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综合考查法定代表人制度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
A项中的关键词为“无权代理”。薛某系天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主体身份就已决定其行为系“代表行为”而绝对不会是“代理行为”。因此,薛某的行为与“无权代理”无涉。故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B项中的关键词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共5类,用口诀的方式来记忆即“强、公、主、意、恶”,分别是:(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薛某饮酒过量,陷入错误认识,签订的商务合同并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故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C项中的关键词为“乘人之危”。乘人之危属于旧概念,按《民法典》新的表述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乘人之危)、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商务合同的对方并未利用天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处于困境而与之签订合同,且题干中的信息亦未表明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故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D项中关键词为“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本题中,薛某饮酒过量,因自己的原因陷入错误认识,误将商务合同当作酒水单而签署系对行为的性质认识错误,属于重大误解。因此,商务合同可撤销。故D项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