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现代人生存启示录,当你绝望时,你该如何独自穿过那茫茫荒野?

汪国真在《只要春天还在》中写道:

只要生命还在

我就不会悲哀

纵使陷身茫茫沙漠

还有希望的绿洲存在

食指在《相信未来》中鼓舞年轻人: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生命,是文学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千百年来,无数人歌颂生命、赞美生命。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小说讲诉了一个受伤的淘金者在被同伴抛弃的情况下,忍受饥饿严寒,穿过茫茫荒野,历经千百磨难,战胜病狼,最终获救的故事。

杰克·伦敦用细腻的笔触、动人的描述塑造了一个不肯向命运低头的硬汉形象,让我们感到了生命的顽强、坚毅与伟大。

这部作品写于1907年,距今一百多年了。但文学经典不会淹没于时间的洪流中,反而随着时间的积淀愈发的流光溢彩。这篇小说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01

荒野之行,一个人的生存之战

两个淘金者结伴返程,其中一个在途中受了伤。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叫比尔的同伴,竟然头也不回的走了。即使他用近乎哀求的声音呼唤比尔,比尔最终还是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被落下的那个人就是《热爱生命》的主人公。受了伤,没有食物,猎枪也没有子弹,站在广阔而可怕的荒野里,孤立无援,主人公开始感到恐惧。可他很快就继续上路了,他知道前方的储藏坑里藏着弹药,南方的哈得湾公司贸易站有食物,这是他的希望所在,而且他相信比尔一定会在储藏坑处等他。

我们感受一下主人公的状态:

“他每走一步水都会被踩出来,每次抬起脚湿润的苔藓都不情愿地松开并发出吮吸的声音。当他终于两脚站起时,又花去一两分钟才完全伸直身子,像个男人应该的那样挺立着。”

所幸,他也并非毫无荒野生存经验。他把火柴分成了三份,其中一份放在了胸前的衬衣里,这可是关键时刻救命的家伙。

因为饥饿,他抓雷鸟,像牛一样吃灯心草,挖蚯蚓,把小水坑的水舀干,可是依然没抓住鱼。主人公奔溃了,对着荒野放声大哭。

绝望,连绵不绝的绝望开始袭来。

一边是饥寒交迫,一边是雨雪交加,身边仅有带酸味的草可吃,他感觉到胃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胃开始变得麻木。

他看了看鹿皮袋,实在没有力气带着它继续上路了,于是他把一半金子埋了起来。当生存开始受到威胁,要再多的金子又有什么用呢?

当他发现四只刚孵出一天的小雷鸟时,他“立即把它们活活丢进嘴里狼吞虎咽吃掉了,像蛋壳一样嚼着”。

没有忍受过饥饿的人大概难以想象一个人为了食物可以做出怎样疯狂的举动。可这就是求生的本能,也是赤裸裸的人性。

但无论如何绝望,主人公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即使开始产生幻觉,他依然坚持为手表上发条。为什么?生命存在的见证难道不就是可以听到那“滴答滴答”的时间流逝的声音吗?它明确无误地告诉你,你还活着。

为了生存,他把金子全部丢掉。而他也开始产生幻觉“作为一个人他已放弃努力,现在驱使他前进的是身上不愿死去的生命本身。他不再痛苦,神经已变得迟钝麻木,头脑里充满古怪的幻觉和有趣的梦想。”

在与熊对峙时“他怀着恐怖的勇气又充满了生机,也发出野性的可怕的嗥叫,如此嗥叫表露出与生命密切相关的恐惧,这恐惧紧紧盘绕于生命的最深的根部。”

再往前走,他捡起被狼吃剩的骨头,吮吸着小驯鹿的碎骨,只是为了活下去。幻觉愈发严重,一切如梦似幻,真真假假,早已分辨不清 。

他看到了明媚的阳光,感受到了温暖,甚至看到了停泊在海上的一艘轮船。

接着故事的高潮来了,他遇到了一只病狼。那只狼一直尾随着他,似乎在等待着他死去。

杰克·伦敦描述的非常生动一个生病的人爬行着,一只生病的狼颠簸着,两个生物拖着奄奄一息的身躯穿过荒野,彼此在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他发现了比尔的鹿皮袋,以及白里透红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他明白,他与狼早晚必有一战,而且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

