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做为一个敏感的人,小的时候,我就愿意思考一些问题,有时自觉,有时不自觉。说也奇怪,我几乎每次思考都能得出令自己信服的答案来,有时所得结论竟能驳倒大人。现在看来,我周遭大人们,也真善良的可爱,他们从没有对我的思考成果给予什么打击,这真是值得庆幸。反正幼年的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有理,越发能感到思考带来的乐趣,待到长大一点,我已经能够将自己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情形便更加不可收拾了,玩的时候我会思考,课堂上老师的一句话我也会思考,后来发展到连老爸的话,我也要去思考……总之,那时我几乎以为自己是个天才的思想家,什么都能思考出自己的结论来。于是,我思考,我记录。后来,我的“思考”竟然能记录下几本本子那么多来,这把我自己都吓到了。不知不觉我成了年,也许是自恋的认为自己有些歪才,应该被别人欣赏,也许是心血来潮,不知是哪一天,一个想法从我脑子里蹦了出来:我应该写一本书,去传播自己的思考成果,去讲讲一个90后的一些独特经历。当然,这个想法,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多少有些不太现实,起初我也一样这么认为:这不可能,没人会理解,没人会欣赏,没有出版社会为你出版的……但是,当你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就说明我并没有放弃,我没有灰心,这并不是说我多么的有决心,实在只能怪这想法太有韧劲了,它一次又一次冒出来,我今天按下去,它隔段时间又出来。终于,它又一次冒了出来,我也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梦想的泡泡,吹出来,至于它破不破我也不管了。那么,这本书可以说是有一定自传性质的,主人公的经历,其实很多就是我自己的阅历,那些思考则是我“思考”的结晶。读了这本书,你会明白他的敏感,理解他的善良。我想,不管怎么样,我们的社会总需要温暖,需要悲悯,需要阳光,需要思考,需要理性,这是绝对不会错的,而这些宝贵的东西,正是我想传递,并且坚信能传递的东西,也正是基于此点认知,我想这本书虽并非出自某一文豪大家之手笔,也自应有其独特的价值所在吧,这可看做是我写作此书的力量之源。最后,谨以此书,献给那些对此书能有所感触的人!
第一章 到了,我的新家!
我要介绍的这个孩子是个特别而又普通的孩子,他有着中国一般的90后的孩子相似的经历,然而这经历又绝不普通,至少对于他本人而言是这样的。这孩子深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自己的经历自然也应该是值得珍惜的,他自己就是这样珍惜着自己的宝贵经历,甚而至于,时常还要对这些经历中一些难忘的东西,加以回味,似乎要咀嚼出些什么来。
李智雨,男孩,是个真挚的孩子,这时的他八岁了,旁边的木屋是他现在的家可以称为新家。喔,在他心里,还有一个家,它在离此地数百公里以外的安徽北部,那个家里住着他亲爱的爷爷奶奶。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正是被称为“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的武汉,确切地讲,是武汉里的一条汉江的堤岸下面。没错,堤坝的下面也是可以住人的,当这条汉江没有发洪水的时候,堤坝距离江水有数百米之远,因而并没有什么危险,当然个别汛期来势凶猛就另当别论了。
这里的一切构成了一个与他有关的新的世界,八岁的智雨注视着这里的一切。他对这里的一切感到陌生而新奇。老实讲,虽然充满未知,可智雨还是会很兴奋,他总有种莫名的温馨感,觉得这里的生活一定会很有意思。唯有一点,会使智雨不开心,送他来这个地方的爷爷没在这里待几天,就回了老家。虽然爸爸妈妈说了很多爷爷以后还会来的之类的安慰的话,送别爷爷时智雨还是哭了,那么伤心,就像六岁时爸爸妈妈把他抛到姥姥家狠心离开时他哭了一样。只是,六岁时的哭是毫无节制的,还带着追逐的动作,挥舞的小拳头,幼小的他还想抓住妈妈,当然他还是会被姥姥抱住。如今的他,虽然也是哭了,但没有咆哮,也没有追逐,只是默默的滴着泪,大颗大颗的。尽管他望着爷爷离开时的方向,许久也不愿回小木屋,可他毕竟没有再去追爷爷的车。或许,学着默默坚忍的接受某些不可改变的安排,也是一种成长吧,哪怕只是假装坚忍呢。就拿离别来说吧,我们的智雨总有一天也会像别的长大了的孩子一样,送别了亲人,就会立马回到小木屋做自己的事情,自然不舍的心情还是会有,只是学会了坚忍,不会再只是自顾自的撒泼,不会再轻易让自己的哭泣。所谓成长不也就是这回事儿吗?成长本来就是一件不可抗拒,又充满着无奈的事情吧。
智雨对于爷爷有着这样的感情,这一点儿也不奇怪。毕竟,爸爸妈妈来武汉打工挣钱以后,他便整年里很少见到爸妈了。倒是姥姥那边和爷爷这里他两边跑,因此对于姥姥姥爷和爷爷奶奶的感情不可谓不深厚。
他可能永远也不会忘记姥爷家那头毛驴,以及由它而发出的独特的驴叫声,因为每次姥爷和姥姥赶着那头驴子拉的架车去集上卖布回来时总会带好多好吃的,好玩的,有冰糖葫芦,也有泥捏的彩色口哨,拧上几圈开关就乱跳的青蛙……他当然也不会忘记爷爷给他讲的一个又一个的鬼故事啦,尽管害怕,可只要爷爷有空他还是会缠着爷爷讲。(门插门鼻儿,给恁娘开门!)
尽管与爷爷的告别,使智雨心情着实低落了几日,可实事求是的讲,智雨的生活比起在老家时,却有了不小的提高,简直一下就奔了“小康”。在老家时,姥姥或者爷爷当然也给了智雨所能给的最好的保障,但受限于经济条件,与这里是无法比的。至少,这里每顿饭都至少有三个菜。因为爸爸和妈妈在这里干的营生就是租下当地不愿种地的农户的土地种各种菜,然后拉到市场上卖。而在老家,平时里,菜并不是那么随意吃到的,种类也极其有限,有时不得不馒头搭配咸菜,外加一碗稀饭解决吃饭问题。尽管,这种艰苦的日子在后来人看来或许越来越难以想象,但在当时的确是如此,作为一个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我是可以证明的。
爸爸很快用自己的厨艺征服了这个远到而来的大儿子,严厉的妈妈则用自己的唠叨表现着自己满满的爱意。六岁的弟弟智豪,则理所当然的成了智雨的跟屁虫。没过多久智雨就习惯了小木屋里的生活,他清楚的明白,从这里—这个陌生却又温馨的“新家”,一切都将重新开始,精力充沛的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探索木屋之外的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