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契约精神打从一开始就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
契约精神的出现,不是“提高”道德的标准,而是“降低”道德的标准……
在契约精神之前是什么?——那是君权神授,是基督教禁欲主义……
换句话说,所谓的契约精神,本质上只是有一批人认为“按照神的旨意做事,我们过不下去了,因此我们不玩了”之后,出现的替代品而已……
在“有人不照着神的意思玩”之后,人们打了这样一个“即使没有神,人也能生存下去”的制度补丁,这就是契约精神,它不是“遵守契约的精神”而是“善意(good will,严格来说更准确的翻译是——不恶的意志)”……
但在这之后,如果有一批人认为“按照契约做事,我们过不下去了,因此我们不玩了”,那么唯一能做的只有构造一个新的补丁出来(例如破产法以及各种例外条件就是例子),而不是继续强行要人遵守契约——某些人把整个路径理解反了,他们把一个“神破产之后的制度补丁”,当成了“儒家道德中的信那样的人格追求”的同类物……
如果按照这些人的理解的话,那一开始契约精神就不该出现——按照神的旨意做事过不下去了?过不下去了那就去死啊!神的旨意呢,怎么能不服从呢?(怪不得这么多人这么喜欢朱元璋,把朱元璋当成是“爱民”的代表——什么?你按照圣旨活不下去了?那你就乖乖待在家里饿死不好吗?非要造反等我们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