“假如它是一只健壮的狼他还不怎么在乎,可想到就要被那可厌的也是行将就木的畜生吃掉,他便非常反感。”

他不想死在弱者的手里。当他死死地压在狼身上的时候,那是他凭着意志做出的与命运最后的抗争。

他胜利了,获救了。

那么轮船的象征,到底是真实存在还是主人公想象出来的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可以“语无伦次的念叨着他的母亲、阳光照耀的南加利福尼亚的柑橘林与鲜花丛中的一个住宅。”


02 

同伴比尔,在贪婪自私中走向毁灭


主人公和比尔本是结伴淘金,按理说应该算是朋友了吧。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主人公深陷困境,比尔竟然一声不吭的抛下他走了。在生存面前,友谊变得一文不值。

”咱们那个贮藏坑里要是有两个人的弹药就好了。”

这是主人公说的话,也许比尔听到心里去了,他抛弃他或许是为了独吞那些弹药。毕竟,在荒野中,拥有枪支就拥有了生命的主导权。

而我们的主人公,却仍然傻傻的相信比尔一定会在贮藏坑处等着他,只是他一直没等到。

到后来他发现了比尔的鹿皮袋,里面装着沉甸甸的金子。主人公一开始还想嘲笑比尔,这个贪婪的家伙,都死到临头了还带着金子。但当他看到地上白里透红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时,他有些惋惜。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还在想他不会拿走比尔的金子,也不会吮吸他的骨头,虽然比尔处在他的位置会那样做。

可见,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在杰克·伦敦的笔下,比尔是一个背信弃义、贪婪、自私无情的人,最后落得了被狼吃掉的下场。可见作者对人类的这种劣根性是带有批判性的。

而反观主人公,他相信同伴,同情比尔,即使被抛弃,也没有产生怨恨之情。他是作者心中所推崇的高大的“人”的形象。

当然,站在上帝视角去评判二人,难免有些偏颇。因为我们谁也无法确保,当自己身处那样一种绝境时,会做出怎么的选择。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合作才能产生更大的效益。在经济学上,有个术语叫比较优势,是指一个生产者以低于另一个生产者的机会成本生产一种物品的能力。

假如比尔擅长狩猎,主人公擅长导航,那么二人就极有可能一起走出荒野。

除此之外,抛开“理性人”的成分,二人至少还有“友谊”这条纽带。我们生而为人,一生为各种“纽带”所连接。父母、夫妻、兄妹、朋友……我们活着,坦白讲,就是为这“纽带”而活的,这才是我们活着的最大的意义。

若这所有的纽带都被割裂了,我们孤身一人,纵使逍遥自在,夜深人静,难道不会感到孤独么?

结局非常明了,抛弃别人的人最终被命运抛弃了,而被抛弃的人却获救了。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主义讽刺。

所以,做人,还是要讲点良心。毕竟,命运所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明了价格。


03 

人狼搏斗,一首生命的礼赞


这是小说最出彩的地方,也是最震撼人心的场面。

众所周知,狼是群居性动物,很少单独行动。而这只病怏怏的狼,孤独的走在荒野中,它还在不断地咳嗽,“蹲伏着,夹住尾巴,像一只满脸悲哀凄凉的狗。”

显然,它被狼群抛弃了。它病怏怏的,已经无力捕食其他生命。纵使“它的四周都是生命,“不过是强大活泼的生命”。

有心无力。

所以它瞄准了同样拖着病体的主人公。在这广袤的天地间,二者可谓是同病相怜。

那只病狼一直跟着他,很有耐心,似乎在等着他的死去。而主人公也很有耐心,他不想被这只病狼吃掉。对他而言,死在弱者手里,或许是最大的耻辱。

“他一动不动躺了半天,极力不让自己昏迷,等候着要吃掉他而他也反过来想吃掉的东西。”

病狼终于靠近他,开始舔他的手,无力的咬下,而男人也用手无力的箍着。何等悲情,两个奄奄一息的生灵,在进行着一场毫无生气的生死搏斗,要么同归于尽,要么只能活一个。

最终,男人赢得了这场斗争,喝到了狼的热血,活了下来。这真的令人难过。病狼,男人,他们不过是为了捍卫各自的生命而战。

作为一只被抛弃的病狼,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对生存的权利,它和男人一样,同样是热爱生命的,同样是值得敬佩的。

而杰克·伦敦,安排了一只病狼与男人搏斗,赋予了这场生死较量更深的悲情。在作者眼中,

人也好,狼也罢,都是天地之间活生生的生命。在对待生命这个层面所表现出的精神力量,都是那样的震撼人心。

这种永不自我放弃的精神令人感动,让我们看到:生命,原来可以这样顽强而坚韧。


04

现代人生存启示录:在如今的荒野中

如何走出绝望的沼泽地?

