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金诊,从出生开始,就自带传奇色彩。而他的传奇,神秘之处,在于他遗传家里的基因,拥有一颗超强脑容量。年幼时,就对数学有超高的天赋,一点就通又或不点自通。
是金子总会发光。
希伊斯,学生眼中的怪教授。年轻时,也是风靡一时的数学天才。曾写出过二十几篇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学论文,在那年,遭遇国难,被迫无奈之下,留在了N大学,心灵和精神的创伤,让他的天才大脑短暂的休憩。他已无当年的魄力,沦为大学教授,但他依然不失傲骨,让接触他的每一个人敬畏。
他与金诊相识,源于他的怪癖,他在黑板的右上角会写一道题,若谁能解答出来,就一个学期不用上他的课了。若解答出三道,直接就可以写论文了。他自信,因为没有人能超越他(一群乳臭未干的小毛孩,想逃课,也得解答出这道题)。同时他又难过,因为他看不到任何一个和他一样聪慧的人,可以互相探讨,可以互相挑战。
直到容金珍的出现,‘离奇又佩服,幼稚又机智!’这是希伊斯评价金珍。从未有人,能入希伊斯的眼,而金珍除外。金珍依然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到他心里的地位无人可比,在到学校的满城风雨,人人皆知。金珍的才华显露于大地,他的智慧被公诸于世。
是好是坏,遇见即不可避免。
他被另一个怪人带走了,带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去做一个和自己和周围人厮杀的工作——破译。是好的,天才有了用武之地,是坏的,一个又一个天才,都被这个给折磨到埋葬。
他是结婚了,他有家。但他的心没有一刻是留在家的。他致力于破译。对密码超长敏感,而他对密码就像是树和叶子的关系,风吹雨打,丝毫不动摇。即使散落了,也要落叶归根。对破译密码的执着,在梦里,在醒着,在幻想中,每时每刻,都在思索着。而他记录的每一条线索和思路都是他的命。
直到某天他做火车回家,笔记本丢了,触碰到他的底线了,他崩溃了,疯了子一样满世界找遗失的笔记本,在垃圾堆,逢人就问………
一切欢乐,一切希望,一切天堂,一切辉煌,一切大荣瞬间消失,一切苦难,一切绝望,一切地狱,一切,一切毁灭,一切大辱扑面而来,他失踪了,数天后,一个血肉模糊,满身污泥的人被人发现,他就是数学天才——容金珍。
让他崩溃的何止是一个笔记本这么简单?
是执着,较真,心血,视为生命的宝物。是对一切真理的追求。
他是金子,是人人羡慕的天才,他又是疯子,是让人无数人怜悯和同情的。同时他的陨落,让无数人惋惜。他是这样的,也还可以是这样的。他就是他,无可取代。