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25章解读,道法自然!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寂兮寥兮:“寂兮”,静而无声。“寥兮”,动而无形。

独立不改:形容道的绝对性和永存性。

大:形容“道”的没有边际,无所不包。

曰逝:以下三个 “曰”字,可作“而”或“则”字解。“逝”,指“道”的进行,周流不息。

反:<老子>书上的“反”字有两种用法:一作“返”;另一作“相反”,如七十八章:正言若“反”。本章属前者。

域中:空间之中,犹今人所讲宇宙之中。

道法自然:道纯任自然,自己如此。


今译

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存在。听不见它的声音也看不着它的形体,它独立长存而永不休止,循环运行而生生不息,可以为天地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作“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原。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是四大之一。

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纯任自然。

引述

本章对于道的体用有几个重要的叙说:

(一)“有物混成”,这说明道是浑朴状态的。道并不是不同分子或各个部位组合而成的,它是个圆满自足的和谐体,对于现象界的杂、多而言,它是无限的完满,无限的整全。

(二)道是个绝对体,它绝于对待;现象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待的,而道则是独一无二的,所以说:“独立不改”。道是一个动体,周流不息“逝”地运转着,但它本身不会随着运转变动而消失。

(三)道是无声无形的“寂兮寥兮”。 <王弼>说得好:“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事实上是无法立名的,如今勉强给它立个名。

(四)道不仅在时序上先于天地而存在,而且天下万物也是道所产生的“先天地生”“ 为天下母”。

(五)道是循环运行的。它的运动终则有始,更新再始。

(六)用“大”来勉强形容道(强为之名曰“大”)。这个“大”,指幅度或广度之无限延展。宇宙有四大:道之外,加上了天、地、人。这四大的可贵处,就在于体自然而行。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说:道以自然为归;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自然”这一观念是老子哲学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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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说明:内容参照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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