 

a、世界是一片荒野,人生苦难重重,首先要学会接受现实


这个世界看似繁芜,却是一片荒野;看似喧闹,实则冷寂。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都在承受着这样或那样的苦难。

斯科特在《少有人走的路》开篇便提出人生苦难重重如果你的阅历足够丰富,便会发现这才是人生的真相。

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被朋友抛弃,受伤,迷路,饥饿,寒冷,与熊对峙,与狼搏斗……

在我们这漫长的一生中,谁也无法预料到会遇到怎样的苦难。比如生活窘迫,遭遇意外,亲人离世,恋人背叛,理想破灭 ……

每个人都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着某种痛苦。生活中的烦恼、人生的变故不就像文中的那些恶劣的自然条件、饥饿寒冷、酸味的草、凶狠的熊与遭遇的病狼一样么?

每个人都置身其中,无法抽离。我们要么被其击垮,要么勇敢的迎上去。

为了生存,很多人都要像书里的主人公一样,非要历经千辛万苦,才能看到明媚的大海,温暖的阳光。

前提是要学会接受现实,接下去再去思考如何战胜这些苦难。而不是遇到挫折,自暴自弃,乱了阵脚。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通过练习才能习得。可这世上有容易的事么?没有,从来也不会有。

接受现实,是战胜苦难的第一步。



b、你必须自己成就自己


《沉思录》有言:要自己站直,不让别人来扶。

我们始终要明白的是: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父母不会陪你一辈子,朋友也不可能和你永远一路同行,世界也不会总围着你转,你随时都有被丢下的可能。所以,要抛弃依赖别人的幻想。

成年人,要开始学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了。为了肩上的责任,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穿越重重苦难,你要一路打怪升级,练就一身本领。一方面要磨炼自己的心智,一方面要提升自己的能力。

唯有如此,在面对荒野各种苦难的时候,才能意志顽强、信念坚定;唯有如此,在面对野熊、病狼的时候,才能拼尽力量战胜它。

有时,我们常常听说某某运气真好,遇到贵人,一路顺风顺水。但是,我始终相信的是:只有自己立得住的人,才会有被别人发现的机会。若是自己立不住,纵使遇到所谓的贵人,最终也会坍塌下来。

只有自己先成就自己,别人才愿意成就你。

 就像书中的主人公,只有经历了万般磨难、战胜病狼,爬到海边的时候,他才有了被人救上捕鲸船的机会。如果他早垮掉了,说不定已经被野狼啃得精光了。

所以,就像《霸王别姬》里说的那样:人呢,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c、热爱生命,积极应对人生的至暗时刻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上天赋予的奇迹。我们没有理由不热爱生命。

无论你现在什么年纪,试着回想一下自己蹒跚学步的时候,再想想这么多年是怎么一步步走过来的。

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么一些时光,令你感到人生艰难,挫败连连,灰心过,绝望过,但你还是走到了今天。我想,这就是生命伟大的地方,它天生带有一股不可战胜的韧劲儿。除非是你自己先放弃了自己。

我也知道,就在此时,许多人正承受着某种痛苦。或丧失了生活热情、或变得抑郁、麻木,甚而有人绝望到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么生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杰克·伦敦在文中对生命作了这样的注解“生命是一个虚无缥缈、转瞬即逝的东西,唯有生命才会痛苦,死亡是不受伤害的。死亡即入睡,它意味着终止和休息。”

我不同意“生命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在我看来,生命是热腾腾、活生生的。生命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它一直有所期待。有些痛苦,是为了日后的破茧成蝶所付出的代价。

在这个只能活一次的生命之旅中,我想引用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结尾的一句话: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这才是尊重生命最好的方式。如果痛苦袭来,那就勇敢的迎上去。生命将会因此变得愈加坚韧和丰盈。

如果你正在经历着人生的至暗时刻,不妨读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愿能给予你力量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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