业的那些教条主义的思想,也能够使有经验的同志们整理自己的经验,使之带上原则性,而 避免重复经验主义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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