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是认识论中的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理性主义主张严格的逻辑推理来解决问题和表述观点。逻辑学是理性主义的工具,演绎推理是理性主义的方法。绝大多数哲学家(尤其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都是理性主义者,理性主义是形而上学和科学的基础。
感性主义与理性主义相对,感性主义主张相信直觉,凭直觉解决问题,内驱力不是理智而是欲望。感性主义者不屑于用逻辑来表述观点,而强调感悟,例如禅宗讲的不立文字。感性主义是宗教哲学和艺术家的行事方式。
演绎推理是理性主义的实践方法论,来源于欧式几何,欧几里得通过简单的5条公理(例如:过两点只有一条直线)推导出庞大的几何学,形成了《几何原本》。这种推理证明的方式是逻辑学的基础,欧式几何、哲学使用到基本都是演绎推理法。
但演绎推理有两个巨大的缺点:一是所有推理都必须立足于无需证明的“公理”,如果公理是错的,则推导出来的所有结论都是错的。演绎逻辑不会产生新的知识,所有推理的结论都是已知公理的变体。以上两个缺点为后来形而上学的坍塌埋下了种子。
经验归纳是理性主义的另外一个方法论,
经验主义(不可知论,怀疑主义),理性主义(可知论,独断论)=判例法和成文法
经验主义
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人类的感知器官是为人的生存而设计的(有哲学生物学认为,人的感知能力是由DNA先验规定好的),对世界万物的感知能力有限,而且人类所感知的世界只是表象的。由于人类感知能力的局限性,其对世界的本质是无法知晓的,也是“不可知”的。经验主义在近代哲学中以英国的培根、洛克、休谟等哲学家为代表,他们不相信宇宙世界存在一个人格化的“神”,休谟甚至认为,人类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害怕死亡而去寻找一个“上帝”来对自已进行安慰。
理性主义
而理性主义哲学家认为,世界是有秩序运转的,是有善的目的,并且认为宇宙世界最终存在一个“终级力量”——理性主义哲学认为是“上帝”,黑格尔认为是“绝对精神”,叔本华认为是“绝对意志”。理性主义认为,上帝是理性的,是有善的目的,而人类是上帝的副本,所以人类也是理性的。与之相应,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 (也可理解为“思考是唯一确定的存在”)开拓了“欧洲大陆理性主义”哲学,成为欧洲近代哲学的奠基人之一。笛卡儿通过“数”的规定性、解析几何(他将几何坐标体系公式化,并创立了著名的平面直角坐标系,因此他还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等数学逻辑方式不仅成为近代科学的始祖,也证明通过逻辑理性方法可以认识和理解宇宙世界。
康德
德国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三部著作,调和了笛卡儿的理性主义与培根的经验主义之间的分歧,并以“敬畏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为墓志铭。康德认为,经验在可感知的世界发挥作用;理性在可感知的世界之外发挥作用。
窃以为,经验主义系“无神论”者,不相信、不承认世界有终极力量,也不相信有任何权威,“经验之外无物存在”的思想,最终形成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法哲思想,而英国也确确实实是“王在法下”。而理性主义系“有神论“者,相信存在终极力量且有善的目的,故能产生“社会主义”法哲思想——叔本华曾经骂他的老师黑格尔是”骗子“,没有把人类受不同意志支配所产生的痛苦之真相告诉人民。
为什么英美法系实行的是“判例法”、德法等国实行的是“成文法”?窃以为,这应该和英美国家与德法国家所建立起来的哲学思想体系不同有关。
在英国,培根、洛克、休谟等实证主义哲学家崇尚实证主义,他们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来自于经验,经验之外无物存在,对经验以外的事物人类无法知晓,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导下,英国及英联邦囯家在法律体系上自然选择采用以遵循先例为主的“判例法”法律体系。而德国、法国等大陆国家在以康德、黑格尔、叔本华等为代表的哲学家们,他们崇尚人类理性,认为人类通过理性逻辑思维可以推导出正确的认知,即他们首先确立思想“支点”,再向周围散开而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德国、法国等大陆国家自然会选择以“成文法”作为自己治国理政的法律体系。
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分别是判例法体系与成文法体系产生的不同哲学思想根源。
理性主义通常认为是形而上学的一种流派或倾向。
形而上学强调针对超越感官经验的事物进行思考和探讨。例如世界的本质。包括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
经验主义强调基于观察和实验的经验。认为人类只能通过感觉认识真知,超越感官经验的理论没有意义,
这两者构成理论上的对立。
【作者简介】王良其,法学和财政金融双学历,安徽省十佳律师,服务企业全国十大杰出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法律业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