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今年22岁,去年大学毕业。在父母亲的资助下,在武汉市中心一栋高档的写字楼开了一家40平米的美容店。
由于小平热情好客,长相甜美,加上技术还不错,客人越来越多了。于是今年3月聘请了已经毕业2年的小曹到店里帮忙。当时说好月薪最低6千元,但是实际只发了5千元左右,而且到7月份也没有给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
7月9日下午,小曹下班后回到出租屋,接到了小平的电话,说目前店里业务不多,让她在家休息不要上班了。
小曹想不通,店里业务忙的时候,人手还不够呢?怎么不要人了呢?回头一想,既然人家不需要了,肯定有缘由的。在店里工作了几个月,工资没有发到位,社保也没有办理,应该要个说法呀?
7月10日上午,小曹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根据她的陈述,给她起草了一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要求美容店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0000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000元。
仲裁委受理此案后,安排调解员调解此案。调解员对小平的做法给予了批评。让她认真学习一下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诚恳的与小曹协商解决此案。
目前,此案还在协商调解过程中。
现在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都自主创业,这是好事。但是在创业过程中,法律法规知识一定要学习,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这样就能避免走很多弯路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